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世界竞争格局加速重构。我国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反复,这些变化都深刻改变了全球政治、经济和人们的生活。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带来的挑战,火炬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工作格局。国家高新区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高新区发展“高”和“新”的嘱托,按照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进一步构建高质量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载体,进一步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企业,进一步推动和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金融政策环境,进一步推进开放创新与协同合作,打造形成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和开放高地。目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活跃期,科技创新范式发生深刻变革,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成为重要趋势,应用导向、场景驱动成为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的新模式。国家高新区将把握跃升发展机遇,主动迎接挑战,强化原始创新,努力成为支撑高水平和科技自立自强的第一方阵本报告根据2021年度全国169家国家高新区年度统计数据,对高新区的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内容供参考。本报告中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做配平处理。一、国家高新区整体保持高质量发展(一)克服困境,经济持续发展2021年,全国169家高新区共有18.2万家企业纳入统计,较上年同比增长9.8%。国家高新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营业收入495096.1亿元、工业总产值293432.8亿元、净利润35862.0亿元、实际上缴税费21267.5亿元、出口总额5212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7%、14.5%、17.8%、14.2%和16.5%(参见图1)。国家高新区经济摆脱2020年疫情影响,迎来较大恢复。2021年,169家国家高新区的园区生产总值占所在城市GDP比重达到50%以上的为10家,30%以上的为34家,比重达到20%以上的为61家;国家高新区内企业实际上缴税费总额为21267.5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172730.5亿元)比重达12.3%。国家高新区在经济规模总量上持续支撑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地方区域经济动能持续优化升级。国家高新区在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同时,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改善。2021年,国家高新区纳入统计企业共实现营业利润40701.1亿元,营业利润增长18.7%;其中,服务业企业全年实现营业利润12303.6亿元,较上年增长4.0%。园区企业的营业利润率、增加值率和工业增加值率分别为8.2%、20.2%和22.3%,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参见图2)。(二)绿色低碳,提高生产效率国家高新区坚持科技创新的发展方式,促进生产效率不断提升,人均享有的社会经济资源和成果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2021年,国家高新区企业人均创造价值有升有降,其中人均工业总产值、人均实际上缴税费较上年有所回落。2021年,国家高新区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工业总产值、人均净利润、人均上缴税费、人均出口总额分别为197.5万元、117.1万元、14.3万元、8.5万元、20.8万元(参见表1)。2021年,国家高新区劳动生产率为40.9万元/人,是全国全员劳动生产率(14.6万元/人)的2.8倍,国家高新区依然是全国经济效率的高地。
国家高新区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走创新、协调、绿色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了从科技价值到经济价值,再到社会价值的转变,持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成为园区的普遍形态。根据国家高新区问卷调查显示,国家高新区平均绿化覆盖率达到41.3%,森林覆盖率平均为29.1%;且超过91.1%的国家高新区出台了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政策(数据来源:调查问卷;样本量N=169),把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放在高新区建设的突出位置。169家国家高新区中超过50%的高新区获得国际或国内认证机构评定认可的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国家高新区积极推动园区企业节能降耗,2021年,国家高新区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为0.403吨标准煤,平均能耗较2020年继续降低。国家高新区坚持宜居宜业发展理念,着力提升综合承载力,调查问卷显示,国家高新区PM2.5低于50的天数平均为256.7天,空气质量排前20位的国家高新区PM2.5低于50的天数均在350天以上(数据来源:调查问卷;样本量N=169)。(三)开放协同,主动融入全球国家高新区积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深远影响以及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新挑战,国家高新区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发展,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国家倡议,通过产品国际化、要素国际化和组织国际化并行,搭建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主动融入全球创新发展体系,高新区国际贸易拓展能力、全球创新资源集聚能力和企业创新的国际竞争力逐渐增强。据调查问卷显示,77.5%的国家高新区出台了国际化发展政策,已经开启国际化战略布局(样本量N=169)。国家高新区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和利用国际市场,加快调整和优化企业出口贸易结构,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技术服务出口。从总量上看,2021年,国家高新区企业出口规模稳中有升,同比增长16.5%;高新区企业出口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0.5%,占比较2020年持平;国家高新区出口总额占全国外贸出口(货物及服务出口242783.0亿元)的比重达到21.5%,较2020年下降1.0个百分点。同时,国家高新区出口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国家高新区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为32247.2亿元,技术服务出口总额3394.3亿元,分别较2020年同比增长19.4%、16.4%。国家高新区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占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63266.0亿元)比重为51.0%,占比较上年提升0.6个百分点;国家高新区企业实现技术服务出口总额占全国服务出口(25435.0亿元)比重为13.3%,较2020年占比降低了1.8个百分点;高新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技术服务出口占高新区出口总额比重分别为61.8%和6.5%(参见图3)。国家高新区通过调整和优化出口贸易结构等形式,不断提升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水平和层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技术服务出口表现出较好发展势头。国家高新区通过集聚、整合和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持续加强科技开放合作,国际一流研发机构和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云集国家高新区。国家高新区积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研发机构,加强外资研发机构的技术溢出,截至2021年底,国家高新区内共有外资研发机构4568家,这些外资研发机构成为高新区有效配置国际创新资源的重要平台。