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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中央:解决风险投资的募资瓶颈

作者:母基金研究中心 来源: 头条号 84103/24

近日,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下简称 “民建”)在广泛征集781篇提案素材的基础上,形成44件提案(稿)提交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数量与去年持平。在这44件提案中,涉及经济发展和财政金融类32件,社会法制类4件,能源资源环境类6件,科教文卫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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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民主建国会(以下简称 “民建”)在广泛征集781篇提案素材的基础上,形成44件提案(稿)提交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数量与去年持平。在这44件提案中,涉及经济发展和财政金融类32件,社会法制类4件,能源资源环境类6件,科教文卫类2件,经济发展和财政金融类占比超过70%。


母基金研究中心特别关注到,在这44项提案中,民建特别针对风险投资行业提出了相关发展措施与相关建议,母基金研究中心整理如下:


进一步明晰风险投资的概念和范围。风险投资作为最早被引入国内的概念,如何与现行制度相匹配,如何适用相关政策,需要在理论和管理层面予以明确,把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的关系阐述清楚,对风险投资享受相关政策的范围和标准作出清晰规定。

进一步完善现行税收制度。单只基金在扣除全部成本后征收所得税,即将所有投资项目视为整体,当且仅当投资人收回投资本金后对剩余投资收益征收所得税;或者允许风险投资基金对可能损失的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在税前扣除。对于基于对赌协议执行股权调整的转让行为,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并购重组,将股权分期分批卖出且收益覆盖成本后,再缴纳税金。若最终全部股票的出售收益低于成本,造成事实亏损,应允许所得税抵扣或返还。在二级市场上卖出通过非公开市场取得的企业股权免征增值税。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制定为全国性税收政策。

完善二级市场减持条例,增加风险投资资金的流动性。风险投资机构投资项目期限在7年内,参照《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进行减持,投资项目期限在7年以上可与IPO发行股票一同上市交易。

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引领作用,解决风险投资的募资瓶颈。设立专门用于支持风险投资的引导基金,在现有的各级政府引导基金中专门划出一定比例资金支持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对单一风险投资基金的出资有一个底线,并向参与风险投资基金的社会资本让渡未来收益。

母基金研究中心了解到,此次民建的提案背景是,虽然风险投资为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且目前相关文件对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作出了清晰界定,但目前仍没有明确风险投资的具体概念和范围,同时,风险投资行业重复纳税、税负过重、税制不确定,没有针对风险投资行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税收制度。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风险投资行业发展迅速,风险投资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资金规模持续扩大,业务规模不断拓展,已成为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我国风险投资发展起步较晚,风险投资机构管理机制不健全、行业自律组织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原因,风险投资在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因此在新的时期,进一步推动风险投资行业发展是应对国际竞争挑战、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为此,民建中央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在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尽快推动我国风险投资行业健康发展。


母基金研究中心资料显示,我国风险投资行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00年以来,我国风险投资经历了迅猛的发展阶段。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中国风险投资市场一度陷入低谷,但在国家政策支持和相关措施推动下,市场在2010年后呈现快速增长。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风险投资总额达到了1306亿美元的新纪录,较前一年的867亿美元高出了约50%,无论是中外投资人对投资中国的热情都高涨,大量资金涌向了半导体、机器人、生物技术等先进科技领域:根据Preqin的数据,2021中国芯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和其他半导体创业公司共融资 88 亿美元,而同期美国相关公司融资数仅 13 亿美元。


目前,我国风险投资行业的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尚未建立起成熟的市场体系,募资端缺乏长期资金来源、退出端机制仍不健全。


而在经历了2022年的发展阵痛后,当前中国风险投资行业更是亟待复苏。因此,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此次民建中央递交的提案,对中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完善无疑是一个好的信号。


母基金研究中心还关注到,此次民建中央还提出了许多与该鼓励风险投资行业发展提案高度相关的提案建议,例如,在《关于资本市场助力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的提案》中就提出要:


持续优化上市准入条件。持续加强部委间及地方政府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合作对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合培育。明确资本市场各板块定位,突出各层次市场特色,吸引优质创新型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成长壮大。不断增强科创板“硬科技”导向,进一步细化明确第五套上市标准的适用情形。制定创业板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评价标准。发挥好新三板和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作用。

支持引导私募股权基金加大创新型科技企业投资力度。细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试点的具体操作,便利PE和VC退出,缩短风险投资循环周期,促使更多风险资本投入创新型科技企业。

而除了民建中央外,此次两会上,还有许多提案也涉及鼓励股权投资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母基金研究中心不完全整理如下: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市场二部一级巡视员刘云峰今年两会提交三份提案,他建议推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注销与工商主体登记注销“双出清”;完善认股权贷款业务,加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今年拟提出多方面建议,包括:大力发展科创基金,包括对科创基金认定标准,优化认定流程,便于后续针对性政策的制定出台及实施;鼓励地方政府设立科创母基金,防控政府引导基金科创领域母基金的出资比例限制,推动设置完善的政府引导基金绩效评价体系,结合高科技企业的特点设计具有长期目标的考核体系;推动商业银行理财资金通过接续发行方式长期配置配置科创基金,可实行白名单制度,从总量控制的角度引导银行资金通过配置母基金精准支持重点科创行业,同时,适当定向调降银行股权投资的风险权重,推动银行自有资金投向科创基金;推动长线资金增加对科创基金的配置比重,拓宽科创基金退出渠道,扩大科创基金LP队伍。

全国政协委员、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张懿宸提出了,把鼓励人民币并购基金发展、鼓励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创投产业发展等提案。他建议,希望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应政侧,希望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应政策,对并购基金予以适当鼓励和倾斜。建议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在地区经济发展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从“投早、投小”适度转向关注并探索参与并购基金,提高并购基金的配置比例。也可考虑通过设立专注于投资并购基金的国家级引导基金等方式,自上而下鼓励并引导人民币并购基金走向专业化道路,服务高质量发展。

母基金研究中心很高兴看到当前中国的股权投资,尤其是风险投资行业的发展受到如此高度的重视,并期望行业早日完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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