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加快基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加快我市基金业发展,推动产业基金招商引资提质增效,进一步发挥基金服务“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的作用,支持我市构建“一三一三七”发展格局,强化“产城人”融合,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打造省级基金集聚区目标,坚持“双翼齐飞、多点开花、激活平台、深化融合、优化生态”发展路径,即要坚持市场化基金与政府产业基金发展并举;要推进基金集聚在辖内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多点开花;要充分激活和发掘北交所晋江服务基地、中国上市公司高峰论坛、晋江市创投与股权投资协会等多个平台的活力;要加速促进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促产业资本深入融合发展;要从政务服务、人才引育、机制创新、管理创新、风险防控等方面,持续优化基金产业发展新生态和激活内生动力。力争至2025年引进培育各类市场化私募基金做大做强基金集聚区,通过50亿元母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打造“1+X”产业基金集群,全市初步形成千亿级规模的基金产业。
二、主要措施
(一)发展市场化私募基金,多点开花加快构建基金圈。
1.强化政策导向作用。以“聚集资本、聚焦产业、聚合人才、聚优生态”4个方向,研究出台我市支持基金产业跃升发展的若干扶持措施。从招引各类投资机构集聚发展,支持基金集聚区多点开花,强化基金招引实体经济成效,加快基金政府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基金产业良好发展环境等方面力促基金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金融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2.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完善创新设立流程机制,不断优化各部门的衔接环节和规范推荐机构尽职调查流程,研究探讨流程电子化衔接,建立省市县三级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启动允许新设基金,确保基金设立顺畅,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有效保障市场基金招商环境。(牵头单位:金融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探索发展QFLP、QDLP、CVC。积极探索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城市,引进国际资本,探讨设立晋澳基金(QFLP基金);依托我市产业类上市公司众多优势,鼓励我市产业龙头企业和上市公司设立企业创投基金(CVC),支持上市公司开展产业整合、拓展产业链条、转型升级发展,培养特色产业赛道“单项冠军”。(责任单位:金融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
4.创建省级基金集聚区。持续做大做强“晋金私募汇”,引进培育创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私募基金,成立创建省级基金集聚区工作专班,由市分管领导为组长,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负责并参与创建省级基金集聚区相关工作,积极对接上级部门,2023年力争创建福建省省级基金集聚区,并探讨引进举办中国投资年会或年度峰会,吸引专业投资机构、明星企业、社会资本在晋集聚发展。(责任单位:金融局、青阳街道、财政局等创建省级基金集聚区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5.大力发展基金集聚区。推动基金小镇多点开花,支持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自与专业运营方因地制宜“一事一议”创新合作模式落地晋江基金小镇项目,持续引进培育创投、股权、证券等各类私募基金,力争至2025年新增基金集聚区1—2个。(牵头单位:金融局,配合单位: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整合资本市场资源,打造“资本—企业”投融资通道。
1.发展资本市场赋能。通过发展地方资本市场吸引产业资本,释放北交所晋江服务基地、中国上市公司高峰论坛等平台效应,借力资本投资判断和挖掘优质企业的能力,加强资源配置;结合《晋江市资本市场新突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搭建金融资本和企业互动交流的平台,推动更多优质企业加快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推进资本市场新突破,打造质能提升、富有活力的资本市场“晋江板块”;发挥上市公司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设立并购基金,开展产业链上下游并购或新兴产业,赋能产业发展数智转型。(牵头单位:金融局,配合单位:青阳街道、安海镇、经济开发区等示范点)
2.引导创投协会加大作为。在全市全力发展基金业的浪潮下,督促创投协会制定每年工作计划,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我市私募基金行业发展,提升行业执业素质,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维护行业经营秩序,举办“万物有光”半导体芯片论坛、财富行业论坛、行业政策解读、会员单位行业分享会、走进会员单位等各类活动,推动行业与晋江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金融局,配合单位:晋江市创投与股权投资协会)
3.强化投融资平台建设。探讨引入深交所科交中心国家级投融资对接平台,开展产融对接服务;鼓励“晋金私募汇”基金集聚区、晋江市创投与股权投资协会等金融资本平台与各行业主管部门、镇(街道)、园区加强战略合作,引导组织开展各类投融资路演,增强资本企业投融资对接,引导更多股权私募基金支持我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建立覆盖“天使+VC+PE+并购”的项目全生命周期基金扶持体系,打造集聚资源、促进融合、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投融资平台和载体。(牵头单位:金融局,配合单位:青阳街道、安海镇、经济开发区等示范点)
4.增强产业对接融合。栽棵梧桐树引得凤凰来,做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加速“一廊两区多平台”落子布点,构建“团队+基金+赛事+孵化器”四位一体转换机制,做大做强高新技术、科技小巨人、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等企业创新主体,积极推动产业企业主动对接产业基金、市场基金等金融资本,促进产业与资本对接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科技局、工信局、金融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集成电路等各园区,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统筹规划,构建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1+X”产业基金矩阵。
1.积极运作产业母基金。充分发挥产业发展母基金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加快母基金投资布局,探索运用新型基金参股模式,多种运作机制合作,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探讨“基金+资源”、“基金+产业”、“基金+园区”等运作机制,按照基金双向赋能的工作思路,强化基金引投能力,撬动更多优质基金参与项目招引,加力提效产业基金运作,加强统筹,高效运作,增强效益,力争至2025年打造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1+X”产业基金集群。(牵头单位:财政局、金融局、晋融公司,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各国有企业)
2.培育发展科创天使基金。深化规上企业“三个覆盖”和高企倍增“两大工程”,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集聚,鼓励“投早、投小、投本地、投科技”,引导社会资本重点培育我市未来产业,并实行差异化考核和激励机制,力争至2025年新增1—2支天使投资基金,补上我市天使创投基金的空缺,母基金给予出资支持。(牵头单位:科技局、工信局,配合单位:财政局)
3.支持国企设立产业基金。支持国企按照自身战略发展需要,发起或参股设立产业基金,围绕主导国企的产业发展布局进行投资;支持有竞争优势的国企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沿产业链的上下游开展并购重组,做强做优做大产业链规模和生态圈。鼓励国企与厦门等先行地区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合作,探讨人员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加快构建自有专业基金运作团队,力争2025年前获得我市首张国企基金管理机构牌照,探讨打造我市金融控股集团。(牵头单位:各国有企业,配合单位:财政局)
