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清墨史纪编辑 | 清墨史纪«——【·前言·】——»随着近年来史学研究的深入,近年来一些史学工作者对
汉代经济、财政政策,进行了一些反省与检讨,如《中国古代史纲》(下册)、《中国经济通史·秦汉卷》(上册)、《中国古代史纲》(下册)、《汉代经济史研究》(上册)等。在这些研究中,有的学者对汉代经济、财政政策进行了
较为深入的反省与检讨,如黄小勇先生的《盐铁论:汉代财经大辩论》(中华书局,2013,以下简称《盐铁论》)、刘泽华先生的《汉代财政措施的反省与检讨——兼论秦汉之际盐铁政策的得失》(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等。但也有一些学者对汉代经济、财政政策进行了较为深刻的反省与检讨。
一、“汉承秦制”的背景
前面已经提到,秦汉之交的社会经济形势是“汉承秦制”。在
《盐铁论》一书中,作者明确指出:“从战国后期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一直是一个农业国家,农业是主要的生产方式,其经济制度是以自给自足为主要特征的自然经济。秦统一中国后,把战国时期所建立起来的、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作为与自然经济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加以破坏,
使社会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破坏。这一时期生产上的高度发展和财富上的高度集中,是与中央集权制相联系的。”[10](P538)作者并进一步指出:“
秦制(即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下形成了一套完整而严密的官僚机构和以皇帝为中心的封建中央集权政治体制,……这一套统治体制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它把全国划分为若干行政单位,并由中央直接管理这些单位;第二,它实行中央集权制;第三,它实行以皇帝为中心、以官僚机构为骨干的封建官僚统治体制。在上述三个特征中,中央集权制是核心特征。”
秦统一中国后实施了一套
高度集权的统治体制(当时被称为“郡县制”)。作者指出:“秦国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实行高度集中的控制,从而实现了封建国家对广大民众的政治统治、经济统治和文化控制。这一套以秦始皇为核心的官僚体系和封建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在中国历史上起到了极强的统治作用。汉承秦制则是汉代社会发展历史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
二、西汉初年的社会经济状况
《盐铁论》在讨论汉武帝与桑弘羊之间的争论时,有一段关于西汉初期社会经济状况的描述:“(汉初)大布裹钱,而
粟重五石,贯钱一千,折布万匹,此皆足以为财也。”这是对汉代初期社会经济状况的描述,这里的“布”是指布帛,“贯”是指钱币,“钱”是指铜钱。“大布裹钱”是指国家发行的货币,“贯钱一千”是指铜钱数量。《盐铁论》对于汉代初期社会经济状况的描述似乎有些过于夸大了。“大布裹钱”、“布帛数千金”等词汇,都表明了汉代初期的经济状况应该不会比
《史记》《汉书》中描述的西汉初期差到哪里去。但是《汉书》对汉代初期经济状况的描述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从汉朝政府颁布的多项财政经济政策来看,其中有一些政策和措施可能就与当时社会经济状况有一定关系。
首先,两汉时期国家对土地产权关系进行了
较为系统、全面的调整。武帝时颁布了许多政策和措施来调整土地产权关系。例如:第一,废除了大量国有土地为官僚贵族所有、国有土地被兼并严重的现象;第二,推行初税亩制度,使国家从土地上取得收入;第三,实行算缗、告缗制度,对土地买卖进行规范;第四,实行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制度(均输平准之法)。[28]从这些政策来看,国家对土地产权关系进行了调整。但是在调整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第一,虽
然国家将大量国有土地收归国有并进行了分配和重新分配,但是由于很多官员为了捞取个人利益而出现了低价买地、高价卖地等现象。第二,初税亩制度使国家取得了一定收入,但是却存在着政府征收土地税不够公平、征收的土地过少等问题。第三,算缗、告缗制度使国家从土地上获得收入,但是由于卖地和买地的现象难以禁止,从而导致
土地兼并严重、贫富差距扩大。
第四,在
盐铁官营和均输平准制度(均输平准之法)中,国家虽然采取了很多措施来抑制土地兼并和贫富差距扩大,但是却存在着“奸民挟资相夺”的现象,从而导致“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的现象发生。其次,国家
对商人的政策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例如:第一,国家对商人征收高额赋税;第二,国家禁止商人经商;第三,国家允许商人进行商业活动。
三、西汉中期的财政问题
汉初对民加赋,从
汉文帝时开始,到景帝时完全停止。景帝的赋税增加,是有限度的。当时政府有了新的财源:河套地区的“地节”、“大宛”,在这些地区,农业和畜牧业比较发达。汉武帝时,政府将这两个地区作为国家战略要地来经营,大力开发。当时政府“以钱买马”,即用钱购买马匹。
政府还在这两个地区设置了专门的机构:大宛太守负责管理“大宛”(今新疆哈密);河套地区的都尉府负责管理“河间”(今河北安国)。这两个地区也有较发达的农业和畜牧业,“都尉府”就是专门管理这两个地区农业和畜牧业的机构。
