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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国强:三大变化与重振中国经济应对之策的思考

作者:阿隆随录 来源: 头条号 59109/30

田国强 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湖北经济学院财经高等研究院教授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3年第5期目次一、问题的提出二、从历史和现实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的重要性三、要充分认识社会伦理规范在市场经济中的极度重要性四、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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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国强 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特聘教授、湖北经济学院财经高等研究院教授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3年第5期

目次

一、问题的提出

二、从历史和现实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的重要性

三、要充分认识社会伦理规范在市场经济中的极度重要性

四、从国家治理视角看中国式现代化的共性与差异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中国经济有所好转,但是内外部许多方面形势依然不太乐观,冲突矛盾重重。从中央到民间都在谈三重压力(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谈“六稳”和“六保”(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为什么要强调“六稳”“六保”?这也意味着这些方面或多或少出现了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导致六不稳、六不保。其中,大家都在谈是预期减弱造成的,这没有错,但归根结底是信心、信任出现了问题。信心比黄金还重要,这是人们在形势严峻时常说的一句话,表明信心、信任的欠缺,信心一旦不好,预期和其他方面肯定也不会太好。

经济低迷不能完全归因于疫情和外部经济形势的冲击,特别是2022年世界经济并未真正衰退,一些发展中国家获得了高速增长(如印度、越南的经济增长分别为6.7%和8.02%),美国经济全年增长大致为2.1%左右(超出了其1.5%左右的长期均衡增长率,同时控制通货膨胀软着陆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而是由于内部环境发生了近些年逐渐积累起来并造成深远影响的三个重大变化,令人担忧。

其一是大国战略的重大变化。

中美两国,特别是美国由战略合作转为战略竞争(道路之争、制度之争、意识形态之争,以至阵营划分到全方位的竞争),其结果就是导致贸易摩擦常态化,特别是在高科技领域对中国的封锁、遏制不断加码,贸易保护趋势短期难以逆转,推高了本已高企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以美国、欧洲为主)的不确定性和阵营化,导致站队和产业链外移。

要知道,外国对华投资无论是从投资额还是投资企业数量看,主要都来自相对发达国家。根据《中国外资统计公报2022》的“截至2021年外商直接投资分国别(地区)情况”,除了中国港澳台地区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美属萨摩亚外,累计设立企业数前10名分别是美国(75,624家)、韩国(71,867家)、日本(54,631家)、新加坡(28,673家)、加拿大(17,169家)、澳大利亚(13,723家)、德国(11,836家)、英国(11,199家)、意大利(6,918家)、法国(6,687家)。如这些国家的企业大量外移,对中国经济和就业将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世界经济在逆全球化持续、地缘冲突加剧、通货膨胀高企、发达经济体金融环境收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增长均出现不同程度放缓,投资者避险情绪抬头、心理预期调整,全球金融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大。持续的逆全球化浪潮和新冠疫情导致全球化生产变得异常困难,国际资本更加注重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安全性、完整性,部分跨国企业在疫情暴发后加快调整产业链布局,使其更加多元化、区域化。

据统计,2022年,美国成为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超过此前占据该位置的中国,印度2021−2022财年最大的贸易伙伴也由多年来的中国变成美国,越南、墨西哥等不少国家在中美大国战略改变的影响下,对美国的贸易不断大幅上升,中国几十年来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开始被削弱。在以上这些因素叠加下,作为“世界制造工厂”,中国面临较大的外贸产业链转移压力。

其二是政府监管和政策的变化使得企业对良好营商环境及政策环境信心和信任的缺失。

一些政府部门的管制不断加强的所谓“改革”,政策和多行业规范调整没有把握好时度效,力度过大、过急、过频、过激。政策多变的结果是:监管过度,叠加共振,市场主体活力下降和预期不足或低下,企业信心不足和缺乏对政府的信任,叠加新冠疫情多点散发频发及疫情防控政策的层层加码给经济带来诸多负面冲击,承载了中国绝大部分就业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服务业生产经营面临着很大困难,一些中型、大型企业也出现经营困难加剧趋势,投资增速回落,部分居民收入缩水或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导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依然较大,宏观经济政策时度效把握不足、疫情导致巨大代价,显性和隐性成本巨大。2021年中国GDP增速为8.1%,总值为1,143,670亿元人民币。2022年GDP增速只有3%,比既定目标少了2.5个百分点,总值1,210,207亿元人民币,少了2.7万多亿元。

