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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项目将优先引入,清远产业园区招商工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南方plus客户端 来源: 今日头条专栏 108412/20

为推动清远市产业园区产业招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各产业园区在产业导向上差异化发展,错位招商,最终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联动发展的平台招商和项目落地格局,近日,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清远市产业园区招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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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清远市产业园区产业招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各产业园区在产业导向上差异化发展,错位招商,最终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联动发展的平台招商和项目落地格局,近日,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起草了《清远市产业园区招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7月11日。

《工作指引》明确,本工作指引适用于拟在清远市产业园区内投资的新增建设用地和盘活存量土地、厂房的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迁建、转让、兼并重组、分割出让等项目)。产业园区具体包括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省级以上产业园、高新区、经济开发区。

根据《工作指引》,引入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的要求,符合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土地空间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要求。特别是产业发展方向和项目入园标准,各产业园区以“错位发展、互补融合、联动支撑”为原则,结合当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对产业园区主导产业进行科学定位,确立产业园区“3+1”(“2+1”)产业体系。根据各产业园区“3+1”(“2+1”)产业体系和发展情况,设置各产业园区项目入园标准,逐步引导入园项目趋向环境友好、绿色低碳发展。

《工作指引》还提到,符合引入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将优先引入。一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鼓励类”的项目。广东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在清远市重点布局的制造业产业集群。各产业园区“3+1”(“2+1”)产业体系(即3个(2个)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1个重点培育产业)产业。二是投资主体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100强、优质上市公司、央企及行业龙头企业的鼓励类投资项目。三是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单体制造业项目。四是在清远市设立企业总部或将企业总部搬迁至清远市的项目。五是投资主体是驰名商标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六是研发能力强,行业内核心技术新,研发团队人数占总用工人数30%以上,或项目带头人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项目。七是有经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省级以上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系海外或省级以上领军人才的项目。八是新增用地少、单位产值高、税收贡献大、带动就业广的增资扩产的项目。九是其他对清远市产业发展具有重要带动效应并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同意优先引进的项目。

此外,禁止引入项目包括:国家产业投资目录“禁止类”的项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禁止类”的项目;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保以及其他方面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项目;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引进的其他行业及项目;相关指标达不到本办法基本要求的项目。

【记者】邓文燕

【作者】 邓文燕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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