4.发展产业链产业基金。坚持“三化四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链长制,加快全链条全流程升级,推动建立“产业链+基金”发展模式,鼓励各产业链主管部门与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契合的龙头企业合作设立基金,加强基金靶向招商,推动产业提质扩量增效,把增资扩产、提质强产作为主攻方向,以产业基础再造推进强链补链,筑牢传统优势产业根基。力争至2025年各产业链成立产业基金不少于1支,母基金给予出资支持。(牵头单位:各产业链链长部门,配合单位:财政局)
5.构建园区产业基金体系。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全市一区+若干专业园”“管委会+公司”发展模式,鼓励经济开发区构建园区产业引导母基金,设立导向明晰的产业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创新孵化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并购基金、上下游产业链基金、园区更新基金等园区产业基金,逐步落成细分行业测试产业服务平台、中小企业孵化平台、产业数字化平台等服务功能突出且兼具金融服务属性的园区载体,引导和撬动园区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国内外优秀资本管理公司和专业园区建设机构等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空间重构、资源重组、品质重塑,实现从“物理空间改造”向“产业生态构建”转变,全面提升园区能级,将基金设立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争创工作有机融合,力争至2025年成功构建园区产业投资基金体系,园区产业引导母基金规模不少于20亿元,产业基金不少于3支。市产业母基金要加大对经济开发区的支持力度。同时鼓励各镇(街道)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与优质基金管理机构合作设立产业基金促进镇域产业发展,母基金给予出资支持。(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财政局)
(四)抓紧顶层设计,完善考评机制,激发政府产业基金的活力和效率。
1.加快制定母基金管理办法。结合《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闽财金〔2021〕30号),加快制定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办法,加强子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管理,夯实母基金管理人对产业基金子基金的日常监督责任,实时掌握基金运作管理情况,对市政府同意出资参与的泉州市产业基金,简化设立流程,提高设立效率,探讨研究构建基金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平台,提升基金管理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发改局、金融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2.完善基金投资绩效考评。结合《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闽财金〔2021〕30号),对设立的母基金和子基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坚持政策目标导向,遵循市场规律,重点考核评价母基金和子基金支持市委和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落地、基金招商、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与发展等,基金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基金后续改进管理、调整出资、优化投资方向、基金退出以及实施奖罚政策的重要依据,适当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通过让利增加资本供给,进一步提高引导及带动社会资本向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资效率。(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各出资国企,配合单位:发改局、金融局)
3.建立产业基金尽职免责机制。研究拟定《晋江市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尽职免责工作指引》,明确免责情形,给予一定的投资风险容忍度,鼓励项目立项单位、园区、国企和基金管理机构大胆创新探索、承担投资风险。正常投资风险不作为追责依据,对于各有关部门、基金管理人等工作人员,在未谋取私利且严格遵循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情形,因先行先试、不可抗力、科学估值出现偏差、政策变动、投早投新等而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造成损失的,予以免责。(牵头单位:财政局,配合单位:金融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各国有企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产业基金统筹协调。市产业发展母基金理事会根据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协调全市产业基金设立管理工作,按照方案目标任务,细化各项子方案,做到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及时研究会商解决制约我市产业基金发展碰到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牵头单位:财政局、晋融公司,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各国有企业)
(二)坚持政府市场两手联动。优化基金产业生态,扎实做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定、基金集聚区、市场准入、政策落实等工作,做好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加强对创投协会工作指导,引导其充分发挥其自律管理、服务会员及政府与市场间的参谋助手、桥梁纽带作用,推进行业可持续规范发展。(牵头单位:金融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基金人才招引服务。将产业基金管理机构和市场基金管理机构专业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体系,在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奖励、配偶就业、子女教育、职称评定、医疗保障、经济贡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牵头单位:人社局、金融局,配合单位:人才办、财政局、教育局、卫健局)
(四)坚持基金风险底线思维。根据晋江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暨私募投资基金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要求,强化协调联动,加大工作合力,统筹做好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防范化解私募基金风险。(牵头单位:金融局,配合单位: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暨私募投资基金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附件:1.市直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3—2025年)
2.产业链新设产业基金目标任务分解表(2023—2025年)
附件1市直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目标任务分解表(2023—2025年)
序号
项目
单位
新设数量
1
基金集聚区
金融局
1—2个
2
科创天使基金
科技局
1支
3
乡村振兴基金
农村农业局
1支
4
知识产权基金
市场监管局
1支
5
体育产业基金
体育局
1支
6
园区基金体系
经济开发区
3支
附件2产业链新设产业基金目标任务分解表(2023—2025年)
序号
项目
链主部门
新设数量
1
鞋服纺织产业链
工信局
1支
2
建材产业链
发改局
1支
3
食品产业链
商务局
1支
4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
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晋江分园区办事处
1支
5
智能装备产业链
科技局
1支
市有关单位: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农业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金融工作局、泉州半导体高新区管委会晋江分园区办事处、税务局、人行、集成电路筹备组。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8日印发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305/51356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