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三门县产业基金子基金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三政办规〔2023〕8号《三门县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助力我县“招商引资,招大引强”的政策导向,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县产业基金管理和运营机构,现就三门县产业基金子基金管理人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要求的基金管理人参加。
一、子基金基本信息及相关流程
1
基金投向范围
招商引资、招大引强,且符合三门县产业定位
2
单个子基金规模
1亿元人民币
3
基金注册地
台州市三门县
4
遴选机构数量
不超过5家
5
子基金出资比例
基金管理人出资加募集不低于子基金规模20%,县政府产业基金出资不高于子基金规模30%,差额部分由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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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
投资期2%/年,投资期按照实缴金额计算,退出期按未退出项目投资额1%/年,延长期和清算期不收费。
7
返投标准
不低于县产业基金及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出资额,认定标准参照《三门县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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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存续期
子基金存续期限包括投资期、退出期等,原则上不超过8年(含),其中投资期不超过3-5年,经基金管委会批准后延长期不超过2年(含)。
9
基金托管人
原则上优先考虑有托管资质的本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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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三年以上,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有固定营业场所及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有一定的资金募集能力;
3、基金管理人及主要人员(总监及以上)拥有良好的合规记录,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良好的管理业绩,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处罚等问题;
4、至少有3名具备3年(含)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含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权并购或者股权转让等方式成功退出);
5、拥有丰富、优质的新能源、新材料类且符合数字经济产业或高技产业的项目储备资源,能够引进或落地三门县的优质企业资源的基金管理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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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调工作要求
遴选通过后,原则上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基金管理人开展财务尽调及法律尽调;若6个月内省内其它国企出资方已对该基金管理人开展过尽调相关工作,由该基金管理人提供经相关尽调机构签章确认的尽调报告之后,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可不再组织针对该基金管理人开展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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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及公示
尽调结束后,原则上由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聘请市、县两级评审专家对申报方案提出独立的专家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由政府有关部门、资深专业人士以及社会专家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评审结束后,由三门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响应文件组成
意向基金管理人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响应文件:
1、子基金设立方案,方案需包含基金规模、出资比例、基金期限、注册地、基金管理人、门槛收益、管理费、投资方向、返投比例、收益分配方式、退出机制等信息。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3、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文件;
4、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书;
5、实缴注册资本相关证明材料;
6、至少有3名具备3年(含)以上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且有3个(含)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的相关证明材料;
7、至少需提供3个符合三门县招引及产业定位需求的项目源资料。
三、响应文件投递
意向基金管理人需于2023年6月26日前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chen_wm0702@163.com。
四、其他信息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具体信息详见“三门国投”微信公众号推文,联系人:陈文敏,联系方式:15257660103。
特此公告!
来源:三门国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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