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日前,西藏自治区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干部职工按规定生育,在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可享受育儿假15天,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在建立完善积极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方面提到,干部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带薪产假一年,在海拔4000米以上地区或边境县工作的干部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带薪产假一年半(含国家法定产假假期),配偶享受陪产假30天(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假期中)。
西藏发布生育新规 涉三孩、陪产假、育儿假、探亲交通费等福利待遇提升
作者:财中快讯 58902/25
据中新网,日前,西藏自治区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干部职工按规定生育,在子女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人每年可享受育儿假15天,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在建立完善积极生育配套支持政策方面提到,干部职工生育三孩,可享受带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公开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和服务的根据。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联系电话 010-57193596,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