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13日消息(记者 冯方)5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注销14家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中基协介绍,2018年3月27日,协会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中基协发〔2018〕2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协会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有关规定予以注销,注销后不得重新登记。”现有深圳华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基协将注销该14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中基协提醒投资者,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合规情况,谨慎做出基金投资决策,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机制和相关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基协将继续秉持“扶优限劣”基本方针,不断完善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信息记录机制,促进行业合规健康发展。(图源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严监管升级 中基协将注销14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作者:央广网 来源: 头条号 75706/04
央广网北京5月13日消息(记者 冯方)5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注销14家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中基协介绍,2018年3月27日,协会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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