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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部门发声透露财富管理监管新信号

作者:中国发展网 来源: 头条号 54207/19

柴洁 本报记者 | 张洽棠7月8日,在第九届“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巡视员周学东,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检查官王朝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焦津洪,围绕被重点提及的财富管理、金融监管等核心议题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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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洁 本报记者 | 张洽棠

7月8日,在第九届“青岛·中国财富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巡视员周学东,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检查官王朝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焦津洪,围绕被重点提及的财富管理、金融监管等核心议题建言献策,透露出关于财富管理的监管新信号。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实施创新主体培育行动,不断加大辖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力度,通过产业政策引领、科创基金助力、孵化载体建设、精准创新服务等举措,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增添动能。图为电子科技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电感器生产车间作业。新华社

大力发展买方投顾

“买方投顾是财富管理中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发展的领域。”周学东提出,目前我国财富管理领域一个重要缺失在于买方投资顾问制度未发展起来。金融机构既是资管产品的提供者,同时又作为资管产品的销售机构,在向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时,存在过度关注产品销售、内在角色冲突和潜在道德风险等问题。

“本质上,销售机构并不代表投资者利益,理论上更倾向于与产品提供方合作,向投资者‘兜售’产品;其收益来自于代理、销售费用,与投资者是否赚钱无关。”周学东说,很多机构在市场行情火爆,估值处于高位的时候,向客户大力推荐各类明星基金经理、推销和兜售相关产品,以更多地赚取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这与财富管理要以客户为中心、为投资者利益服务的理念产生冲突。

财富管理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类似“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这一广受诟病的问题。

“需要大力发展的财富管理,是以投资者利益为先的、买方性质的财富管理业态,即买方投顾。”周学东表示,这要求买方投顾机构应遵循展业要求,将投资者利益即买方利益置于卖方利益之上,为投资者提供最优的资产配置方案或咨询意见。

对于持牌资管机构,这些天然具有从事财富买方投资顾问业务优势的机构,必须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机制,以防止利益冲突和潜在的道德风险。

应当探索发展独立的买方投顾机构,即本身既无产品创设、也无产品销售业务、纯粹做资产配置投资规划咨询的专业机构。

此外,周学东表示,为了更好地促使买方投顾机构为投资者的利益服务,除了正常收费外,也可以探索允许买方投顾参与投资者超额收益分成,以平衡双方利益,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为了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科创活动,可鼓励财政性基金、产业引导基金等政府性资金在参与创投基金的过程中,以实缴额为限,尽可能多地超过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和亏损,尽可能多地让利于创投基金及投资者,同时做好机制设计,防范利益输送和道德风险。”周学东建议。

集中强光照射金融领域“灰色地带”

“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行业作为连接国民财富和实体经济的重要桥梁,距离高质量发展仍有一定差距,特别是以个人财产为运作基础的财富管理短板突出,迫切需要我们加快改革发展。”王朝弟说。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财富管理需求;二是坚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构建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三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四是坚持诚实守信、专业稳健、合规经营,营造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生态。

王朝弟介绍,银行保险资管行业规范转型取得的显著成效。截至2023年5月末,银行保险资管产品余额合计49.6万亿元,养老理财试点稳妥推进。自2018年4月资管新规发布以来,5年间理财产品已累计为投资者创造收益4.7万亿元。

“一批国际领先的财富管理机构先后投资入股理财公司,既深化金融对外开放,又促进高水平竞争合作。”王朝弟表示,截至目前,全国已设立保险资管公司33家,信托公司68家,理财公司31家。其中,理财公司理财产品规模达到21.5万亿元,占市场全部理财产品的82%,产品净值化率达到100%,形成资管行业机构专营格局。

从功能作用上看,理财、信托、保险等资管资金积极满足实体经济多样化融资需求。王朝弟举例表示,从青岛情况看,截至目前,通过理财、保险、信托等各类资管产品服务青岛地区融资需求合计余额超过2000亿元,对服务实体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金融监管总局将奋力开创新时代金融监管工作新局面,坚决打好防控金融风险主动仗。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突出重点、把握节奏、精准发力,稳慎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始终坚持严监管强监管不动摇,持续整治影子银行,对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的新形式新变种露头就打,集中强光照射金融领域“灰色地带”,坚决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效夯实私募投资基金法治基础

近年来,证券期货资产管理行业蓬勃健康发展,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5月,公募基金规模达到27.77万亿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规模达到13.46万亿元;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2万家,管理基金数量15.3万只,管理基金规模约21万亿元。

法治建设是推动资管业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焦津洪称,近年来,证监会高度重视证券期货资管领域的法治工作,不断完善基础制度,持续推动完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的制度体系,逐步提高执法效能。

“值得指出的是,各方关注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6月16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行业一大利好。”焦津洪表示,《条例》“十年磨一剑”,将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活动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进行监管,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强化源头管控,划定监管底线,规范私募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各关键环节的相关活动,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健康发展并对创业投资基金实行差异化监管,有效夯实私募投资基金的法治基础,必将有利于私募投资基金以及整个资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当前,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为标志的资本市场融资端改革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与此相适应,加快推进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是资本市场更好发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一项十分迫切的重要举措。”焦津洪强调。

焦津洪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不断强化证券期货资管业务监管、管理人履行信义义务等,进一步推动资管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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