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发展哪些领域?
答:专精特新企业普遍规模不大,但都拥有各自的“独门绝技”,在细分领域建立了竞争优势,具备一定话语权。
专精特新企业一般精耕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装备和电力装备十大领域。
答: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有“数字化水平测评”界面,点击进入可测试获得数字化水平的等级报告,下载即可做附件。
申报中进入申报系统会要求先完成数字化测评,其结果自动填入申报表,无法手动修改。
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指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是优质中小企业的中坚力量,培育目标是10万家左右。
专精特新“小巨人”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培育目标是1万家左右。
答: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企业重新登录培育平台进行自评,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含实地抽查)通过后,有效期延长三年。
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每次到期后由认定部门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
答:满足直通条件的企业也要按照正常申报流程,填报系统。
这是因为,相应的自评表或申请表有关信息均要填写,企业不能因为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直通条件或不参与打分而不填写,这是申报的基本要求。既然填写就需要有相应的佐证材料,这是申报的基本逻辑。
就是整理一下资料也不花费多少时间,且有以下好处:
(1)如果直通条件不符合要求,还可以依据填写的信息通过打分来判断;
(2)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企业每年更新信息,不填写影响信息更新,可能会被取消复核资格。
所以,不能只是简单地提交直通条件要求的材料。
答:可以。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如发生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
不再符合评价或认定标准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取消公告或认定;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认定。对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