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元旦前,中基协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指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终于,在上周五晚上(2023年2月24日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公告,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征求意见稿到最终落地,前后不到两个月,效率确实够高,足以看出协会对规范行业发展的决心。对于新规的看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有不同的声音。但在笔者看来,这对私募行业来讲,一定是一件好事,是私募基金行业逐渐成熟向好的一个重要标志。2014年是我国私募行业的元年,这八九年间行业从杂乱丛生到今天的日渐成熟,一路走来,着实不易。在过去,很多人对私募的理解是片面的,是带有色眼镜的,甚至会把它和很多的金融恶性事件联系起来,这也让私募从业者徒增了几分烦恼,尤其是在展业过程中常被他人误解。 一个新生事物的出现,总要有一个被大众熟知的过程。随着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日趋完全,以及各种规范的逐步健全,行业也会逐渐走向成熟。其实,很多行业的发展轨迹都是这样的。当然,这个新规的落地,也有另外的解读。从《办法》的具体内容来看,私募行业的门槛提高了,无论是管理人备案的条件,还是私募产品成立的条件,以及高管任职、基金经理、风控合规人员等,甚至包括后续的股权变更等诸多方面,都比之前提高了不少标准。门槛提高并不是坏事,逐渐出清那些没有管理能力的管理人,让真正想做事的人留下来。大浪淘沙,优胜劣汰,这是市场法则。尊重市场法则,私募业必将走向良性有序。作为私募基金从业者,我们不要因为行业门槛被拔高就倍感压力;相反,我们更应该感谢《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新规的落地,因为它为我们的私募职业生涯铺平了道路。如果我们坚定了这条道路,就没有什么能把我们阻挡。让我们以梦为马,不负青春韶华!
链接阅读:1.【协会公告】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公告
2.【协会公告】关于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1号——基本经营要求》的公告
3.【协会公告】关于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2号——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的公告
4.【协会公告】关于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3号——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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