据中新经纬,辽宁银保监局日前发布风险提示称,随着经营性贷款利率持续走低,社会上出现一些违规“贷款中介”,以“利率低”“期限长”“放款快”为由,诱导消费者借“过桥资金”提前结清“房贷”,再办理“信用贷”“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使消费者陷入违规转贷的多重风险之中,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辽宁银保监局提醒,要提高风险意识,维护自身合法金融权益,警惕不法分子的不实宣传,抵制扰乱金融秩序行为,依法合规办理贷款、还贷业务。
官方提示:利用经营贷等置换房贷或承担刑责
作者:财中快讯 64702/13
据中新经纬,辽宁银保监局日前发布风险提示称,随着经营性贷款利率持续走低,社会上出现一些违规“贷款中介”,以“利率低”“期限长”“放款快”为由,诱导消费者借“过桥资金”提前结清“房贷”,再办理“信用贷”“经营贷”归还过桥资金,使消费者陷入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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