其三是观念性因素和舆论导向发生变化,前后反差巨大,其偏差令人担忧。

不妨回想一下,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全国民心何等炽热,市场主体总量出现大的飞跃,随后短短五年翻了一番,达到1.1亿户。然而,由于市场化改革开放几十年的过程中积累了本应解决而没有及时解决的许多问题,出现了一些偏差,特别是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和秩序的建立没有跟进而出现问题,致使反对市场化改革思潮过去十年来逐渐兴起,认为大多问题都是市场化改革造成的,从而否定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否定或歧视民营经济,认为发展民营经济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甚至上纲上线到路线高度,抛出了所谓的民营经济离场论,最终是要扬弃的,甚至有人提出逐步消灭私有制。

这其实是没有意识到,一个必要条件还需要许多其他辅助条件,才能转化成为充分条件,将事情做成。然而,现实中存在着将必要性和充分性混为一谈的倾向,许多市场化改革的举措本来大方向正确,但由于综合治理的改革不到位,辅助、配套改革措施缺位,一出现问题,就认为是市场化改革的错,从而否认改革大方向,想走回头路,使得市场主体的信心一路走低。

历史证明,如果在经济领域让“过左”的观念和做法以“政治正确”的名义登堂入室,其对经济的伤害往往会很深,对民众信心的打击也最重。

那么,如何应对这些重大变化呢?由此引申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的极端重要性,其核心是经济自由选择的极度重要性、从而两个中性(竞争中性、所有制中性)原则的重要性。具体如何做、怎么办、如何实现?需要回到常识和基准,回到历史、逻辑和实践以及关于市场经济的再次思想启蒙。

真要提振民企信心,说太多了都没用,也不能一味地靠没有制度化的随意变化的短期宏观政策,这是治标不治本,更不能靠一味的监管。如要挽回企业家和外资的信心,重振经济,必须要有关键性举措才行。

首先是恢复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和对他们的信任。如何恢复?归根结底还是主要靠坚定不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根基性的营商制度环境的改善,其核心是经济自由选择的极度重要性以至两个中性原则的重要性,并将其合法化、制度化地固化下来而不只是暂时的政策或手段的权宜之计,并且需要政府和权威媒体旗帜鲜明地肯定下来。

尽管这些看法基本上都是常识性认知,并没有什么新意和涉及高深理论,笔者这些年一直在坚持不懈地鼓与呼,就是感觉这方面常识性的思想启蒙仍然是任重道远。

2022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指出,“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些表述发出了要以经济为中心的信号,搞好经济工作的关键是提振信心。

那么,如何提振信心?其关键之关键是恢复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和对他们的信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如何激励民营企业家,提振民营经济的信心所给出的答案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恪守契约精神,要求“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中央的这些表态说明了这方面实际工作中的落实还不到位,重大理论问题还模糊不清。只有从理论、政策、制度特别是实践层面坚持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改革开放,并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通过制度固化下来,才是稳定预期、提振信心的关键。

面对新时期中国经济下行的压力,唯有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市场取向不动摇,深化制度性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扩大制度型开放,打造新的竞争优势,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认识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在市场经济中的极度重要性,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有能、有为、有限、有效、有爱的刚柔相济的“五有”政府,而不是事事都有为的政府,才能真正改善营商环境及企业和民众心理预期,提振经济发展信心,才能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与国家治理能力的辩证关系,以现代化经济体系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历史进程。

唯其如此,中国经济才能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实现,并以开放的姿态和平融入全球体系,成为受信任和支持的世界强国。

二、从历史和现实看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的重要性

(一)历史实践证明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的重要性

中国市场化导向的改革开放的历史实践、理论逻辑分析及量化分析都告诉我们,改革不改革,相差3个百分点。的确如此,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之初,中央提出到20世纪末,工农业总产值要在二十年内比1980年翻两番,使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达到小康水平。

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三步走”发展战略,用国民生产总值替代了之前的工农业总产值提法。要达到这个目标,需要将GDP的平均增速从当时的4%提升到7%以上。这样的高目标当时看起来似乎是不可能的,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包括笔者当时的两位老师张培刚和林少宫教授,都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究其原因,他们都是在假定制度环境不变的情况下来给出这个不可能的判断。确实,如果不打破不合理旧制度的藩篱,要想在二十年这么长的一个时间段内将GDP提高整整3个百分点难以想象。但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为导向的经济体制的改革开放的结果是大大地超出了这个目标,提前五年至1995年就实现了GDP翻两番的目标。

