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泸州市广播电视台3月14日消息,3月19日起,《泸州市加快推进“酒城人才聚集行动”支持人才在泸置业实施细则》将施行,有效期5年。在泸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含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以及各市属园区,以下简称“泸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就业创业,为泸州经济社会建设作出贡献的三类人才可获购房补助。
根据《实施细则》,一类人才是指全职引进或为泸州作出重大贡献的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大国工匠等国家级专家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重大项目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等。一类人才购房补助范围、标准及资金来源等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办理。
二类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助25万元。如增值税发票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以下简称“购房款总额”)未达到25万元的,按照实际购房款总额给予补助。三类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助10万元。如购房款总额未达到10万元的,按照实际购房款总额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