武帝时,又从匈奴手中夺回河套地区,重新设置了“大宛”(今新疆吐鲁番)和“大夏”(今新疆哈密)等郡。在河套地区设置了河间国和上郡。武帝时期在这些地方进行了大规模的屯田。
《盐铁论·盐铁》所说:“夫盐、铁、酒、铸钱、煮盐之利,有十倍于他者也。”在“大宛”、“大夏”两郡设置了专门管理和经营这两个地区农业和畜牧业的机构——都尉府(官署)和大宛郡(郡治)。都尉府是汉武帝为了加强对河套地区的管理而设置的,它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河套地区水利灌溉工程的开凿”和“负责河套地区境内盐铁及其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大宛郡(郡治)是为了加强对大宛(今新疆伊犁河)地区的管理而设置的。
四、汉武帝的经济改革
在上述财政问题中,盐铁论中的一个
核心问题就是汉武帝如何对待盐铁政策。汉武帝对盐铁政策的态度,从他对盐铁的态度,可以看出他对汉武帝采取财政政策的态度。《盐铁论》中说:“
汤、武之王,修政兴利,制为霸王之政,天下赖之。”这说明在中国历史上,君主只要具备一定的经济能力和治国能力,就可以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实行一定程度的改革。与此相对应,在中国历史上,君主为了完成政治目标和任务而实行改革也是屡见不鲜的。我们可以看到,历史上的每一次改革都是由经济问题引起的。像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进行的变法就是由经济问题引起的。因为当时中国正处在一个大变革时期。
旧的国家制度已经开始瓦解,新的国家制度正在形成之中。因此各国都在进行制度上的变革和调整。
汉武帝对盐铁政策也是如此,他认为“
财用之有节则治,用之无节则乱”。(《盐铁论·平准》)可见他也意识到经济问题对国家政治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那么在汉武帝之前中国历史上有没有过类似
盐铁政策的经济改革呢?《盐铁论》中说:
“太史公曰:‘昔者夏禹以天下让益,益尽之;管仲以天下让商,商尽之;夫子以国让于孔子,以国事让于子贡;故尧、舜、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皆以天下让贤于子贡也。’”(《盐铁论·仲春》)
在《盐铁论·仲春》中还说:
“故孔子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此之谓也。”
五、盐铁会议与盐铁官营
盐铁会议是中国历史上一次著名的经济改革,但与中国历史上的其他经济改革相比,这次改革有着很大的不同。为什么呢?《盐铁论·平准》中说:“
盐铁会议,天下之公器也,王者所急而民所欲也。故汤、武之王,修政兴利,制为霸王之政,天下赖之。今诸不修政者,则
民失所欲也。今欲使天下赖此,则其法宜改也。今盐铁之利未尽归国家,则民当以官物易其所获。是使天下不富且乱也。”盐铁会议的基本内容是这样的:
“汉兴七十余年间,海内虚耗,户口减半。”(《盐铁论·平准》)
在
汉武帝统治时期(公元前141年—公元前87年),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矛盾的激化有许多因素。其一是西汉统一以后国家领土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多。其二是土地兼并严重、人口大量增加、人民生活水平低下。其三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不断减少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下降;其四是赋税征收方法和赋税征收制度不合理等原因导致了社会经济的危机。
盐铁会议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就是解决国家财政困难问题和赋税征收制度不合理问题。所谓
“国家财政困难”,在当时还不是一个很明确的概念,它只是对当时存在社会经济问题的一种笼统概括。具体说就是国家财政收入不能满足国家财政支出或社会公共需求上出现了困难。
所谓“
赋税征收制度不合理”,也就是赋税征收制度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国家财政困难这个问题。因为“赋”在当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田赋,二是人头税。田赋也叫田租、口赋、丁税等,田租就是每年国家对农民征收的地租;人头税就是指成年男子对国家缴纳的赋税。
结语:
中国古代的财政和经济改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
维护了封建国家的统一,但它始终是一种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非自由竞争的财政政策。这种财政政策带来了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其后果就是:严重阻碍了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国家财政不堪重负;严重打击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古代历史上每一次变革都是由经济问题引起。如果当时统治者能够把财政问题解决好,国家就不会出现动乱。这也说明在中国历史上,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财政政策是必须存在、必须推行的。
参考文献:
1.《
盐铁论》2.《
中国古代史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