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600811)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东方集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作者:财中快讯 12407/01
东方集团(600811)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公开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和服务的根据。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联系电话 010-57193596,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