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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信托首单个人财富管理信托成立 首期成立规模600万元

作者:红网 来源: 头条号 30809/26

红网时刻新闻9月19日讯(通讯员 汪凤鸣)近日,财信信托成功落地首单个人财富管理信托—— “财信心悦财富管理信托1号”,首期成立规模为人民币600万元。此单个人财富管理信托由财信信托作为受托人,通过将信托制度优势与资产管理优势相结合,为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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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9月19日讯(通讯员 汪凤鸣)近日,财信信托成功落地首单个人财富管理信托—— “财信心悦财富管理信托1号”,首期成立规模为人民币600万元。此单个人财富管理信托由财信信托作为受托人,通过将信托制度优势与资产管理优势相结合,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独立账户管理及多元化资产配置等服务。

“财信心悦系列”个人财富管理信托是财信信托继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慈善信托、家庭服务信托后推出的又一创新产品,以满足更多中等收入以上家庭多样化的财富管理诉求,也是财信信托积极响应监管号召,把握政策趋势,专注回归信托本源,深入贯彻财信金控“转”的战略部署的又一举措,进一步完善了财信信托的资产服务信托业务体系。

未来,财信信托将在财信金控的指导下,继续践行“服务大局、服务客户”的企业使命,聚焦客户需求,不断发挥受托优势,通过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家庭服务信托、个人财富管理信托、慈善信托等多种信托工具,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知识链接

2023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明确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其中,资产服务信托项下涵盖了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根据定义,“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 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单一自然人委托,提供财产保护和管理服务。委托人应当以其合法所有的财产设立财富管理信托,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财产设立财富管理信托。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不得拆分转让。其他个人财富管理信托初始设立时实收信托应当不低于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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