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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皋开招募新能源产业基金管理人

来源: 投资界 187202/17

为优化产业发展投资方式,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激发资本招大引强、培优扶强的作用,助力开发区产业升级、工业倍增,江苏皋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拟设立新能源(氢能)产业基金。为提高基金管理水平,江苏皋泽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

标签: 新能源 氢能 GP

为优化产业发展投资方式,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激发资本招大引强、培优扶强的作用,助力开发区产业升级、工业倍增,江苏皋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拟设立新能源(氢能)产业基金。为提高基金管理水平,江苏皋泽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皋泽金投公司”)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概况

(一)注册区域基金须注册位于如皋市且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并接受监管。

(二)基金规模和出资比例基金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国资公司(皋泽金投)占比不超过30%。

(三)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范围以新能源产业,特别是以氢能领域为主,覆盖从发电侧海上风电、光伏、发电侧数字化改造,到应用侧电池、氢燃料、储能等细分领域,着力挖掘具备核心材料、关键工艺、系统集成能力的新能源制造业投资机会。

(四)存续期基金存续期限(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如有))原则上不超过10年,其中投资期不超过5年。

(五)投资限额基金原则上对单个企业的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基金规模的30%。

(六)募资进度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申报方案时,须至少已经募集到拟申请基金总规模的30%的资金,意向出资人需包括来自拟申请基金所属领域产业方,并提供产业方出资承诺函等证明材料。

(七)资金托管基金须在如皋市内具备基金托管资质和经验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八)管理费用管理费按市场一般通行规则,不超过实缴出资总额的2%。

(九)收益分配原则上投资回收资金不做循环投资,分配按照整体“先回本后分利”方式,投资回收资金先按照各出资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出资人,直至各出资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剩余的投资收益再按照基金合伙协议等约定的方式予以分配。

(十)投资禁止。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2.投资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评级AAA以下的企业债、信托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经批准的公益性捐赠除外);4.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存款,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5.明股实债等变相增加政府债务的业务;6.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7.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募集资金;8.投资于其他投资性企业,但因投资需要对单个企业的集合投资除外;9.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遴选方式

公开遴选

三、遴选条件

1.合格的运营资质。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已经在相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登记备案,具备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存续期届满5年且实缴资本不低于壹千万元人民币,历史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诚信记录。

2.完整的管理团队。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团队拥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融资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成员无受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3.基金管理团队经验应当满足但不限于:

(1)熟悉如皋经济开发区重点产业情况;

(2)基金管理人能梳理出拟设立基金相关产业链中需要强链、补链、延链的关键环节;

(3)拥有市、县及以上政府产业基金管理经验;

(4)在拟申请基金所属行业领域,基金管理人已配置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共事期间有3个以上行业投资案例,且已获得后续轮次融资或已实现成功退出;

(5)储备项目库中与开发区重点产业相关的项目匹配度高。

4.完善的管理机制。管理团队具备良好的资金募集能力和管理业绩,具有成熟健全的投资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管理、项目遴选和投资决策机制。5.认缴份额。基金管理人出资比例为1%,须负责基金资金募集工作,且募集总额不得低于基金的70%,同时LP中须至少有一家上市公司。

四、遴选程序

1.发布公告。皋泽金投公司在公共平台上发布公告,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材料申报。申报人向皋泽金投公司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iechenqi@outlook.com,标题名称为“基金公司名称”,或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江苏省如皋市海阳北路799号时代大厦1408, 截止申报时间:2023年2月22日24:00,联系人:解辰启,电话:13862754476。

3.尽职调查。根据遴选要求,皋泽金投公司聘请专业团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基金管理人申报资格开展尽职调查,确定合格申报人。

4.现场评审。基金管理人遴选需经现场评审,专家由投资基金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皋泽金投公司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现场评审(因疫情无法出席现场评审会的,可通过线上视频会议形式参加),其中现场汇报30分钟,提问答疑15分钟。评审专家基于申报人的现场汇报、提问答疑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评分。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的拟定为基金管理人初步人选。参与现场评审的申报单位不足三家的,经专家评审后认定申报单位符合本方案遴选条件,也可拟定为基金管理人初步人选。

5.最终审议。皋泽金投公司根据现场评分情况和专家组意见,初步确定基金管理人选,经集团经营层会议讨论报董事会审议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江苏皋泽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

6.终止申报或合作资格。若在遴选基金管理人的前后出现以下情形,取消基金管理人的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合作资格:

(1)申报材料存在虚假信息的;

(2)基金管理人违反《如皋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3)基金管理人未按约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

(4)基金出现资金募集不足或非法募集;

(5)未按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

(6)出现重大风险事项未按规定主动上报的;

(7)合作机构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8)其他约定的事项。本方案自公布之日实施,由皋开集团解释。

五、其他事项

请于2023年2月22日24时前将报名资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或地址,申报人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附件:

1.申报材料清单

2.承诺函

江苏皋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附件一:申报材料清单.docx

附件二:承诺函.docx

来源:皋泽金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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