国家高新区吸纳大量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经营企业,截至2021年底,国家高新区企业从业人员中有留学归国人员24.5万人、外籍常住人员7.0万人、引进外籍专家1.6万人。由于疫情影响,只有留学归国人员较上年保持较快增长,同比增长16.6%,引进外籍专家比2020年上升1%、外籍常住人员较上年下降1.7%。169家国家高新区中共有留学生创办企业5.7万家,较2020年同比增长5.0%。国家高新区积极整合国际资本,企业通过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等方式吸引大量国际资金。2021年,国家高新区实际利用外资金额7015.8亿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65.0%,占全国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11493.6亿元)的比重为61.0%,占比较2020年大幅度提升;企业海外上市融资股本为2813.5亿元,较2020年同比上升80.4%,其中,内资控股企业海外上市融资股本为2093.0亿元,占高新区全部企业海外上市融资股本的74.4%,内资控股企业海外上市融资继续保持强劲势头。国家高新区引导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鼓励企业建立海外分支机构,支持企业通过获取境外知识产权、境外收购等方式,培育国际化品牌,帮助企业塑造全球竞争优势。2021年,国家高新区纳入统计企业共实现对外直接投资额2344.2亿元,较2020年同比上升62.8%,占全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额(7332亿元)比重达32.0%。国家高新区企业不断加快国际化步伐,“走出去”成为高新区企业抢抓发展机遇的一条重要路径。高新区企业通过加大科技研发与创新,将越来越多的高新区特色优质资源输出到国外市场,打开了国际渠道。2021年,国家高新区企业共设立境外营销服务机构7193家,设立境外研究开发机构2282家,设立境外生产制造基地2726家,其中当年在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1653家。国家高新区大力促进企业国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支持企业申请境外专利、注册商标。截至2021年底,国家高新区企业拥有境外授权专利21.9万件,其中授权境外发明专利18.9万件,拥有境外注册商标14.5万件,共有309家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其中,内资控股企业拥有境外专利17.5万件,拥有境外注册商标11.6万件,共有268家内资控股企业参与形成国际标准的制定,内资控股企业境外知识产权数量占全部企业的比重均超过70%(参见表2)。二、国家高新区综合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一)健全体系,创新创业纵深发力国家高新区持续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各类服务机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业“科技属性”,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有效推动新时期科技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越来越多的国家高新区或所在市政府出台了支持鼓励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数据来源:调查问卷;样本量N=169)。国家高新区在创业孵化、促进企业创新、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和便利的硬件设施环境等方面为园区创新主体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取得显著成效。经过几年的建设发展,众创空间已经成为国家高新区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紧密对接实体经济的重要力量。经历了数量爆发式增长后,国家高新区内的众创空间开始进入提质增效发展阶段。截至2021年底,169家国家高新区拥有3990家众创空间,其中科技部备案的众创空间1185家。近五年来国家高新区众创空间年均增长22.1%,众创空间的持续发展为创客提供全方位、全要素的服务,逐渐形成了创业服务机构的集聚效应和大众创新创业的规模优势。截至2021年底,国家高新区内纳入统计的众创空间共计2206家,提供创业工位46.1万余个,当年服务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13.9万个,吸纳就业61.4万人,其中吸纳应届毕业大学生就业8.2万人。2206家众创空间服务人员数量达到2.4万人,服务收入和投资收入达36.2亿元,当年有2.6万家服务的创业团队注册成立为企业。高新区内众创空间为2.9万家企业和团队提供了技术支持服务,常驻创业团队和企业目前共拥有有效知识产权23.9万项,其中发明专利3.8万项。国家高新区具有创业孵化和内生增长的先天基因,在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具有绝对的先天优势。截至2021年底,169家国家高新区内共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815家,占到国家级孵化器总数的57.8%;科技企业加速器972家。国家高新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总面积分别为8781.6万平方米和7767.6万平方米(参见图4)。国家高新区持续集聚和积累创新创业要素资源,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为各类创业主体注入了鲜活动力。统计数据显示,纳入统计的684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共有在孵企业5.5万家,其中当年新增在孵企业1.4万家,累计毕业企业7.1万家。815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在孵企业从业人员83.4万人,较2020年增长5.8万人;当年吸纳应届毕业生7.2万人,占从业人员比重的8.9%。国家高新区积极落实和创新促进创业服务平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2021年,97.1%的国家高新区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双创平台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或提供业务奖励等直接支持政策,促进双创平台建设发展(数据来源:调查问卷;样本量N=169)。为促进创业孵化的发展,国家高新区还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税收减免优惠等政策支持双创平台建设,92.3%的国家高新区设立了用于扶持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其中45.3%用于创业引导基金(数据来源:调查问卷;样本量N=169)。截至2021年底,国家高新区内纳入统计的684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共获得各级财政资助资金29.0亿元,由于疫情原因,孵化器获得财政资助资金出现较大涨幅,较上年增长16.5%;平均每家孵化器获得各级财政资助资金409.0万元,较上年有所下降。截至2021年底,国家高新区内共计285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享受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当年共享受免税金额2.7亿元,较上年增长12.5%。国家高新区持续加强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园区创业孵化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截至2021年底,169家国家高新区内建设302家大学科技园,其中国家大学科技园115家,占全国总数的97.1%;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51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113家,占全国总数(247家)的45.7%;技术转移机构2364家,其中国家技术转移机构318家,占全国总数(425家)的74.8%。此外,国家高新区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为企业提供创业指导、人力资源、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全方位立体化的服务,加强对企业成长的支撑。截至2021年底,169家国家高新区内共有人才服务机构9485家;会计师事务所3035家;审计事务所2098家;律师事务所3500家;税务机构1267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4889家,其中专利服务机构5663家,商标事务所9817家。