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市政府网站6月25日消息,因台而设的厦门经济特区,再次先行先试,在大陆率先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立法。6月24日,《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若干规定(草案)》提交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若干规定(草案)》全文仅9条,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作出系统性规定,包括采认目录、动态调整、采认证书、优惠政策、便捷服务等内容。以服务和保障台胞为宗旨,依据国家确定的职业分类,将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均纳入采认范围,规定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两岸职业资格比对,梳理适配范围,形成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目录,对外公布实施,便于台胞和用人单位直接比对,畅通台胞来厦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