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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道ESG(二)| 警惕ESG变成“作秀”的噱头

作者:能联社 来源: 头条号 83802/15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相关政策法规、评级体系、标准指引、企业实践的持续完善,我国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概念投资步入了快车道。相较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ESG概念投资市场起步较晚,虽然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实践,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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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随着“双碳”目标的推进,相关政策法规、评级体系、标准指引、企业实践的持续完善,我国ESG(环境、社会和治理)概念投资步入了快车道。

相较于欧美发达国家,我国ESG概念投资市场起步较晚,虽然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实践,但存在ESG评级体系尚不健全、缺乏独立的ESG报告披露标准、“漂绿”行为等乱象,个别伪ESG蹭降碳目标热度的行为,或造成市场混乱且有劣币驱逐良币之虞。

基于此,业内专家呼吁,警惕ESG报告沦为“作秀”噱头,误导政府和大众判断,进而影响我国降碳目标的实现。

01


国内刚刚起步


相较于发达国家上世纪开始发展ESG概念投资,我国ESG刚刚起步。

2015年香港证券交易所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对企业ESG信息披露做出“未披露则解释”的半强制性要求。2018年证监会发布修订版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了我国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

国务院国资委去年公布的《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在ESG评级机构方面,除MSCI、富时罗素等海外机构开始覆盖部分A股ESG评级外,我国开始探索本土化的ESG评级体系:商道融绿、中证指数、中财绿色金融研究院等机构相继建立了ESG评级体系,促进了ESG理念在国内的传播和推广。

中央企业成为我国ESG实践的先锋模范。援引自新华社消息,2022年,近三分之一央企上市公司在董事会设立ESG领导机构,比2021年增加16个百分点;超六成央企上市公司明确ESG战略规划相关要求;70.4%央企上市公司发布独立的社会责任/ESG报告,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41个百分点。

由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去年12月主办的“新征程 新责任——《中央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2022)》《国资国企社会责任蓝皮书(2022)》发布活动”上,“中央企业ESG联盟”首批成员企业共11家,中国石化、国家电网、国家能源集团、国投、华润集团等多家能源企业上榜。

其他能源企业展开了一系列创新实践。2022年《财富》中国ESG影响力榜揭晓,其中,华电集团、隆基绿能、协鑫、中车集团、厦门钨业等多家能源企业上榜。


02


“漂绿”行为乱象


我国ESG概念建设属于起步阶段,与此相关的多项工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

其一,我国ESG评级体系尚不健全。目前评级体系大多借鉴国外的ESG评级框架,部分ESG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在我国“水土不服”。我国ESG 报告的标准特别是与温室气体排放、淡水资源利用、资源循环使用有关的报告标准缺乏明确的统一规定,不同机构发布的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企业和金融机构往往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报告标准。

其二,我国缺乏独立的ESG报告披露标准。首先,与国际标准相比,我国ESG信息披露发布较为分散、混乱,缺乏单独、统一的披露标准。再者,信息披露标准规范性、全面性不足,对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层面的议题关注较少,强制性披露范围小且力度不足,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边界模糊。

其三,我国ESG报告存在不同程度的“漂绿”行为。“漂绿”指企业和金融机构夸大其环保效果,最早出现在消费品市场和服务领域,但近年来已蔓延至ESG报告领域。

据商道融绿统计,虽然2018年起国内已经建立完整的ESG监管体系,上市公司ESG披露意识渐浓,但直到目前,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率仍然较低,大多侧重于披露正面指标,对负面属性的定量指标,或避重就轻,或流于形式,不能准确地反应企业经营发展的真实状况。

据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学者分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编写的《上市公司 ESG 实践案例》(上下册)中的 133 家上市公司ESG案例,发现十种“漂绿”行为在我国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且选择性披露、报喜不报忧、只谈环境绩效不谈或淡化环境问题的现象比较突出。

03


亟需本土化探索


政府引导是ESG概念建设发展走向专业化的关键。

业内建议,逐步通过立法明确ESG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地位。例如,当前绝大多数国家ESG报告中“漂绿”不受惩处或违规成本极低,助长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漂绿”行为。通过市场机制难以消除,必须辅以适度的建章立制进行监管。

也有学者建议,各部门应各司其职,通过国家政策引导、制定ESG信息披露规则、设立奖惩机制来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首先,统一ESG报告披露标准;其次,分行业进行监管;再次,对强制性程度进行梳理和统一;最后,以从试点到推广的方式落实ESG标准并不断改进。

企业层面,应当重视构建ESG合规理念、加强ESG合规治理、规范ESG信息披露,自觉将ESG理念融入企业发展当中,全面构建ESG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能源领域,我国能源结构与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差异,富煤缺油少气是我国能源的现状。若主张完全套用国际标准,而不充分考虑我国的发展阶段和基本国情,ESG恐难以在我国落地生根。

业内专家指出,构建中国特色ESG评价体系,让责任投资本土化。要把握好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关系,一方面国际上责任投资的相关标准需要更加清晰的界定,另一方面国内也需要基于中国国情建立并形成有利于推动责任投资发展且具有广泛共识的本土化的定义。

总之,ESG 作为一种新理念、新方法,要确保其可持续性发展,既需要技术层面上的应用研究,也需要学术层面上的理论建构,更需要企业自觉将ESG理念融入企业发展当中,多方合力将ESG培育为降碳“利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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