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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济宁印发实施《政策措施》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济宁发布 来源: 头条号 38201/18

11月1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凝心聚力突破制造强市建设,加快塑造新动能构筑新优势”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场)。介绍《关于支持济宁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济政发﹝2022﹞19号)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人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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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凝心聚力突破制造强市建设,加快塑造新动能构筑新优势”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场)。介绍《关于支持济宁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济政发﹝2022﹞19号)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李大鹏 市制造强市建设指挥部
医药产业集群发展专班主任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宋全领 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

主持人

黄广灿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对外传播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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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强力攻坚制造强市建设”工作部署,推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医药产业强市,2022年11月21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济宁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济政发﹝2022﹞19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起草背景和过程



生物医药产业被称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竞争的焦点赛道之一。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国内企业对药物研发创新的投入逐年加大,以新品研发、技术创新为核心的竞争格局在医药行业中越来越明显。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对于培育新经济增长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生物医药产业是我市重点打造的“231”产业集群中的重要一环,培育了鲁抗医药、辰欣药业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基本形成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现代中药和医疗器械为主的产业格局。经过多年的发展,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幅提高,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但是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产业规模小、创新力度不够、市场竞争力弱等突出问题,需要通过力度大、内容实、针对性强的政策措施,吸引生物医药创新产品、生产项目、科研平台等落户济宁,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在充分调研、征求部门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多地做法,市工信局和市制造强市指挥部医药专班牵头起草了《关于支持济宁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2022年10月3日、24日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最后,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22年11月21日正式印发并实施。



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共8个部分18条,从创新药品产业化、中药发展、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发展、创新兽药产业化、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医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等方面进行支持。

一、支持创新药品产业化。对1类创新药、2类改良型新药、首仿药,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500万元、500万元补助。

二、支持中药发展。支持在中药配方颗粒、“经典名方物质基准”、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研发生产上有新的突破。

三、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化。对按照创新及优先程序注册的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补助。

四、支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发展。对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每个品种给予300万元补助,对非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每个品种给予200万元补助。

五、支持创新兽药产业化。对取得1类、2类注册证书的兽药,每个品种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补助。通过兽药比对试验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补助。

六、鼓励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对首次进入国家、省级集采和首次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品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补助。取得药品、创新医疗器械、兽药国际注册并实现出口的 ,每个品种给予50万元补助。

七、支持医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对在我市建设的医药研发、临床试验基地等按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总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八、支持接受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委托我市企业生产1类新药、2类改良型新药、首仿药以及按照创新及优先程序注册的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给予补助。

附则中规定,本政策由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各责任部门在工作职责内配合。关于奖补资金的来源,市县两级财政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突出支持创新,对政策1、2、3条,所需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1:1负担;第4条奖补资金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规定的渠道执行;突出县市区主体责任,其余条款所需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受益比例负担。



现场答记者问环节




中国产经信息网记者


请介绍下2023年我市围绕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将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李大鹏

市制造强市建设指挥部
医药产业集群发展专班主任
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2023年市制造强市建设指挥部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造强市”突破战略,以打造“国内一流的医药产业高地”为目标,推动创新、融合、链式、迭代发展,积极发挥我市医药产业的基础优势,以《关于支持济宁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为契机,围绕企业攀登进阶、项目建设、科研创新、优质企业培育、产业集聚发展等环节精准发力,固根基、扬优势、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大力实施创新发展战略,加大科研投入,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龙头骨干企业为支撑,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向高端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一、强力推动科研创新,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以落实《关于支持济宁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抓手,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大力推动企业研发创新,争取获批药品制剂13个品种、原料药3个品种、一致性评价过评25个品种,争取获批3个特医食品品种,兽药计划获批3个新品种、对7个品种开展比对实验,努力实现医药产业向创新发展道路转型。
(一)组织牵头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程序等内容,明确政策实施路径。
(二)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宣讲政策措施,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做到应报尽报,指导提高申报质量,尽量扩大政策措施覆盖面。
(三)会同牵头部门协调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财政补助资金,确保政策落地,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力突破项目建设,积蓄产业发展动能
2023年将继续把项目建设作为加快医药产业发展的总抓手,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坚持固链、补链、延链、强链,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推进布局实施一批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好的医药产业项目。重点推进鲁抗国际合作生物疫苗及高端制剂产业化、鲁抗诊断试剂研发生产、辰欣高端制剂研发及智能化集约车间、艾美科健高端动物生物疫苗研发与制造、康源堂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等项目建设。
三、强力深化核心产业链研究,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2023年,按照“九个一”工作机制,继续梳理完善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现代中药三个产业研究报告,邀请赛迪研究院、市产业研究院等对产业链、项目、产品等进行论证,按照专家论证意见持续完善产业链研究,组织落实谋划项目。
(一)按照“1+N”空间布局,打造高新区药物研发、高端制剂产业高地,加快邹城、鱼台、嘉祥、汶上特色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和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投入力度。
(二)强化“链主”企业引领作用,在鲁抗、辰欣已基本完成基础性建链的基础上,抓住“原料制剂一体化”的现实需求,发挥我市化工园区的资源优势,推动建设一批强链、延链项目,近期重点推进晟泰、艾格林等原料药项目以及康盛彩虹、正东化工的医药中间体项目等。
(三)利用高新区现有生物样本库、检验检测等基础,以及邹城正方高精新医药孵化园、合成生物技术产业聚合平台等有利条件,壮大、引进药物研发企业和第三方研发外包服务企业(CMO/CDMO),推动我市医药产业向研发领域拓展,打造新的增长点。

济宁晚报记者


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资金的引导,请问市财政局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这项利好政策的落实?


宋全领

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党委委员、副主任
按照市委、市政府“大抓产业、大抓制造业”的部署要求,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人代会通过的2023年市级预算,全面贯彻林书记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克服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增多、“三保”压力较大等方面实际困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全市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使相关政策措施尽快惠及企业,市财政通过以下措施,确保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助企攀登资金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用好“助企攀登资金直通车”,兑现落实好各项惠企政策,确保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对于奖补资金市级承担部分,市财政局将尽可能予以保障,对于奖补资金县(市、区)承担部分,市财政局也将督促相关县(市、区)财政局及时兑付。
三、按照“从紧从严、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突出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今年市级财政重点从五个方面给予支持,主要包括:
(一)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创新药品产业化。
1.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对我市药品生产企业研制的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口服制剂、注射剂,每个品种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补助;对全国前3位通过同品种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每个品种再增加50万元奖励。
2.充分运用高成长性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投向我市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形成推动全市医药企业的产业升级和多元化发展效应。
(二)支持生物医药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通过实施重大技改项目贷款贴息,鼓励企业智能化、绿色化、安全化和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等方式,灵活运用财政奖补、贷款贴息、工业技改投资基金等政策工具,引导生物医药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
1.2023年安排市级创新发展资金,落实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实现企业产业转型升级。
2.继续鼓励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持续发挥上市企业奖励政策的引导扶持作用,有效降低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发展。
1.聚焦“数字赋能、数实融合”,围绕药品创新、软件开发、互联网服务等支持企业数字平台建设。
2.围绕数字经济产业关键缺失技术,对国家、省认定的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市财政给予奖励和保费补助。
(五)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1.市财政对企业参加国家部委或省、市政府统一组织的重大境内展示展览会的展位费给予全额补助。
2.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发生的展位费、特装费、展品运输费、国际交通费,在享受上级补助的基础上,剩余部分最高给予50%的补助。对企业参加市商务部门统一组织的境内外市场开拓活动发生的展位费、人员交通费、展品运输费等费用最高给予80%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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