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济同比增速温和回升至4.5%,仍低于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预定全年增长5%以上的目标,逆周期调节迫切要求财政支出继续靠前发力,导致财政收支逆差同比扩大。2023年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逆差557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逆差10241亿元,两者合计逆差15815亿元,比去年同期扩大3320.0亿元(图10、图11)。4月份因增值税收入大幅回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差额减少。但基金预算因地方政府卖地收入增长缓慢,地方政府基金性预算差额仍然扩大,两者合计,1-4月份两本账差额累计16574亿元,比1-3月份累计值扩大759亿元。图10 2023年1-4月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差额和政府性基金收支差额累计值图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差额和政府性基金收支差额合计(单月值)资料来源:CEIC。2023年一季度经济增长恢复,虽然两本账收支差额占GDP比重仍略高于去年同期,但已连续三个季度回落。一方面,上一年增值税留抵退税等特殊性举措暂停,全国税收收入状况较上年大幅改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受制于土地出让收入持续放缓,导致两本账收支差额占GDP比重继续降低。财政收支差额占GDP比重自2022年二季度达到阶段性高点8.9%后持续回落,2023年一季度两本账收支差额合计占GDP比重降到5.5%。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差额占GDP比重分别为2.0%和3.6%。预计二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差额占GDP比重进一步缩小。图12 财政收支差额占名义GDP比重❑ 一季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扩张力度弱于去年同期,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增发量低于再融资债券增发量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看,2023年一季度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扩张力度弱于去年同期。2023年一季度累计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1096.7亿元,仅比去年同期增加2850.5亿元。其中,发行一般债券5915.4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5181.3亿元;按用途划分,发行新增债券16693.9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4402.9亿元。从结构上看,一般债券和再融资债券发行扩张规模大于专项债券和新增债券。2023年一季度累计全国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规模较去年同期增加2289.0亿元,专项债券较去年同期增加561.5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3568.3亿元,比2022年同期增加587.7亿元,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较去年同期增加1858.2亿元(图14)。图13 2023年一季度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发行扩张规模高于新增债券资料来源:CEIC。图14 2023年一季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维持2022年同期规模
第一,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扩大内需。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迫切要求继续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对标高收入国家居民消费的特征,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我国民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绿色发展基础设施、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就业与创业创新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扩大内需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有效拉动投资、提高居民收入、改善消费环境、提高就业和消费信心。第二,有力支持关键卡脖子产业发展,健全现代产业体系。借鉴美国政府产业政策的经验,我国应采取更大力度支持芯片、半导体等关键零部件和设备研发制造,从资金、土地、人才、税收等各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在卡脖子产业攻坚克难,保障我国关键高科技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提升高精尖产业水平。第三,平抑财政收支波动对经济的短期冲击,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今年1-4月份留抵退税政策退出导致增值税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预期增长,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仍保持原有季节性增长轨迹,使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差额大幅缩小,如果不采取政策纠偏,5-6月份这一态势可能持续存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增长产生紧缩作用。针对增值税大幅增长的情况,为平抑增值税大幅增长对经济产生短期冲击,应在支出端加大力度,以实现稳增长目标。第四,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提高专项债项目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改善专项债落地的环评、土地管理等方面配套措施,使专项债既能顺利发行,又能顺利支出。加强对科技创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支持,做到提质增效。加大一般公共预算对基础设施融资的支持力度。放宽对专项债发行的限制,放宽对银行和其它投资者购买城投债的限制。第五,用好转移支付制度,防范财政困难地区财政风险。更加注重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财政运行安全,统筹做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统筹中央、央行、地方政府财力,加大中央转移支付力度,保障财政困难地区刚性支出。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设立于2005年,原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实验室”。这是中国第一个兼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国家级金融智库。2015年6月,在吸收社科院若干其他新型智库型研究机构的基础上,更名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2015年11月,被中国政府批准为首批25家国家高端智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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