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川经信企业函〔2022〕7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3〕5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复核)范围和条件(一)申报(复核)范围。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范围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未通过复核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列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以及与有效期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或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不予推荐。复核范围为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二)申报(复核)条件。企业需符合《管理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要求,相关指标按照《管理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执行。(三)其他要求。未按照要求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技术支持电话:0571-56137700,简称“培育平台”)更新2022年度企业信息的、未按规定登录培育平台填报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的不予推荐。二、工作程序申报(复核)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一)线上填报。符合条件的企业自3月15日至3月30日期间登录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逐项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二)线下报送。企业按要求编制申请书,按程序报送至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初步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汇总(见附件1),形成正式推荐文件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新申报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复核企业复核申请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PDF、Word)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三、注意事项(一)企业提供佐证材料需包含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带二维码),确保涉及到认定标准的经营数据准确。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具的,可提供涵盖专精特新“小巨人”评定所需财务指标及附有财务三表的专项审计报告。(二)申请书(附件2)“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第三项“是否属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内企业”应填报:绵阳市入选2019年度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2022年度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已完成公示)。(三)申报企业需于3月15日前登陆培育平台更新2022年度企业信息。四、有关要求(一)请各地高度重视,面向本地区中小企业广泛宣传动员,加强政策辅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复核)工作顺利开展。(二)企业应当如实填报,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和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五、联系方式联 系 人:曾柏沧、蒋鸿阳联系电话:2222709电子邮箱:54737474@qq.com附件1-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1-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2.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3.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4.佐证材料5.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扫码获取全部附件绵阳市广播电视台新媒体责编:张磊
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绵州先锋 来源: 头条号 79003/08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川经信企业函〔2022〕7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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