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机构也发生“抢公章”闹剧?红星资本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私募基金机构丹东市睿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睿馨投资”)控诉称,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兼挂名股东抢了其部分证照和印章。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睿馨投资的管理规模区间为20亿-50亿元,目前,被控诉抢夺证照和印章的当事人仍在睿馨投资任职,且该基金现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
睿馨投资称法定代表人抢夺印章因股东会决议,双方对簿公堂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一份民事判决书,揭露了私募基金机构睿馨投资的争斗内幕。红星资本局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查询发现,睿馨投资成立于2004年10月,注册资本和实缴资本均为1000万元,管理规模区间为20亿-50亿元。睿馨投资的出资人共有4名,分别是栾秀芳(60%)、胡强(10%)、郭宏伟(10%)、程子清(20%)。其中,胡强为此次事件的当事人,在睿馨投资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等职务。截图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睿馨投资在向法院上诉时提出,胡强只是其挂名股东,实际股东为梁维(实际出资100万元)。而后,胡强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但双方在股份性质及转让价格等方面未达成一致意见。胡强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拒不配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办理。睿馨投资还提到,今年1月3日下午,“胡强再次来到公司搅闹,再次要求公司行政及财务人员交出公司证照、印章等重要物品。在多次索要无果后,胡强要求相关人员打开保险柜查验,并借机抢夺了公司的部分证照、印章。”判决书显示,1月4日,睿馨投资召开股东会,经表决形成决议:免去胡强的执行董事兼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补选陈玮崴担任;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玮崴等。这一次的股东会决议也直接引起了后来的诉讼。股东会决议被判定撤销因证据不足,法院不支持股权代持一说先是胡强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睿馨投资在1月4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一审法院支持了胡强的诉讼请求。据睿馨投资的章程规定,其理应在会议召开前15天通知全体股东,但睿馨投资没有(提前15天通知),所以此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存在瑕疵,也导致胡强未能参会,并对决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值得一提的是,一审法院认定胡强为睿馨投资的股东,享有股东资格。对于睿馨投资主张的“梁维通过胡强代持睿馨投资10%的股权”,因睿馨投资未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一审法院不予支持。此后,睿馨投资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驳回胡强的诉讼请求。需要说明的是,在1月4日的股东会后,睿馨投资曾提前15天通知胡强于3月18日召开第二次股东会——这也被法院视为睿馨投资对胡强股东身份的认可。至于胡强拒绝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抢夺公司证照、印章等重要物品等行为,二审法院认为,这不能成为睿馨投资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召集股东会议的理由,不影响一审裁判结果。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睿馨投资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即撤销睿馨投资在1月4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另外,睿馨投资提到,其在对胡强进行另一桩诉讼,要求胡强配合办理股权过户至实际股东梁维名下。6月10日,红星资本局检索发现,目前尚无法搜寻到上述诉讼的相关信息。胡强现仍担任法定代表人等睿馨投资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私募排排网显示,睿馨投资旗下共有10只基金。截至2023年5月,其累计收益为21.37%,近一年收益为-12.73%。截图自私募排排网目前,胡强仍是睿馨投资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以及信息填报负责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显示,从1995年至2017年,胡强曾先后在中国石化集团天津石油化工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从2017年起,胡强在睿馨投资及其子公司担任高管。红星资本局通过上述网站还注意到,睿馨投资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即其存在超过到期日3个月且未提交清算申请的私募基金。截图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6月10日,红星资本局致电睿馨投资在官网披露的电话号码,但无人接听。红星新闻记者 杨佩雯编辑 余冬梅
私募机构现“抢公章”闹剧?因股东会决议,与法定代表人两度对簿公堂
作者:红星资本局 来源: 头条号 65106/14
私募基金机构也发生“抢公章”闹剧?红星资本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私募基金机构丹东市睿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睿馨投资”)控诉称,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兼挂名股东抢了其部分证照和印章。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睿馨投资的管理规模区间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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