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具体举措包括制定编发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的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相关指引;完善税费政策精准推送机制,制定并试行《税费政策精准推送工作规范》,更好实现“政策找人”,确保政策直达快享等。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通过这些举措,税务总局不但帮助广大民营企业梳理了税费政策优惠清单及相关指引,还紧密结合我国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以数治税”的成效,建立政策精准推送机制,由“人找政策”转为“政策找人”,帮助民营企业更好了解政策,及时适用政策并尽快获得政策红利。当前民营企业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民营企业又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居多,为了稳定市场预期,加大对小微、个体户支持力度,最近经国务院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对涉及小微和个体户的10项税费优惠政策,将10项阶段性政策优化延续至2027年底。比如,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0万元。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项目减按1%预缴等。在这一批新政出台后,税务总局制定小微、个体户税费清单,并对共性问题进行统一回应,并推动“政策找人”,无疑有利于民企更好地享受到相关税费政策优惠。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表示,上述28条措施中重点突出的主体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为民营经济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因此,28条措施主要是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涉税涉费特点和突出诉求。比如进一步推进跨省迁移办理、区域间统一税务执法、首违不罚、欠税处理等。比如,《通知》明确,加快推进制定区域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促进区域间税收执法协同。对符合条件、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发生欠税,税务机关辅导其制定清欠计划,对按计划缴纳税款的,暂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体现税务部门优化执法方式下的执法温度。”朱青说。
比如,《通知》称,持续优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申报预填服务,在具备数据条件地区创新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方式,探索智能预填,缩短填报时间。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等11项证明材料采用调阅复用措施,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等。另外,《通知》还进一步改进诉求响应。比如税务总局、各省税务局建立民营企业直联点,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走访座谈,系统梳理中小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合理诉求等。“这可以帮助民营企业第一时间解决困难,化解风险,直接提高民营企业的经营效能,以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李旭红说。樊勇表示,针对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出现“走出去”的新状况,上述措施中专门增加了6条跨境税收服务措施,适应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增加的新涉税需求,原来这类需求主要是跨国公司或大企业。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9279亿元,其中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7049亿元,占比76%,是税费支持政策的主要受益者。减税降费有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李旭红表示,税务部门通过标准化的流程设计,进一步提高精确执法程度,尽最大努力减少我国不同地域之间各种类型、不同性质的经营主体在税收征管方面的差异。这28条举措必将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办税缴费负担,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值班编辑:立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