(二)人才汇聚,人才高地逐步建立作为典型的智力密集园区,国家高新区不断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通过人才激励、产业支持、科研支持等措施,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园区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据调查问卷显示,100%的国家高新区建立了灵活的引进人才政策(数据来源:调查问卷;样本量N=169),包括对高层次人才创业给予办公用房补贴、公租房配租和房租补贴,其子女在户口、教育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对海外人才落户创业给予相应的启动资金、股权投资等;96.4%的国家高新区结合园区自身产业特点和发展方向建立了专项人才计划;同时,国家高新区不断健全完善园区人文环境建设和城市服务功能,为招人聚才提供保障,超过90%的国家高新区引入了优质教育资源、三甲医院,并提供便利的商业服务设施和文化娱乐场所(数据来源:问卷调查;样本量N=169)。优厚的待遇也是国家高新区企业留住人才的手段之一,2021年,国家高新区企业平均工资为17.6万元,较2020年同比名义增长13.3%,分别为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0.7万元)的1.6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3万元)的2.8倍。国家高新区以优厚政策聚拢人才、以优质服务留住人才,始终坚持以高标准招人聚才与立体化培育人才并举,逐步建立起一支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的创新型人才队伍,成为全国的创新人才高地。2021年,国家高新区企业从事科技活动人员563.4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总数的22.5%,占比较2020年提高0.9个百分点;高新区企业中专业技术人员733.0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总数的29.2%。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为1026.5万人、R&D人员276.6万人、R&D人员全时人员数为215.7万人,分别较2020年同比增长8.9%,减少6.6%和4.4%。相较于高新区从业人员5.1%的增长速率,可以看出,高学历人才和科技活动人员的增长速率高于从业人员的平均增速(参见图5),国家高新区的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的结构不断优化。2021年,国家高新区每万名从业人员中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为743.5人年,是全国每万名从业人员中R&D人员(76.6人年)的9.7倍。96.4%的国家高新区都在积极培养技术创新支持人才,包括科技创业(风险)管理人才、技术评估人才、技术经纪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人才等(数据来源:调查问卷;样本量N=169)。国家高新区在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21年底,全国高新区内企业年末从业人员2506.8万人,较上年同比增长5.2%;当年新增从业人员461.8万人,其中当年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80.0万人,较上年增加7.3万人,国家高新区企业成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三)配置提升,创新力度不断增强国家高新区不断完善科技金融服务,逐步建立起政府、企业、社会的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保障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投入资金持续增长。国家高新区通过不断加大政府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多元化资金投入创新。2021年,169家国家高新区财政科技拨款总额达1437.9亿元,占高新区财政支出比例达到15.3%,占全国财政科技支出比重达14.2%。国家高新区大力支持创新创业,为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提供多方位的科技金融服务支持,2021年,国家高新区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达到702.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8%,其中,用于创新券的资金达23.5亿元;用于支持创业风险投资的资金1117.1亿元,用于支持担保机构的资金552.3亿元;同时,国家高新区不断优化资金使用途径,其中用于支持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发展的资金达到89.8亿元,用于支持创新创业人才的资金达到131.9亿元,用于吸引和支持大学及研发机构的资金达到381.4亿元。国家高新区有效利用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引导企业增加创新投入,激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2021年,国家高新区内企业通过各项优惠政策共享受税收减免4991.3亿元,较2020年企业享受税收减免规模增加958.4亿元;其中,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1414.4亿元、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1455.5亿元、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9.6亿元,此三项税收减免较上年同比分别增长8.7%、45.5%和减少11.1%。企业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用于企业科技活动的金额为817.9亿元,较上年同比减少2.3%。截至2021年底,169家国家高新区的18.2万家企业研发活动经费内部支出20571.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8.8%;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10359.1亿元(参见图6),较上年同比增长12.7%,占全国企业R&D经费支出的48.1%;国家高新区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与园区生产总值(GDP)比例为6.6%,是全国研发经费支出与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4%)的2.7倍。可见国家高新区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处于较高水平。(四)资源共享,科技经济融通发展国家高新区持续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不断加强科技供给,积极探索传统研发机构与市场经济有效对接的途径,通过搭建协同创新平台有效集成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实现资源的深度共享和优势互补,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国家高新区中集聚的众多大学机构、科研院所和相关国家级研究机构,为搭建园区创新平台提供知识载体和技术源头。截至2021年底,169家国家高新区内共有各类大学1257所;研究院所4466家,其中国家或行业归口的研究院所1105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844个,其中国家认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577个。国家高新区累计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含省部共建)386个、包括分中心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超过270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7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527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数量占全国的比重均超过70%。国家高新区积极推动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市场化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建设。一方面,具有较强市场优势的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迅速扩大,截至2021年底,169家国家高新区拥有各类企业技术中心接近1.8万家,其中经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包含分中心)999家,占全国企业技术中心(1744家,包含分中心)的57.3%,另一方面,具有“研发、孵化、服务和投资”四位一体功能、“实体化、资本化、国际化”特征明显的新型研发机构呈现持续发展,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必将得到更大范围的推广。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169家国家高新区内具有各类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2712家,其中省级及以上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1365家。这些新型研发机构的快速发展预示了我国科研机构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为破解我国科研与市场对接“两张皮”问题提供了宝贵路径,必将对我国区域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乃至国家创新体系的演化产生深远影响。