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级分类结果对证券公司有着重要影响。证监会据此在监管资源分配、检查频率等方面对券商实施区别对待政策
文 | 张欣培
编辑 | 杨秀红
6月14日,《财经》记者从券商处了解到,监管层日前启动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其已向券商下发了《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底稿》(下称“工作底稿”),要求按规定对照标注填写自评结果,且于6月中下旬上报自评结果。
《财经》记者注意到,在工作底稿B表中,即证券公司扣分项自评中,最近一直处于关注焦点的券商薪酬被要求列出。与此同时,监管层要求,各券商如有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具体情况,需如实填写。
总体来看,工作底稿中明确列出了加分项与减分项。
工作底稿显示,本次共有16项加分项。其中,13项加分项更多与经营业绩有关。考核目标包括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代理买卖证券额业务收入、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财务顾问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代理机构客户买卖证券交易额、投资咨询业务收入、境外子公司证券业务收入、信息技术投入金额以及风险控制等指标。
监管层将会对券商脱贫攻坚等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行业文化建设、服务新三板改革情况等进行专项评价。监管层对服务民企纾困等专项监管工作突出的证券公司予以适当加分激励,对落实专项监管工作不力的证券公司予以扣分。
扣分项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资本是否充足、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管理、客户权益保护、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
券商被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措施和纪律处分情况,以及被采取行政处罚、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等都列入扣分项。券商被采取措施的指标包括:公司被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被责令处分有关人员、被限制业务活动、实施警告行政处罚、罚款行政处罚等。
与此同时,监管层要求,各券商要在工作底稿中如实标注评价期内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处罚类型及金额、受罚对象名称、受罚时间、事由、发文单位名称、文号等。
工作底稿还要求券商填写2021年、2022年薪酬发放情况。
监管层要求,券商需分别填写2021年、2022年薪酬发放总额、年度平均员工人数(期初、期末平均值),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总额、高级管理人员平均人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最高值。薪酬发放总额统计口径为: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本期已支付薪酬现金流出(均为税前值)。
不过,这并非监管层首次要求券商填报薪酬情况。在2022年的自评工作底稿中,监管层就已经要求填写2020年、2021年薪酬发放总额、年度平均员工人数(期初、期末平均值),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总额、高级管理人员平均人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最高值。
监管层在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指出,2023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A、B、C三大类别公司的比例原则上分别为50%、40%、10%。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
评级分类结果对证券公司有着重要影响。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