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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亿,银行系母子基金集群来了

作者:母基金研究中心 来源: 头条号 32908/23

日前,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携200亿元苏创工银产业创新集群基金参加了中国(苏州)创新投资产业对接会暨“苏州创投日”活动,这是工银集团首次在苏州地区搭建的主动管理型科创基金。据悉,本次发布设立的200亿元苏州产业创新集群基金母子基金,母基金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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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工商银行苏州分行携200亿元苏创工银产业创新集群基金参加了中国(苏州)创新投资产业对接会暨“苏州创投日”活动,这是工银集团首次在苏州地区搭建的主动管理型科创基金。


据悉,本次发布设立的200亿元苏州产业创新集群基金母子基金,母基金由工银投资和苏创投共同出资设立,子基金由工银投资、苏创投和相关国资板块共同出资设立,主要投向苏州重点布局的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先进材料等四大主导产业和16个细分产业优势产业中专精特新等各类拟上市企业,以推动苏州产业经济向创新经济跃升、产业大市向创新强市迈进,助力苏州打造全国“创新集群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城市,助推苏州在科技自立自强上走在前列。


基金设立后,苏州工行将以该200亿元苏州产业创新集群基金为平台,组建由投资银行、工银投资、科创中心组成的“工银投行联合舰队”,找准产业链与创新链的“结合点”,打好“股权+债权”的“组合拳”,带动超过1000亿元科创贷款投放,打造金融与产业的“生态圈”。


200亿元苏创工银产业创新集群基金的设立早有端倪——去年7月,苏州工行与苏创投集团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提出了合作设立200亿元基金支持苏州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的构想。在近一年的时间里,苏州工行、苏创投集团、工银投资等机构经反复论证、多方沟通,完成了该基金管理架构、投资决策机制和投资方向等商务谈判,为基金顺利获批打下了扎实基础。


在当天的“苏州创投日”活动上,苏州发布了千亿级基金集群,上述苏创工银产业创新集群基金就是其中之一。值得关注的是,在千亿基金中,还有一支银行背景的母基金,即50亿元规模的中银科创母基金——千亿基金大致分为四个类别:第一类基金是与国家大基金、央企合作的4支战略性基金,总规模240亿元,包括:150亿元规模的工业母机基金、50亿元规模的中银科创母基金、20亿元规模的泽适(苏州)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基金以及20亿元规模的招发一体化基金;第二类基金是聚焦苏州四大主导产业的2支产业创新集群基金,总规模250亿元,分别是:苏创工银产业创新集群基金,规模200亿元,苏创建信产业创新集群基金,规模为50亿元;第三类基金是“一产业一基金”,与苏州相关板块、市属国企围绕各板块优势细分领域合作的专项产业基金,“一龙头一基金”,赋能苏州主要产业龙头,总规模270亿元,其中有相城区先导智能车联网基金、太仓航空航天产业基金、张家港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基金、吴中智能制造和机器人产业基金、苏创常熟创新产业基金等。第四类基金是与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合作的子基金47支,总规模超200亿元,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引导优质投资机构,投资苏州的科创型项目,同时赋能这些早期项目。


母基金研究中心发现,这支中银科创母基金也是一支银行系母基金,其设立亦早有动态:2022年9月19日,中国银行与苏州市人民政府在苏州签署《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基金框架协议》。据中国银行官网消息,该基金由国家科技部战略支持,中国银行与苏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发起,将重点聚焦数字经济、低碳能源、医疗健康以及上述领域涉及的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


可以看出,苏州最新发布的千亿级基金集群体系健全,分工明确,并且有着银行资金的加入。


我们认为,银行资金正成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LP领域越发重要的参与者


此前,银行资金虽目前对股权基金的出资不多,但政策层面上已无障碍,且得到了鼓励: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


2021年底,银保监会进一步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强调“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


202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要探索银行机构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深化合作,开发多样化的科技金融产品。


银行是中国最大的金融机构,银行理财市场更是我国各类资管产品中规模最大、投资者覆盖面最广的类别。大体量的银行资金是真正的长期投资者。


在中办、国办给予的明确政策信号下,近来,银行系资金在股权投资行业动作频频。本次苏州两支银行系母基金的设立,亦是对上述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也具有极强的示范性意义,有利于带动更多银行背景的母基金设立。


长期资金来源一直是制约我国VC/PE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募资市场目前仍然缺少真正的“长钱”。全国政协委员张懿宸在今年两会提案中建议,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类产品,但政策限制使其资产配置集中在固定收益类产品和标准化产品,对外参与股权基金数量、规模都还较小。建议有关部门出台支持性政策,鼓励理财子公司加大对非上市股权投资产品的关注和投资力度,进一步释放银行理财子公司在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潜力和活力。


作为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的方向,理财公司在规范理财业务发展、推动银行理财回归本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依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选择合格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担任金融投资合作机构,意味着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作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LP进行投资。


母基金研究中心发现,自2021年以来,银行理财子悄悄陆续入场:据我们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初,已有十余家理财子参与投资了私募股权基金,出资做LP已投了超170亿元。


据母基金研究中心分析,银行理财子公司在做LP布局上,一方面,城商行理财子公司倾向于支持本地基金,如杭银理财、徽银理财等;另一方面,获得银行理财子公司出资的GP或是历史业绩优秀、实力较雄厚的综合性基金,或是在细分垂直领域具有优势的机构,如获得工银理财投资的正心谷资本。


这些积极的探索信号,将带动一众理财子公司,作为LP进入到股权投资行业中来。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加大布局权益市场是大势所趋,其与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的势头,将成为2023年接下来一段时间的重点。


总体而言,随着银行股权投资业务的逐步推进,银行资金在母基金行业的表现值得进一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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