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点 » 正文

「中级经济师」第十一章 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

来源: 学习笔记和工作总结 92301/11

与2021年教材比对,2022年教材本章删除了原第四节【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一)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特征1.公共物品的定义:公共物品是指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同时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那类物品。由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首次提出来的

标签:

与2021年教材比对,2022年教材本章删除了原第四节【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


(一)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特征

1.公共物品的定义:公共物品是指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同时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那类物品。由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首次提出来的。

2.“纯公共物品”的两大特征(2非)

(1)非竞争性-主要特征

某种公共物品一旦被提供,增加一个人的消费并不增加任何额外成本,也就是增加一个人消费的边际供给成本为零。这一特征强调了集体提供公共物品的潜在收益。

(2)非排他性-派生特征

一种公共物品一旦被提供出来,要排除一个额外的消费者在技术上不可行,或者尽管技术上排他是可行的,但这样做的成本过高。这一特征指出了通过市场机制提供公共物品的潜在困难。


(二)公共物品的需求显示


(三)公共物品的融资与生产

民主社会政府有责任按照纳税人提出的公共物品的需求结构和需求数量,公正而有效率地供给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的供给包括两重含义:一是公共物品的融资;二是公共物品的生产。


(四)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结构

1.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结构

理性的社会成员将利用其智慧,通过规则的创新,以获取来自公共物品交易的共同利益,并公正地分享收益和分担成本。

2.该制度结构涉及以下四方面内容:

1.公共物品供给的决策制度:何种物品应当被公共地而不是私人地提供?提供多少?决策问题是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结构的核心。现代社会中,公共物品的决策权最终应属于每一位社会成员或经其同意的代议机构。

2.公共物品供给的融资制度:由谁为公共物品付费?以何种方式付费?

3.公共物品供给的生产制度:由谁负责公共物品的生产或公共服务的递送?以何种方式生产与递送?

4.公共物品的受益分配制度:谁将成为公共物品供给的最终受益者?受益的规模和结构状况如何?

通过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结构,能够反映出一国政府在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我们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多元的、竞争性的、有效率的、均衡发展的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结构。


(五)市场和市场效率

1.市场

市场系统是由居民、企业和政府三个相对独立的主体组成。

2.市场机制

(1)市场的含义:市场是商品交易的场所,是在无数个买者和卖者的相互作用下形成的商品交易机制,并且是具有效率的商品交易机制。

(2)市场机制的基本规律就是供求规律。

供给大于需求,价格下降,库存增加,生产低迷

供给小于需求,价格上涨,库存减少,生产增长

通过价格和产量的不断波动,达到供给和需求的平衡。

亚当·斯密将市场规律形容为“看不见的手”,认为市场不需要任何组织以任何方式的干预,市场可以自动的达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


(六)政府经济活动范围


(七)资源配置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具有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

1.资源配置职能的含义及配置范围

(1)含义:将一部分社会资源集中起来形成财政收入,然后通过财政支出分配活动,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引导社会资金的流向,弥补市场的缺陷,最终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优状态。

(2)配置范围:根据政府职能的范围,财政资源配置范围应当是市场失灵而又为社会公共需要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包括:①满足政府行使职能的需要,包括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和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领域,如国家安全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②市场不能有效提供而社会又需要的准公共物品和服务的开支,如公共卫生、科技、公共工程;③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引导支出,如矫正外部效应,维护市场竞争。

2.财政配置社会资源的机制和手段

(1)根据政府职能的动态变化确定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范围,确定公共财政收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合理比例,从总量上实现高效的社会资源配置原则。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结构是财政能够掌握和控制的社会资源的内部配置比例。例如:我国城乡之间发展差距、经济与社会之间发展差距都较大,客观上要求财政要加大对农业农村发展和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

(3)为公共工程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4)通过政府直接投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和调节社会投资方向,提高社会整体投资效率。

(5)通过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提高财政自身管理和运营效率。


(八)收入分配职能

1.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含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初次分配是按要素所有者的禀赋条件和公平的市场定价实现的。社会成员获得多少收入,取决于其拥有多少劳动、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以及这些要素的市场价格,这就是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然而这种收入分配与社会认同的公平或公正标准可能不一致。社会成员不能接受国民收入完全按市场竞争标准进行分配,因为这种方式包含着很大程度的不平等,特别是在资本收入的分配上更是如此。

政府运用财政手段调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结果的职能,旨在实现公平收入分配的目标。

2.财政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机制和手段

(1)根据市场和政府的职责分工,明确市场和财政对社会收入分配的范围和界限。

(2)加强税收调节。

通过税收进行的收入再分配活动,是在全社会范围内进行的收入的直接调节,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如通过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将企业和个人的收益调节到合理水平,通过资源税调节自然资源形成的级差收入。

(3)发挥财政转移支付作用。

过转移性支付对收入进行再分配,是将资金直接补贴给地区和个人,有明确的受益对象、受益范围和政策选择性,对改变社会分配不公的程度具有重要作用。如增加对经济发展相对较慢地区的转移性支出,增加社会保障,收入保障,教育和健康等转移性支出等。

(4)发挥公共支出的作用。

通过公共支出提供社会福利(如公共卫生防疫、福利设施与服务、保障性住房)等进行的收入分配,在受益对象上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


(九)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

【提示】财政行使经济稳定与发展职能,并不等于财政要直接操纵经济运行,而是通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和收入结构,发挥税收杠杆作用,通过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相协调,为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提供必不可少的条件。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公开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和服务的根据。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联系电话 010-57193596,谢谢。

财中网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