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浙江东方(600120)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省国贸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东方党委书记、董事长金朝萍与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子法出席并致辞,浙江东方党委副书记陈鑫云、浙大经院副院长方红生、浙大金融研究院副院长章华代表各方签约,浙江东方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晓东主持签约仪式,浙大经院副院长、浙大金融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王义中等出席签约仪式。
金朝萍指出,公司与浙江大学渊源深厚,公司高质量发展得到了浙大有力的“人才供给”;公司先后六位独董来自浙大,有力促进公司治理机制;公司与浙大金融研究院作为长三角金控专委会合作组织单位,助推长三角金控行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及旗下浙金信托、中韩人寿与浙大经济学院等开展深度合作。“十三五”以来,浙江东方精准搭建以人才、风控、协同、数字化为重点的金控平台架构,重点做好人才选用育留文章,市场化引进专业人才近千人。在人才资源加持下,公司实力迅速提升,“十四五”开局良好,成功入围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名单,为高质量打造金控平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公司真诚期待与浙大经济学院、金融研究院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携手共建“产学共赢”好生态,打造校企合作新范本,在中国式现代化和浙江“两个先行”新征程中持续贡献力量。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子法表示,在今年4月浙江大学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际收到习近平总书记亲笔回信,充分肯定浙江大学近20年来取得的成绩,对浙江大学未来方向作出重要指示,希望再接再厉,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优秀学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目前,浙江大学整体的发展水平已经稳居国内高校的第一阵营,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成效显著。本次签约标志着校企之间和院企之间的合作能够更进一步,期盼能够向浙江东方输送更多的优秀毕业生,也衷心祝愿浙江东方的事业能够顺利发展,各方面更上一层楼。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也是浙江实施“八八战略”20周年,此次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在人才培养与交流、智库建设、助力共富等方面深入合作,不断探索创新,持续助力浙江省“两个先行”和中国式现代化。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源于1897年的求是书院和育英书院,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学术文脉。1929年,之江大学设立经济学系,这是中国大学最早创办的经济学系之一。浙大经院搭建各类符合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的重大科研创新平台,学术氛围好、师资力量强、人脉资源广;学院每届毕业生近五百人,为政府、企业、高校等各行各业培养了众多优秀的经济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