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从延长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限、实施人才购房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购买法拍房纳入公积金组合贷款受理范围等六个方面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并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在延长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方面,《通知》明确,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四个阶段性支持政策继续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通知》提到,购买法拍房纳入我市公积金组合贷款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