2015年,四位俄罗斯裔经济学家在美国国民经济研究局(NBER)工作论文“The Economy of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from 1953”(《1953年以来的中国经济》)中对1953−2012年中国经济增长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对2012−2050年的经济增长做了预测,通过运用国际前沿的“楔子法(wedge method)”找到一些领域扭曲最大的地方,分别以改革开放前后各因素的贡献作为假设进行预测比较,其结论就是,改革与不改革,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差别巨大,年增长率在2012−2024年相差近3个百分点,而改革开放前后三十年相差更大,超过4个百分点。

笔者在《改革开放40年再思考——平衡充分良性发展的制度逻辑》一文中讨论到:“为了检验这个量化结果的准确性,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2016年课题组也进行了不同的量化分析,通过‘楔子法’也给予了类似的结论:在市场化的城乡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均迅速实现较为理想化的情景下,我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在未来很长时间内都将保持在相当高的水平,自2016年起,仍能在未来的7−8年内保持7%以上的平均增速。与之相反,如果自2016年起各项改革即陷入停滞,则潜在增长率也会受到较大影响,在2016−2020年和2021−2025年的平均增速仅有5.57%和4.36%,极大地推升我国经济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

近些年的形势走势与发展现状基本上验证了此点。

需要强调的是,改革开放并不意味着否定过去,更不是否定一切,而是路径依赖的基础性体制变革。总结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就,我们既需要找出改革开放前后的共同因素,更要找出差异化因素。

首先,无论是改革开放前,还是改革开放后,都坚持了党的领导。那么,国有企业主导是不是导致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新的因素呢?是不是越多越好呢?显然也不是。

在改革开放前,国企的主导作用更大,国有企业占比更大。政府主导是新的因素吗?更不是,政府的作用在计划经济中无处不在,十分显著,而改革开放后,其干预经济的程度大大减少。那么,为什么改革开放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呢?那就是,除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外,在保障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的基础上推进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新因素,而这些新的因素毫无疑问就是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较大程度的经济选择自由,松绑放权的市场化改革,以及竞争机制、激励机制的引入和对外开放的实行,与世界经济体系接轨,民营经济的巨大发展。中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正是在这样的基石制度性市场化改革和开放背景下才取得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中国经济所面临的问题。主要受体制性、结构性因素影响,中国经济增长过去十多年来也经历了一个阶梯下行的过程,加上近些年叠加地缘政治博弈干扰、新冠疫情反复冲击,行业监管的过度、过激、过急、过频以及观念性因素和舆论导向的变化,使得中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稳经济、稳社会的地方财政状况不断恶化,收入缺口已是历史最大,对经济、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压力乃至风险。

尽管中国已常年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以如此巨大的经济体量不可能再保持过去接近9%那么高的增速,然而抓好了高质量发展,潜在生产率就不会下降太多,仍能保持一个相对较高的增长率。

2022年,中国经济总量对美国的占比约71%,较上年有所下滑,而全要素生产率仅有美国的40%左右,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并且,中国的全要素生产率不仅低于美国、日本、德国等已实现现代化的发达国家,与俄罗斯、巴西、印度等其他新兴经济体相比也略低或领先优势不大,发展质量亟待提高。

(二)高质量发展仍离不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

推动高质量发展,主要需要做到两点,一是提高效率,二是勃发创新力。前者靠市场化改革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后者创新驱动是关键。然而,无论是科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创新还是技术发明的创新,都需要无限的想象力或甘冒风险的动力,即科学基础理论的创新需要具有无限好奇心,好奇心推动了整个人类的进步,而技术发明和创新成功的秘诀却是从反复失败中学习、改进直至成功,但由于失败率很高,风险很大,历史和实践都表明,技术创新主要还是靠民企及充分的经济自由选择和竞争。

这样,无论是基础科学和技术发明的创新,其共同前提和最宝贵的要素则是思想的自由、信息的自由和竞争的自由,而这只能通过深化市场化改革开放进一步扩大经济上的选择自由来达到,以此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当然,这里所说的高质量发展,并不是说只要质的提升,不要量的增长。中国还是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还有庞大的就业压力,仍需要保持一定水平的经济增速。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要求是2035年人均GDP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较2020年GDP总量和人均量翻一番。

从横向看,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也是处于动态跃升过程中的,2035年的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必然比目前水平有较大的提升。

