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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私募”自曝净值“翻车”,想做“双击”戴维斯,却最终共情“段永平”?

作者:华尔街见闻 来源: 今日头条专栏 101312/21

又一家“网红”私募在近期陷入净值“漩涡”,而且这还是他们“自曝”的。一家名为云蒙基金的私募,日前在内地一家知名投资社区“自曝”旗下产品净值跌至比0.4(元)还要低的多”。按照这家私募的说法,该机构并非中国内地的备案私募,而是属于设立于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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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网红”私募在近期陷入净值“漩涡”,而且这还是他们“自曝”的。

一家名为云蒙基金的私募,日前在内地一家知名投资社区“自曝”旗下产品净值跌至比0.4(元)还要低的多”。

按照这家私募的说法,该机构并非中国内地的备案私募,而是属于设立于境外的离岸对冲基金。

云蒙基金据说是由一对“金融从业背景”的夫妇设立,他们一直努力梦想成为“戴维斯”(海外知名对冲基金经理)。但却成为年内承受持仓暴跌的大V之一。

恰如他们自己所说,“现实投资残酷的多”……

隐秘的创始人?

云蒙基金在一家知名中文投资社区名气较高,但背后核心投资人物的身份始终隐秘。

这家机构以“基金”的身份示人,自称是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的私募基金公司。

根据云蒙基金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内容,“投资团队”由一对夫妇组成,2017年他们二人从“央行”和“国家部委”辞职后,离开北京生活在湖北一个五线小城市,并开始了投资创业之路。

夫妇二人曾称:“曾经的梦想是像戴维斯一样,但现实投资残酷得多。”

无法证实的“运作信息”

按照相关法规,海外的资管机构未经国内监管机构“允准”,是不能在内地公开募资的。或许也因为此,云蒙基金在投资社区中仅透露了部分“运作信息”:

他们自称“零管理费”,从未从旗下基金拿过一分钱。

他们自称“个人及近亲(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比超40%”。

他们自称,框架为云蒙投资公司线下发行的产品,而且自开立基金以来,个人承担相关费用200万左右。

当然,上述信息仅为他们自主发布的“一家之言”,无法证实或证伪。

自曝净值跌幅

本周,云蒙基金在投资社区晒出旗下产品净值信息:跌至0.4元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私募基金的净值通常是“秘密”———仅向基金持有人披露。外界得知相关信息一般通过相关持有人或代销渠道,但管理人不会主动“广而告之”。

与众不同的是:云蒙基金直接以“发帖”的形式,公开在投资社区发出道歉语气的沟通文字。

(如上图)云蒙基金提及如下关键信息:

【产品表现】净值比0.4还要低得多。

【投资组合】主要持仓是国有大行,且杠杆很高。未来投资纪律或原则,主要投资国有大行加上招商银行,不投资非银行股,极少投资中小银行。

按照云蒙基金对净值的“披露语气”,投资者浮亏是相当明显的。

反思总结投资教训

云蒙基金在社交平台有大量的发言内容,其的策略很简单——主攻银行股。

不过,经历了最新的回撤后,它们对并对投资失误做出如下总结:

1、轻视了杠杆的毁灭程度;

2、无视了分散的保命作用;

3、忽视了优秀的长期复利。

事实上,云蒙夫妇并非对银行股的风险完全没有觉察,它们对银行股的选股还是相当“挑剔”的,在社区里他们曾披露了如下观点:

会在未来很长时间主要投资四大国有银行,因为他们有负债优势,经营更保守稳健,国家政策有照顾,经营数据同样优秀,估值非常低,股价走势平稳等等。

但如下图所示,A股银行板块近两年持续下跌,这可能给杠杆投资这个板块的投资人带来巨大考验。

共情“段永平”?

盘点云蒙基金在投资社区的发言,颇有一种旁观“银行股版段永平”的色彩。

一方面,云蒙基金也常常表达对海外投资大师的崇敬和身体力行的“坚定”。

另一方面,它们在社区发言中,也集中在个股(主要是银行股)的基本面上,对于看好的直言品种也直言不讳的表达欣赏。

在它们对自己的投资“资历”有如下描述:“学习和研究银行股20年,投资银行股也超过了15年,在银行股跌破净资产的时候我在呐喊具有罕见的投资价值。”

成名策略为何?

不过,这家名不见经传的机构,他自述的“发迹史”却有些“叹为观止”

具体细节如下:

2007年入市抄底招商银行,当时股价30块;2008年加仓,年底PE8.5倍;2009年加仓,年底PE19倍。2010年再次大幅,年底PE10倍。

之后每年继续加仓,直至2013年开始融资买入,2014年杠杆达到180%,到了2015年牛市期间盈利滚动到600万元,当年8-9月清仓离场。

换言之:从2007年-2014年,这位“个人大户通过”越跌越买招商银行,将近七年时间并没有赚到钱,直到2013年开始使用杠杆投资策略,终于等到2015年的银行股走牛,实现了大幅获利。

这种“多年等一回”的策略,确实更像一个个人大户的投资风格。

撇开策略的有效性,云蒙基金可能还需要思考以下若干问题:

比如,除了自己和近亲的40%份额外,为其他客户理财,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协会要求?

比如,大V和资管人的身份如何协调,大V为金融机构做推广和资管人为投资人理财是否可以并行不悖。

当然,“海外”机构在内地市场“展业”的形式,也是值得关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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