国家高新区通过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推动企业与各类创新要素的合作与交流,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价值化。截至2021年底,国家高新区内共有生产力促进中心510个,其中国家级113个;各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805个,其中国家级174个;累计建成技术转移机构2364个,其中经认定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18个。国家高新区积极开展科技项目活动委托与合作。2021年,169家国家高新区内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为2730.1亿元,占全年企业科技活动费用的11.3%;其中,委托境内研究机构支出372.6亿元、委托境内高等学校支出66.9亿元、委托境内企业支出1934.9亿元、委托境外机构支出289.7亿元。(五)硕果累累,创新产出高质高量在创新驱动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作为创新的主要成果和载体,其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国家高新区历来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积极构建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国家高新区逐步成为全国专利产出最丰硕的区域之一。2021年,全国169家国家高新区中有87家高新区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试点(或示范)园区,占全部园区总数的51.5%,另有21家高新区成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调查问卷显示,97.6%的高新区出台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政策,且有87.0%的国家高新区实施专利授权的后补贴政策(数据来源:调查问卷,样本量N=169),用以鼓励和保护园区内的创新成果产出。2021年,国家高新区企业当年专利申请数量为104.6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数53.1万件,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数45.7万件,占全国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总量(142.8万件)的32.0%;当年专利授权数76.1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3.7万件,国内发明专利授权20.0万件,占全国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授权量(58.6万件)的34.1%;国家高新区内企业拥有有效专利370.7万件,其中拥有发明专利为121.9万件,拥有境内发明专利103.0万件,占全国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227.3万件)的45.3%。与2020年相比,各类型专利产出量增长率均约在12%以上(参见图7)。2021年,169家国家高新区企业申请PCT国际专利约3.5万件,占我国PCT国际专利申请受理数(6.8万余件,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的50.8%,申请欧美日专利3.2万件,欧美日专利授权数约2.5万件。国家高新区人均专利产出量持续增长,专利成果产出效率稳步提升。2021年,国家高新区万名从业人员当年专利申请数为417.3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211.7件;万名从业人员当年专利授权数303.6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为94.7件;万名从业人员拥有有效专利1478.9件,其中拥有有效发明专利486.2件,通过比较可以看出,2019年以来,国家高新区企业万名从业人员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申请、授权、拥有数量均呈现增长态势(参见表3)。同时,国家高新区的发明专利万人产出量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名从业人员发明专利的申请、授权、拥有数量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0.0倍、10.2倍和10.1倍;高新区申请、授权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拥有量在全部专利中占比均高于全国整体水平,分别是全国相应比重的1.7倍、2.1倍、1.4倍(参见图8)。随着国家高新区研发投入强度的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带来的创新产出也日益明显。2021年,国家高新区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专利产出,除授权发明专利外,近三年各类型专利的亿元研发投入产出量均有所增长(参见表4)。国家高新区各类型知识产权竞相发展,企业品牌建设成效突出。截至2021年底,169家国家高新区企业拥有软件著作权185.8万件,其中当年获得软件著作权35.8万件;拥有集成电路布图2.4万件,其中当年获得集成电路布图5350件。与2020年相比,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的拥有量分别增长28.0%、22.4%。2021年,国家高新区企业拥有植物新品种2731件,其中当年获得植物新品种341件;拥有国家一类新药品种493件,其中当年获得39件;拥有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46件,其中当年获得11件;高新区每万人拥有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植物新品种分别为741.1件、9.5件和1.1件。2021年,国家高新区企业拥有注册商标138.1万件,其中当年新增注册商标数19.8万件,较2020年增长31.1%;每万人拥有注册商标为551.1件,较2020年提高91.2件/万人。国家高新区在实现创新经济价值方面成效显著,所构建的区域创新系统较好地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实现。2021年,169家国家高新区企业新产品产值达到97960.2亿元,新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02137.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4%和15.8%,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的29.9%。国家高新区企业技术合同交易非常活跃,2021年,国家高新区企业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成交金额达到10283.3亿元,占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37294.3亿元)比重为27.6%。三、国家高新区企业创新活力持续显现(一)多元融资,助力企业拓展渠道国家高新区积极吸纳和培育各类金融机构,打造科技金融全产业链,为区内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催化和完善高新区资本市场,加速推进科技与资本的深度融合。国家高新区通过设立并引进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更好地为科技创新服务。截至2021年底,国家高新区内共有银行6035家,其中科技支行823家;担保公司1765家;小额贷款公司1466家;科技融资租赁公司1788家;科技金融服务机构6759家。2021年169家国家高新区共有创业风险投资机构9469家,平均每家高新区拥有56家,企业当年获得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投资额共计3619.2亿元,与2020年同比增长92.8%。2021年,国家高新区内共有上市企业主体2081家,较2020年增加397家。按上市地点对169家高新区内的上市公司主体进行划分,在境内上市1744家,占比83.9%,在境外上市337家,占比16.1%。境内上市的1744家企业上市市场分布为:深交所主板(含B股)上市451家,创业板上市516家,上交所主板(含B股)上市483家,科创板上市252家,北交所上市42家;境外上市的337家企业主要上市市场分布为:香港235家,纳斯达克57家,纽约交易所30家,新加坡3家,其他境外地区市场总计12家(参见图9)。2021年,169家国家高新区企业的实收资本(股本)共计136501.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1.2%。其中:企业上市融资股本11391.4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3%;企业海外上市融资股本2813.5亿元,较上年同比上升80.4%。2021年,国家高新区内的内资控股企业实收资本(股本)104127.2亿元,企业上市融资股本9467.8亿元,企业海外上市融资股本2093.0亿元,占高新区企业总体的比重分别为76.3%、83.1%和74.4%。