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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亿,辽宁省文化数字产业基金招GP

来源:投资界 153508/31

辽宁省文化和数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选聘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根据《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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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和数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选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进一步推动我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根据《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50号)、《关于推动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办发〔2019〕38号)、《辽宁省国有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行动方案》(辽宣发〔2022〕2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设立辽宁省文化和数字产业投资基金(简称“省文投基金”)。现将省文投基金简介及管理人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辽宁省文化和数字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二)基金发起人: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三)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

(四)基金规模:25亿元,一期10亿元,二期15亿元。一期基金首期实缴规模不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需带资30%以上。

(五)基金投向:基金根据科技驱动文化、文化赋能消费的产业逻辑,聚焦文化、科技、消费等投资领域。

(六)基金管理人:基金拟采用双GP(普通合伙人)运作模式,其中一方为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另一普通合伙人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聘,并作为省文投基金管理人。

(七)基金投资方式:直接股权投资。

(八)投资区域:不低于40%比例返投于辽宁。

(九)基金存续期:省文投基金存续期为8年,其中投资期5年,退出期3年。

二、基金管理机构资质要求

1.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2.具有稳定性。团队主要成员共同从事股权投资相关业务3年以上;

3.管理团队累计管理各类基金不少于3只,且总规模20亿以上;

4.管理团队拥有5名以上具有股权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拥有3个以上投资文化和数字领域项目的经验,且投资规模不低于5亿元;具有良好的历史投资业绩,且有2个以上的文化和数字领域成功投资案例;

5.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和独立的投资决策机制;

6.具有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确保团队对其管理的股权基金勤勉尽责;

7.具有明确、合理的避免及规范基金间利益冲突的机制;

8.拥有与所承担责任相适应的资产,并具有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其无限责任承担能力;

9.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没有受到政府监管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的重大处罚及纪律处分(包括主要团队成员)。

三、基金管理人选聘流程

发布公告及递交材料→前置审查→路演答辩及评审→尽职调查→委任决策

(一)发布公告及递交材料

公告受理时间期为10个工作日,申报机构按本公告要求递交以下申报材料:

1.《辽宁省文化和数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申请表》;

2.《辽宁省文化和数字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申报人需以《附件1:辽宁省文化和数字产业投资基金要素》为基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省文投基金设立方案;

3.《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证明材料及真实性承诺书》。

(二)前置审查

省文投基金普通合伙人之一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将依据本公告的要求,组织对申报机构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出符合要求的管理机构并通知其进入路演答辩及评审环节。

(三)路演答辩及评审

1.路演答辩

召开基金管理机构路演答辩及评审会议,通过初步审查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路演及答辩。路演内容包括:

(1)公司资质、历史管理规模、历史业绩;

(2)省文投基金设立方案;

(3)管理团队,历史管理规模、历史业绩;

(4)项目储备及拟投项目。

每家基金管理机构路演答辩时间共计180分钟。

2.评审

基金各LP代表和行业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依据评审打分表,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综合打分,形成最终评审结果,审定两家入围机构。

(四)尽职调查

本次选取两家基金管理机构入围,先对最终评审结果第一名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若其未能满足尽职调查相关要求,则由最终评审结果第二名基金管理机构接替并接受尽职调查。

(五)结果公示

选聘结果将在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省文投基金管理人。

四、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按照公告要求,向省文投基金普通合伙人之一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提交电子版、纸质版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九份(一份正本,八份副本),其中正本须注明“正本”字样,并加盖公司印章,副本可使用复印件。若正本与副本、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纸质版申报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在申报日期截至2023年9月15日前送达视为报名成功。

相关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24-23284295、18804088191

联系邮箱:lnbhtz@lnbhtz.com

纸质版材料寄送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25号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6层辽宁博鸿投资有限公司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省文投基金将不再与其进行合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辽宁省文化和数字产业投资基金要素

附件2:辽宁省文化和数字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申请表

附件3:辽宁省文化和数字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

附件4:基金管理机构申请证明材料及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5:评审打分表

来源:辽宁出版集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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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308/5208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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