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与厦门市、区两级政府之前出台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办法形成互补,有力支持母基金发展。《办法》共十条适用于厦门自贸委和湖里区联合招商且在厦门金融机构开立托管账户的规模达50亿元(含)以上的母基金及其管理机构《办法》将通过落户奖励、经济贡献奖励投资贡献奖励、租金补助等四个方面的扶持促进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发展在落户奖励方面其中实际到资50亿元(含)~100亿元的奖励800万元;10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在经济贡献奖励方面对母基金、管理机构的营业收入增值额和主营业务利润及母基金管理团队成员对自贸区和湖里区两区的相关经济贡献,分别给予80%奖励。在投资贡献奖励方面鼓励母基金在自贸区和湖里区投资设立子基金,规模累计达10亿元(含)以上的,按实际到资规模给予母基金管理机构团队成员投资贡献奖励,最高奖励60万元。
落地最高奖励1000万元!全国首个母基金专项扶持政策在厦门发布
作者:中国福建 来源: 头条号
103601/08


近期,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联合湖里区人民政府共同发布《厦门自贸片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三年。据悉,这是全国首个母基金专项扶持政策,将与厦门市、区两级政府之前出台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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