(二)营造氛围,充分激发市场活力随着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持续优化和完善,国家高新区创业活动持续活跃,创业主体日趋多元化,创新含量不断提高,创新创业创造已经成为国家高新区的价值导向和生活方式。2021年,超过88%的国家高新区建立了创业投资引导机制,超过91%的国家高新区出台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专项政策。2021年,国家高新区依然把举办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活动作为培育创新创业氛围的重要抓手,进而带动园区企业和人员深入参与创新创业发展。2021年,超过78%的国家高新区直接举办或承办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另有36家高新区积极推荐园区企业参赛;平均每家国家高新区举办创新创业活动229场次、开展创业教育和培训107场次。国家高新区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活动,培育创新创业氛围,促进园区企业或人员参与双创发展。超过49%的国家高新区形成大学生创业、科研人员创业、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大企业高管离职创业及连续创业、返乡就业人员创业等五类创业并存的活跃氛围(数据来源:调查问卷;样本量N=169)。2015-2021年,国家高新区当年新增注册企业数持续提升(参见图10)。2021年,全国169家高新区共有工商注册企业428万余家,其中当年新注册企业约88.6万家,当年新注册企业占工商注册企业总数的20.7%,受到疫情影响,当年新注册企业占比较2020年下降0.1个百分点,但依然保持较高比重。高新区当年新注册企业中有24.6万余家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型企业,占当年新注册企业的27.8%。169家国家高新区纳入火炬统计的2021年当年注册企业共有688家,实现营业收入547.2亿元,户均营业收入7953.5万元;企业年末从业人员共计6.3万人,平均每家新注册企业创造就业岗位超过91个。小微企业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坚定基础,也是促创业、保就业、活跃市场的生力军,已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家高新区持续涌现和极度活跃的创业企业群体,持续为高新区小微企业队伍补充新的血液,形成了大中小微型企业比例相对适宜的企业规模布局。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对上报火炬统计数据的企业进行分析,小微企业仍是高新区企业的主体,占比超过总量的80.0%,据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国家高新区有大型企业6041家、中型企业22204家、小型企业102228家、微型企业51068家,占比分别为3.3%、12.2%、56.3%、28.1%,与2020年相比基本持平(参见图11)。(三)加强引导,培育壮大创新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一直是国家高新区推动创新发展工作的重要抓手,国家高新区已经形成了有效支撑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企业群体。2021年,169家国家高新区集聚高新技术企业11.6万家,其中近11.5万家上报统计数据,占全国上报统计数据高新技术企业数量(32.4万家)的35.5%,占园区入统企业总数(18.2万家)的63.2%,较2020年增长3.1个百分点。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净利润、实际上缴税费、出口总额分别为270428.2亿元、168287.1亿元、22444.4亿元、10218.4亿元、30267.7亿元,主要经济指标占园区企业经济体量的比重均超过48%,特别是净利润占比达到62.6%(参见图12)。高新技术企业始终把创新牢牢抓住,在国家高新区的创新能力建设和创新成果产出方面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不断引领国家高新区企业的创新发展。2021年,占高新区内企业总数63.2%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占园区企业总体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比重均超过75%,多个指标占比超过80%(参见表5)。以瞪羚企业为代表的高成长企业逐渐成为国家高新区创新发展新引擎,持续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瞪羚企业科技创新动力强劲,持续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国家高新区而言,爆发式成长的瞪羚企业逐步取代了传统工业经济的大型企业,成为各个高新区创新发展的新名片。调查显示,2021年共有124家国家高新区实施了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占比73.4%(数据来源:调查问卷;样本量N=169)。为切实突显瞪羚企业的高成长性和创新能力,2021年,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筛选标准将科技活动经费占比提升至5%,2021年,国家高新区纳入统计的企业中,2854家高成长企业入选国家高新区瞪羚企业。(四)优势突出,规模企业效益显现2021年,169家国家高新区营业收入超过千亿元企业31家,较2020年增加6家;超过百亿元企业685家,较2020年增加103家;超过十亿元企业6445家,占企业总数的3.5%;超过亿元企业37188家,占企业总数的20.5%(参见图13)。国家高新区亿元以上规模企业的经济体量庞大,经济效益表现突出。2021年,国家高新区内营业收入超过亿元的企业共计实现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净利润、上缴税费和出口总额分别为467744.8亿元、276554.8亿元、35654.1亿元、20059.2亿元、50483.7亿元,占高新区整体的比例均超过94%(参见表6),也就是说,企业数量占比五分之一的上亿企业贡献了园区94%以上的经济规模。同时,2021年,国家高新区内上亿元企业的净利润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为7.6%和11.7%,分别高于高新区企业平均水平0.4和1.3个百分点。国家高新区上市企业实力强大,经济效率效益领先发展。2021年,169家国家高新区共有1684家上市企业主体,占高新区企业总数的1.0%,但上市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占国家高新区的比例均超过11%,上市企业经济规模占比是数量占比的10倍以上。上市企业的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工业总产值、人均净利润、人均上缴税费、人均出口总额分别为205.4万元/人、121.5万元/人、21.6万元/人、9.2万元/人、20.1万元/人,各项人均指标均高于园区企业总体的人均指标(参见表7);上市企业的净利润率为10.5%,高于高新区企业平均水平3.4个百分点。四、国家高新区产业向高端迈进(一)势头迅猛,高技术产业驶上快车道国家高新区自创建以来,始终坚持以“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为使命,不断加快推动产业发展的多样化和高端化,已经建设为产业高地。以高技术制造业①(注:由于微信公众号后台无注解角标功能,此处显示异常,下同)和高技术服务业②共同构成的高技术产业已经成为国家高新区产业的重要构成部分。2021年,169家国家高新区中属于高技术产业的企业达101257家,占高新区企业总数的55.8%;从业人员达1150.1万人,占高新区从业人员总数的45.9%。2021年高技术产业创造的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净利润、上缴税费和出口总额分别为177031.8亿元、96702.5亿元、16651.3亿元、6713.2亿元和33211.5亿元,占高新区总体经济指标的比重均超过30%,其中高技术产业出口总额占比重达63.7%(参见表8)。
注解:①高技术制造业的划分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即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相对较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和高技术服务业②高技术服务业的划分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基础,指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高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实际没有第9类)等9大类。2021年,国家高新区高技术产业中属于高技术制造业的企业为20578家,占高新区统计企业的12.4%,较2020年下降0.5个百分点;属于高技术服务业的企业共计69551家,占高新区统计企业的42.1%,较2020年上升2.8个百分点;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数量为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数量的三倍多。从主要经济指标来看,高技术制造业依然在经济总量方面占据绝对力量,特别是高技术服务业的产业特性决定了其出口总额要远低于高技术制造业;从增长率来看,高技术服务业增长更快,除出口总额外,主要指标增速均高于高技术制造业(参见图14)。国家高新区在调结构、转方式等方面的效果日益凸显,高技术服务业正在成长为支撑高新区发展的重要力量。