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杜恒峰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近日,针对券商密集的再融资计划,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指出,证监会一直倡导证券公司坚持稳健经营,走资本节约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同时也会支持证券公司合理融资,更好发挥证券公司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功能作用。作为已上市的证券公司,更应该为市场树立标杆,提高公司治理质效,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自身经营状况、市场发展战略等合理确定融资计划及方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要统筹平衡,审慎决策,切实维护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券商的再融资,已经成为“房间里的大象”,被证监会高度关注。笔者统计了2021年以来的券商再融资,发现其中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规模巨大。以公告披露首日、融资额上限为准,2020和2021年,券商再融资总金额2814亿元,配股、定增、发行可转债分别为1096亿、1273亿、445亿元,这样的规模是非金融行业难以企及的。二是同质化明显。券商的业务类型由牌照决定,业务发展的重点由市场决定,近年来券商在融资融券等资本中介业务上竞争激烈,大规模融资的主要投向也在于此。需要注意的是,融资业务是股价上涨和下跌的加速器,虽然券商预备了较高的安全边际,但在融资业务可能继续大幅扩容的情况下,融资作为一个整体,其风险也会快速累积。三是再融资对股价负面影响明显。12家配股或定增的券商,在公告发布后的一个交易日,除了中原证券跌幅较小(下跌1.77%),其他11家公司股价均录得大幅下跌,跌幅均超过4.2%,其中兴业证券和国联证券跌停,中金公司跌幅也超过了9%。虽然这些券商的大股东对再融资给予积极支持,但对中小股东而言,大规模融资意味着所有者权益被摊薄,市值规模变大也意味着股价弹性降低,融资总金额与现金分红的“缺口”越来越大,投资者的失望可以预见。导致股价大跌的再融资,不是券商高质量发展新路。作为资本市场最专业的“看门人”,券商在融资的时候,不仅要关注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不能只看融资在技术上是否可实现,更需要关注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在是否融资以及融资手段的选择上应当更为合理。比如,不同融资手段,对于中小股东的影响完全不同,债券融资不会摊薄股东权益,应作为首选,券商普遍有较高的信用水平,可以获得成本较低的发债机会;券商在可转债方面的发行规模不大,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更为一致;再次则是定增,由投资者来决定融资;最后才应考虑配股,配股有强制性,对中小股东来说是一个相当不友好的选择。证监会在上述回应中还表示,未来在审核中将充分关注上市证券公司融资的必要性、合理性,把好股票发行入口关。可以预见,一些不符合监管导向的再融资将难以闯关。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热评丨让股价大跌的再融资 不是券商高质量发展新路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83601/11
每经记者:杜恒峰 每经评论员 杜恒峰近日,针对券商密集的再融资计划,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时指出,证监会一直倡导证券公司坚持稳健经营,走资本节约型、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同时也会支持证券公司合理融资,更好发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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