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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投仅1倍,温州龙湾区政府产业基金招GP

来源:投资界 112306/03

龙湾区政府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是由龙湾区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向龙湾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根据《龙湾区政府产

标签: 温州龙湾区 子基金

龙湾区政府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是由龙湾区政府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向龙湾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领域,促进优质创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根据《龙湾区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温龙政发〔2022〕31号)要求,现发布2023年度产业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申报指南,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子基金设立要求

1.基金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出资比例:区创投引导基金对单个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30%,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

3.存续期限:投资期不超过4年、退出期不超过4年,经管委会批准后延长期不超过2年。

4.投资领域:主要投向本区重点投资项目,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高端制造业,特别是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及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扶持培育更多的成长型、科技型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5.投资地域:子基金投资于龙湾区注册企业(以企业工商、财政隶属关系为准,下同)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区产业基金出资额的1倍。

6.管理费用:原则上按照市场惯例对管理费征收标准进行谈判。投资期管理费不超过实缴金额的2.5%(不含),退出期不超过子基金未退出项目本金的1%。

7.子基金注册地址:子基金原则上应注册在龙湾区。

(二)合作机构要求

1.申请机构:依法设立,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管理机构:(1)子基金管理机构可由申请机构或其关联方担任,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2)子基金管理机构应认缴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1%的出资额,其关联方在子基金中有出资的,可降低至0.5%,但合计不低于1%。

3.管理团队:配备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4.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制,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二、基金设立程序

(一)公开征集。温州市龙湾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国投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申请机构符合相关要求。

(二)尽职调查。区国投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三)专家评审。在尽职调查报告基础上,区国投公司对子基金设立方案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四)投资决策。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区国投公司提出拟合作子基金设立方案,报管委会审定。

(五)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将在龙湾区(高新区)政府官方网站、龙湾财政国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

(六)法律文件与资金拨付。社会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不影响子基金设立的,区国投公司将签署法律文件并拨付资金。

(七)投后管理及退出。区国投公司负责按照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开展投后管理,办理投资回收与退出等工作。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申报方式:请有意向合作的机构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及PDF扫描版(盖公章)发送邮箱。

(二)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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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16楼),邮编:325024

联系人:张作玮、徐伟斌

联系电话:0577-86969066、0577-86969069

联系邮箱:wzlwgt@126.com

五、附件

1.龙湾区政府产业基金子基金申请表

2.高管职业道德承诺书

3.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

4.募集资金来源和对象合法性声明

5.《龙湾区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温龙政发〔2022〕31号)

来源:龙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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