(二)特色鲜明,主导产业集聚集群化国家高新区在推动产业集聚上走出了一条特色鲜明的道路。以打造产业链条为最终目标,通过各地的发展特色和发展基础,国家高新区积极布局,科学规划,推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提升,发展产业属性相关、形态互动、发展过程互补的创新性产业集群,在维持原有企业数量的同时,不断促进新企业产生,同时打造专业品牌,培育了一批创新型企业和特色高新技术企业,最终推动产业链迈向价值链的中高端。调查问卷显示,全部国家高新区均制定了明确的产业规划,且大多数高新区都建立了形式多样、功能各异的产业促进机构(数据来源:调查问卷;样本量N=169)。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的产业范畴将国家高新区的企业进行产业划分,选取高技术制造业、服务业中营业收入最大的产业作为高新区的主导产业,结果显示,2021年,国家高新区高技术制造业/服务业的主导产业主要集中10大类别,其中,高技术制造业中以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高新区最多,共68家;高技术服务业中以信息服务为主导产业的国家高新区最多,共38家(参见图15)。对各国家高新区主导产业的营业收入进行计算得出该高新区内高技术制造业或高技术服务业的聚集度③,2021年聚集度超过50%④的国家高新区为17家,较2020年增加1家;超过30%的国家高新区为48家,超过20%的高新区达到67家均较2020年有所增长;其中有23家高新区的高技术产业与园区整体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0%,有103家高新区的主导产业营业收入与园区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比例超过50%。结果显示,国家高新区产业集聚度持续上升,产业整体迈向高端,园区产业生态系统更加完善,产业引领和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得到提升。注解:③产业聚集度是反映国家高新区高技术制造业或高技术服务业的产业集聚程度;本文通过两个维度考察:第一是该国家高新区主导产业营业收入与园区全部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的比例;第二是该国家高新区高技术产业与园区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④如果某高新区产业聚集度超过50%,则该高新区主导产业营业收入与园区全部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的比例、高技术产业与园区整体营业收入的比例均需超过50%。同时,国家高新区的主导产业在部分地区有趋同的趋势,不考虑只有一家国家高新区的省份,2021年的数据显示江苏省、广东省、湖北省等地多家高新区的主导产业相同(参见表9),证明国家高新区的政策引导具有顶层设计,一定程度上超越了地理因素限制。
(三)效益提升,产业价值链迈向中高端2021年,国家高新区通过科学的产业规划、高效的政策引导促进园区产业健康发展,国家高新区重点发展研发投入强度较高的高技术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2021年,国家高新区内高技术产业的净利润率为9.4%,高于高新区平均水平2.2个百分点,其中,属于高技术制造业的企业平均净利润率为7.4%,属于高技术服务业的企业平均净利润率11.3%。六类高技术制造业和八类高技术服务业分类中,共有8个类别的高技术产业利润率高于高新区平均水平,其中,医药制造、信息服务、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检验检测服务的利润率超过10%,检验检测服务的利润率高达16.5%(参见图16)。2021年,169家国家高新区企业技术收入为69199.7亿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17.6%;技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4.0%,较2020年提高0.3个百分点;从结构上看,服务性技术收入占到技术收入的85%以上,其中技术转让收入1815.3亿元,占技术收入比重为2.6%,技术承包收入9207.5亿元,占技术收入比重为13.3%,技术咨询与服务收入为44538.1亿元,占技术收入比重为64.4%,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为3894.9亿元,占技术收入比重为5.6%。(参见图17)。
五、国家高新区分化发展显露特异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优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布局,推进国家高新区转型升级,开展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打造区域创新示范引领高地。鼓励和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大先行先试力度,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国家高新区围绕做实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力度,促进科技、人才、政策等要素的优化配置,完善创新服务和产业培育体系。科技部注重加强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的统筹谋划,及时进行政策总结评估,加快成熟试点政策向全国推广。科技部火炬中心坚持对国家高新区开展考核评价,进行分类发展指导,全面推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特色园区等三类园区建设,深化不同园区分类指导,发挥好三类园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为引导新升级高新区加快发展,火炬中心组织实施了新升级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紧抓新升级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机遇,坚定创新发展思路,科学制定园区发展思路和产业发展战略,适应新常态发展,努力在“以升促建”过程中实现赶超跨越。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10家)包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深圳、成都、西安、杭州、苏州工业园区、合肥和广州加入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行列;创新型科技园区(18家)包括:天津、长春、大庆、常州、无锡、苏州、宁波、厦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威海、郑州、洛阳、长沙、中山、宝鸡;创新型特色园区(29家)包括:石家庄、保定、包头、大连、南京江宁、江阴、无锡宜兴环保园、武进、昆山、常熟、泰州、蚌埠、烟台、安阳、襄阳、宜昌、荆门、株洲、湘潭、佛山、惠州、江门、南宁、桂林、柳州、泸州、昆明、安康、乌鲁木齐。(一)引领示范,自创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是依托于国家高新区建设基础,进一步探索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和新路径。2009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依托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启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之路。“十三五”期间,国家自创区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力度,聚焦科技自立自强,不断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径。截至2021年,国务院共批复建设23个国家自创区,涉及全国61个城市,涵盖66个国家高新区。各地国家自创区及所在省市政府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适应本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开展政策创新和先行先试,一系列含金量高、突破力度大的创新政策陆续出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发挥改革创新“试验田”的作用,探索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双轮驱动”的先行先试政策,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国家自创区及所在省市已发布创新政策近5000条。一批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成果已经推广到全国,充分发挥了改革试验田作用,成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为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覆盖范围逐步构建起由点到线再到面、从东到中再到西的全方位、立体化布局。