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ST必康(002411)披露,5月12日,公司收到《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受理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据悉,5月11日,*ST必康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议案》,公司因2021、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已经触发深交所上市公司退市条件;公司主要业务之一医药板块近两年经营都处于非正常状态,面临到期债务无法偿付现金流枯竭的困境。
同时,公司加之因信息披露等处罚问题引发数量巨大的民事赔偿诉讼,且当下财产变现困难,无法清偿涉诉诉讼赔款。为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ST必康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显示,为准确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挽救危困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功能,进一步提高重整效率,降低重整成本,决定对延安必康进行预重整。
*ST必康表示,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协商研究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效率及重整计划草案表决通过的成功率。
但同时,公司提醒称,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已触及终止上市情形,不论本次预重整是否成功,不影响公司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