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快讯 » 快讯 » 正文

ST 旭蓝: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作者:财中快讯 76909/06

ST旭蓝(000040)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此前公司已披露被立案调查的公告,此次为第二次立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将积极配合调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

标签:

ST旭蓝(000040)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此前公司已披露被立案调查的公告,此次为第二次立案。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将积极配合调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54号),责令要求公司非经营占用资金77.96亿元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截至目前,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77.96亿元尚未偿还,也未提出明确偿还计划。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公开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和服务的根据。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联系电话 010-57193596,谢谢。

财中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