各地区也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切入点和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在组织保障、政策支持、重大项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随着自由贸易试验区向纵深拓展,多个区域出现自由贸易试验区与自主创新示范区叠加的局面,部分园区拥有自创区和自贸区两大“金字招牌”,迎来一系列发展机遇,这些园区以自创和自贸“双自联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进一步实施先行先试政策,推动人才、资本、技术、知识等多要素资源联动,加强产学研、内外资、政社企的多主体协同,促进科技、金融、贸易、产业融合,着力打造国际化循环、全球化配置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促进制度创新、开放创新、金融创新、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区域发展质量与效益。2021年,23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共实现营业收入360063.5亿元、工业总产值192718.1亿元、净利润25559.8亿元、上缴税费15075.2亿元、出口总额40089.1亿元,分别占169家国家高新区的72.7%、65.7%、71.3%、70.9%、76.9%,是国家高新区的中坚力量。(参见图18)。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支持创新投入、新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处于较高水平。2021年,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高新区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17.7%,比169家国家高新区财政科技拨款比高2.4个百分点,超过2010年财政科技拨款占比(8.8%)的2.0倍。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和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力度持续加大,截至2021年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共有26484家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累计享受高企所得税减免额达1110.8亿元;共有34319家企业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政策,累计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额达1082.1亿元;另有310家企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政策,累计享受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额达8.2亿元。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汇聚大量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1年底,参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61家国家高新区内纳入火炬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共计8.2万家,占全部国家高新区入统高新技术企业(11.5万家)的71.3%,占全国入统高企(32..4万家)的25.3%;21家自创区内高企实现营业收入184303.9亿元,占自创区全部入统企业营业收入比重56.5%。庞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二)分类指导,三类园区战略提升各具特色经过30多年的建设发展,国家高新区数量达到一定规模,鉴于国家高新区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发展水平,科技部火炬中心加强对国家高新区的分类指导。加快“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建,积极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打造全球性创新极和新兴产业策源地;推进“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加快创新资源的集聚,构建创新网络,发展创新经济,打造区域创新中心;开展“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引领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2021年,10家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纳入统计的企业为7.6万家,18家创新型科技园区纳入统计的企业为2.9万家,28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纳入统计的企业为3.2万家。从主要经济指标的总量来看,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和创新型特色园区三类园区的主要经济指标占国家高新区总体的三分之二以上(参见图19)。从园区的总体规模来看,截至2021年底,园区企业营业收入超万亿元的高新区有6家,即中关村、上海张江、南京、武汉东湖、广州、深圳,全部为创建世界一流园区的高新区;园区企业营业收入超千亿的83家高新区中,10家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和18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全部跻身其中。同时,园区企业增加值“千亿俱乐部”共17名成员,包含全部10家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在园区规模上优势明显。以园区平均值计算,2021年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平均营业收入、工业总产值、净利润、上缴税费、出口总额分别为22093.5亿元、8855.8 亿元、1812.5亿元、912.3 亿元和2353.6亿元(参见表10),分别是国家高新区整体平均水平的7.5倍、5.1倍、8.5倍、7.2倍、7.6倍。从人均产出看,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依然表现突出,人均营业收入、人均净利润、人均上缴税费分别为227.7万元、18.7万元和9.4万元(参见表11),在国家高新区整体人均创造价值中处于高位;而创新型科技园区的人均工业总产值和人均出口总额在三类园区中是最高的,分别达到136.2万元和25.6万元。
从效益型指标看,三类园区的经济效益相对较好,但又各有千秋。2021年,三类园区内企业合计的利润率、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率和净资产利润率分别为7.2%、20.7%、22.3%、10.4%(具体分项见图20)。其中,10家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各项效率型指标数据表现整体较好,具有一定的引领带动作用;创新型科技园区的净资产利润率则表现最为突出;创新型特色园区数据相对较弱,还需持续发力。2021年,三类园区在R&D人员和R&D经费方面均有较高的投入强度。通过对各类型国家高新区的R&D人员占从业人员比重和单位增加值R&D经费内部支出进行分析发现,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属于R&D人员和R&D经费投入双高的第一象限,创新型科技园区在R&D人员方面仍有优势,但R&D经费投入方面已经与高新区平均值相近。其他国家高新区虽然属于R&D人员和R&D经费投入较低的第四象限,但高新区整体平均水平依然较强(参见图21)。不同类型国家高新区在科技活动投入方面梯度发展的趋势愈发明显。在科技创新产出方面,三类园区的优势极为突出,是国家高新区获得知识产权的主要力量。尽管三类园区在数量上仅占169家高新区的三分之一,但是,通过对2021年国家高新区各项主要知识产权的园区类型分布进行细分发现,三类园区的各项主要知识产权数量在国家高新区整体所占比重均达到约80%左右,其中,发明专利当年申请量、当年授权量和期末拥有量占比分别为84.9%、86.1%、85.7%,三类园区发明专利占比依然较为突出(参见图22);拥有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则主要出自三类园区,占比分别为88.2%和90.2%。(三)以升促建,新升级高新区发展基础夯实国家高新区数量历经多次扩容,其中的新升级国家高新区指2007年及以后获国务院批复升级的国家高新区,包括2007年批复升级的宁波以及2009年的泰州和湘潭、2010年升级27家、2011年升级5家、2012年升级17家、2013年升级9家、2014年升级1家、2015年升级31家、2017年升级10家、2018年升级12家。稳定期高新区指最早批准设立的北京中关村和1991年、1992年批复设立的51家高新区,1997年批复设立的杨凌示范区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共计54家国家高新区。截至2021年底,共有115家省级高新区(经开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在数量上已经远超过进入发展稳定期的54家国家高新区。因为稳定期高新区已经走过的“一次创业”规模扩张期和“二次创业”质量提升期的发展路径,导致新升级高新区还有一定差距。当前,国家高新区发展已经进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新升级高新区需要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借鉴稳定期高新区的成功经验和发展模式,充分挖掘自身特点和发展潜力,尽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做到量增质更优。