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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发布2022年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8家券商获A,但有8家获C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来源: 头条号 53702/08

每经记者:王砚丹 每经编辑:肖芮冬2月3日,中证协发布了2022年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其评价结果显示,本评价期(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从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39家证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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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王砚丹 每经编辑:肖芮冬

2月3日,中证协发布了2022年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其评价结果显示,本评价期(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从事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39家证券公司全部参与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8家、B类23家、C类8家。

广发、招商等8家券商位列C类

具体而言,A类8家公司为:东兴证券、国金证券、平安证券、中德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国泰君安。

B类23家公司分别为:爱建证券、长江证券承销保荐、第一创业承销保荐、东方证券承销保荐、东莞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华安证券、华创证券、华泰联合、开源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天风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兴业证券、粤开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泰证券、中天国富。

C类8家公司分别为:安信证券、广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九州证券、太平洋、招商证券、中银国际。

中证协表示,类别划分反映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在项目质量、业务规模、业务管理、合规诚信等方面的相对水平。下一步将持续完善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声誉激励与约束评价机制,促进证券公司归位尽责,提升执业质量,发挥好资本市场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更好地服务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合规诚信指标为重要扣分项

《每日经济新闻》查阅中证协去年5月发布的《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后发现,该办法明确规定,协会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指导下,根据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得分高低,将纳入评价范围的证券公司划分为A、B、C三类。原则上得分排名前20%的证券公司为A类,排名后20%的为C类,其余为B类。因此从最新公布的2022年度评价结果来看,A、B、C类的家数分布也符合上述分类原则。

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指标由基本指标和附加指标构成。其中,基本指标满分100分,包括项目质量指标50分、业务规模指标20分、业务管理指标10分和合规诚信指标20分;附加指标为业务创新指标,最高20分。

其中,合规诚信指标满分20分,其扣分非常重。该指标以评价期内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因财务顾问业务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自律管理措施等惩戒措施为依据。

证券公司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评价结果为C类;受到公开谴责、限制业务活动、暂不受理与行政许可有关文件行政监管措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公开谴责的,每次扣12分;受到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限制其权利、限制股东权利或责令转让股权等行政监管措施的,每次扣11分;受到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行政监管措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谈话的,每次扣10分;受到责令改正、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等行政监管措施的,每次扣9分;受到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等行政监管措施的,每次扣8分;受到纪律处分、自律管理措施的,每次分别扣8分、6分。

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自律管理措施的,对时任职公司每次分别扣7分、6分、5分、4分、3分。

C类券商近年来多家受到重大监管处罚

上述获得C类的券商中,多家券商近年来因投行问题受到监管处罚。

如2022年9月19日,招商证券作为中安科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因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等问题,被证监会处以了6300万元的罚款,2名项目负责人也分别被警报和罚款5元。

2022年11月,招商证券再次受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警示函,指出招商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在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中存在对外报送的文件大幅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的情况,个别项目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

太平洋证券则因在退市富控出售主要经营性资产 Jagex 100%股权交易中,履行勤勉尽责、持续督导义务等方面存在相关违规情形被处罚。根据2021年10月证监会开具的罚单,太平洋证券时任保代季韡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徐存新、陈萧被予以通报批评。其违规行为包括:向公司重组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未及时督促公司披露支付大额中介费用的重组进展;财务顾问专项意见与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不一致等。

安信证券及7名相关人员则于2022年1月19日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开具的8张罚单,剑指安信证券及7名相关人员,其中2名保代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年内不得从事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浙江证监局指出,安信证券在开展亚太药业2015年重大资产购买项目、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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