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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内密集开出6份卖方研报罚单,又一券商员工被查“无证经营”,300篇研报大数据反映三大问题

作者:金融界 来源: 头条号 42006/03

财联社6月2日讯(记者 高艳云)券商迎来研报罚单密集披露季。6月2日,山西证监局披露两份警示函,罚单对象均是山西证券研究所员工,范鑫、潘海涛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处罚理由相似,均是在2022年7月,上述二人在山西证券研究所任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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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6月2日讯(记者 高艳云)券商迎来研报罚单密集披露季。6月2日,山西证监局披露两份警示函,罚单对象均是山西证券研究所员工,范鑫、潘海涛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处罚理由相似,均是在2022年7月,上述二人在山西证券研究所任职期间,存在尚未在中证协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但是已在参与制作的证券研究报告上署名的情形。中证协官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显示,目前范鑫在山西证券的执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而非分析师;名称为“潘海涛”且在山西证券执业的信息,目前暂无登记。

今年以来,涉及券商研报罚单数量多达6份,且主要发布于5月份来的半个月时间,涉及的券商超过4家,包括山西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中原证券等,处罚措施目前主要集中在警示函与责令改正两类行政监管措施。

半个月内发6份研报罚单

有业内人士称,上述研报罚单源自于监管层对去年研报的专项检查,且上述5份只是整体罚单中的一小部分,相关被罚研报数量或多达三四十份。

5月25日,北京证监局披露监管措施显示,首创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首创证券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在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资产管理产品运作不规范、风险评估不到位、识别产品实际投资者审慎不足等情况;二是研究报告业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对第三方刊载或转发公司研究报告管理不到位,存在被媒体长期未经授权转载研究报告而未及时维权的情况;三是在发布的某研究报告中存在信息引用不严谨、底稿留存不全面、部分结论不够严谨的情况。

5月23日,太平洋证券公告称,公司于22日收到云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经查明,公司发布证券研报业务存在以下五项违规行为。

一是5人未取得分析师资格,但以分析师名义对外发布研究报告,其中4人在中证协均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1人既未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也未注册为“一般证券业务”;二是合规审核于2021年11月8日已关注到某员工的证券分析师资格问题,但迟至2022年4月8日,该问题仍未解决;三是抽查的个别研报未记载分析师证书编码,个别研报数据计算有误;四是公司《研究院撰写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管理办法》第64条将“公司评级”根据“个股相对大盘涨幅”情况分为5级,抽查的2篇研究报告也均在报告的尾部引用该评级,但“大盘涨幅”并未明确指明为何种指数;五是抽查的某研究报告由撰写人提交后,组长于当日同一时间通过审核。

5月22日,河南证监局发布的一份罚单显示,中原证券被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经查,公司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相关制度不完善,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机制不健全,个别研究报告分析论证不充分,质量审核和合规审查留痕不到位。

今年以来的第一份研报罚单发生在5月18日,安徽证监局处罚公告显示,陈晓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发现陈晓署名发布的研报《“专精特新”智能仓储物流供应商,自研自产打造核心竞争力》存在可比公司选择依据不充分、盈利预测论证不充分、文字图表不一致、数据来源不明等情形。

300篇研报大数据反映三大问题

5月中旬,证监会向各券商通报了2022年研究报告“双随机”的现场检查情况,共覆盖45家公司的300篇研报。

证监会对研报制作目前仍存在的三大问题进行了通报。

一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未根据法规规范要求及时更新调整,比如:未建立互联网平台发布研报、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证券分析师公开发表言论前的内部报备制度;未建立健全市场影响评估机制;外部专家邀请、身份核实、合规要求告知等机制不完整。

二是部分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比如:质控合规审核流于形式;调研活动未经事前审批,调研纪要未作为必备工作底稿;向公司备案的研报服务微信群不完整;四是证券分析师绩效考核打分依据未留痕,个别与研报业务存在利益冲突人员参与考核打分。

三是具体研报制作审慎性不足,个别员工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而这一点同样也是ChatGPT撰写研报最大的风险因素来源。比如数据信息未标明出处、来源标注不明确或引自非权威渠道;研报依据不充分,仅基于局部信息简单推定、实际材料支撑不足,结论缺乏审慎性;工作底稿中留存数据来源、计算方法、分析过程等内容不完整;未经质控合规审查向网下投资者提供投价报告或私自发表证券分析意见造成不当言论传播等等。

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部分证券公司研报业务内控薄弱环节、部分证券分析师等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等问题,证监会也重申了四点法规规范要求。

一是加强研报信息来源和留痕管理,打牢高质量研报坚实基础;二是强化研报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内部控制,着力提升专业质量和合规水平,压实制作环节责任要求,确保研报专业审慎;三是规范公开发表言论和客户服务活动管控,强化舆情风险管理。包括实施全面管理,确保业务活动管控有效;强化责任担当,规范员工公开发表言论;重视舆情管理,自觉维护公司和行业声誉;四是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和内部问责制度,促进行业发展行稳致远。

本文源自财联社记者 高艳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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