115家新升级国家高新区覆盖了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在“以升促建”过程中实现了较快发展,已成为地方经济增长的主阵地、产业转型升级的先行区、创新创业的引领区和新型城镇化的带动区。115家新升级高新区纳入火炬统计的4.2万家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20300.1亿元、工业总产值99300.3亿元、净利润8834.81亿元、上缴税费5805.47亿元、出口总额10704.72亿元,占全部国家高新区的比例分别为24.3%、33.8%、24.6%、27.3%和20.5%(参见图24),可见新升级高新区在经济体量上占全部国家高新区的比重还比较小。新升级高新区要紧密围绕国家高新区内涵特征和价值使命,以新经济理念推进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以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发展动力和活力,结合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和区位优势等基础,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新升级高新区的净利润率、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率和净资产利润率分别为7.3%、20.7%、21.7%和13.1%。其中,新升级高新区的净资产利润率较全国高新区平均水平高出2.7个百分点,而净利润率、增加值率和工业增加值率则分别高于全部高新区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持平和低于平均值0.6个百分点(参见图24)。可以看出,新升级高新区的企业在利润回报方面高于全国高新区平均值,但效率型指标仍显不足,新升级高新区在推动园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上任重道远。2021年,115家新升级国家高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9%,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7.1%,净利润同比增长27.9%,上缴税费同比增长17.4%,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3.8%(参见表12)。新升级高新区虽然经济总量还难以匹敌稳定期高新区,但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相对较快,呈现出迅猛增长的态势。当然,也因为新升级高新区产业规模较小、经济基础相对较弱,从而能够实现相对较快的增长速度,这也为新升级高新区实现赶超式发展提供了现实可能。新升级高新区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截至2021年底,新升级高新区入统企业的从业人员期末数为686.2 万人,占高新区从业人员总数的27.4%。按学历划分,大专学历145.6万人、本科学历145.6万人、研究生学历17.2万人,分别占新升级高新区从业人员总数的27.2%、17.3%和9.4%(参见表13、图25),新升级高新区人员结构呈现出持续优化的状态。新升级国家高新区从业人员中R&D人员52.0 万,R&D人员占全部高新区的比重为18.8%。综合来看,新升级高新区高层次人员结构占比明显低于稳定期高新区,新升级高新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国家高新区进入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国家高新区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道路,成功探索了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积累了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宝贵经验,在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具有突出优势。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改革与创新,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的创新高地、产业高地、人才高地和开放高地,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国家高新区始终集聚创新资源,不断提升创新动能,建设区域创新高地。园区企业R&D经费内部支出与园区生产总值的比重6.6%,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7倍;园区企业R&D经费支出约占全国企业的48.1%。国家高新区始终着力培育市场创新主体,高成长企业不断涌现。高新区工商注册企业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集聚了全国35.4%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800家瞪羚企业。高质量发展表现为就业高质量。国家高新区入统企业从业人员达到2507万,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比达到40.9%,通过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发展科技型企业,加强研发,国家高新区的劳动生产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成为我国高质量就业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作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国家高新区要深入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高新区发展一系列指示和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又“高”又“新”的发展方向,鼓起勇气、担当作为、深化改革,把高新区建设推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为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2020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正式出台,对今后一个时期国家高新区的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意见》强调,建设和发展国家高新区,要继续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方向,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把国家高新区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一是要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做好空间布局,积极发展科技企业与科技产业,推进产城融合,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治理能力。二是要加强战略与政策研究,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争取良好的政策与制度环境。三是高新区既要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方面走在前列,也要为全国的整体减排提供科技支撑和解决方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四是发展科技金融,建设区域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好风险防控。五是继续推动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国家高新区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好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临全新发展形势,国家高新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用新理念引领新时代,以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按照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新定位,深入推动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争当新时代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文/尚雁洁 庞林花 张艳秋 王胤杰 王崇锦 章增飞报告来源:科技部火炬中心
2021年国家高新区综合发展与数据分析报告
作者:中国高新区杂志社 来源: 头条号 104506/12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世界竞争格局加速重构。我国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反复,这些变化都深刻改变了全球政治、经济和人们的生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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