从纵向看,以十五年的时间跨度考虑经济增速必然是前高后低,第一个五年高一些,第二个五年居中,第三个五年低一些。因此,“十四五”期间中国隐含经济增速要求是5.5%,但是从现状看,实现这一目标的难度在加大。

过去的GDP中心主义的政绩考核方式有其问题,但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完全不要GDP目标,在这方面不要作为,而是应形成更多维的考核,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面对依然较大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其根本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不动摇,这特别是稳预期、增信心的关键。与此同时,短期内还需要用好宏观经济政策工具箱,尤其是2023年要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

其一,取法上得乎中,要设定一个相对合理、鼓舞人心的经济增长目标,朝着超过6%以上方向发力。

其二,要通过一定的优惠和补助政策帮助居民和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恢复活力,激活经济活动的微观主体,夯实提振内需的微观基础。

其三,要适时调整对于房地产企业和平台企业的过紧监管措施,发挥前者的支柱产业作用和后者的创新驱动作用。

其四,要加大逆周期政策调节力度,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和流动性合理充裕,持续向市场发出稳增长的明确信号。

(三)推进共同富裕也离不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2022年中国人均GDP全球排名第68名,要在这样一个超大规模的经济体中实现现代化、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作为支撑显然难以实现,而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特别是消费的恢复和扩大,有赖于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因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历史进程中,仍然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制度、法律、政策到舆论要平等对待国企和民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人民成为共同富裕的创造者和享受者,真正构建形成共享型社会。并且,促进共同富裕离不开非公有制企业及社会财富创造者企业家的积极参与,正如刘鹤所言,“在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过程中,包括外商在内的企业家都将发挥发动机的重要作用”。

实现共同富裕,关键是要处理好通过市场“做大蛋糕”的第一次收入分配和通过政府调节收入和社会辅助的第二、第三次收入分配间的激励相容,并且在法治的框架下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

然而,对如何实现共同富裕和规范财富积累机制,还有不少认识误区。例如,一些人以为共同富裕和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就是杀富济贫、削峰填谷,甚至主张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绝对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忽视不同经济主体的禀赋差异,没有充分意识到绝对平均必然会导致绝对贫穷,造成等靠要、养懒汉的现象。

也有一些人提出至少在现阶段看来不切实际的高福利诉求,将共同富裕寄希望于政府二次分配和社会三次分配“分好蛋糕”,而忽视市场一次分配“做大蛋糕”这个收入分配的主渠道。

这些认识误区都亟待从基本理论和思想观念上予以澄清,最根本的还是建立有利于共同富裕的最为基础的正式制度环境(特别是机会均等、起点平等、公平竞争、要素市场的自由流动等)和非正式制度环境(特别是良好的社会规范和文化理念)。

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正确处理好第一至第三次分配之间的辩证关系。也就是,通过市场“做大蛋糕”的第一次收入分配才是首要的,随后的政府调节和社会辅助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收入分配都是衍生和次生的。

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渠道和激励机制,是迈向共同富裕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它改变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平均主义、共同贫穷局面,做大了财富的“蛋糕”。然而,发展还不充分,还需尽可能通过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和要素自由流动来进一步将“蛋糕”做大,奠定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同时,还需政府通过税收、转移支付和同等国民基础教育等综合施策尽可能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起点,然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就能够达到既有效而又相对公平的社会公正结果。

当然,由于个体能力的差异、经济活动中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即使有政府的干预,也还是会带来收益结果的不同,因而除了市场的一次分配和政府的二次分配,还需要社会辅助,建立社会主体自愿基础上的慈善捐赠机制,通过这样的第三次分配来对一、二次分配形成补充,弥合收入分配差距,增强内需发展后劲。

同时,为了落实第一至第三次分配原则,只能在法治的框架下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不能挫伤财富创造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促进共享型社会发展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

三、要充分认识社会伦理规范在市场经济中的极度重要性

尽管人们这些年来已充分认识到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至关重要性,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视为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但许多人没有充分认识到社会发挥辅助作用的同等至关重要性。过去十五年笔者在许多场合及文章中,特别是在与陈旭东合著的《中国改革:历史、逻辑和未来》中进行了详尽讨论,不断呼吁,效率、公平与和谐发展的关键不仅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要同等地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并且,通过严格的理论分析论证了建设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内在一致性,从而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不只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也同等重要,需要有一个社会基本价值观体系构建作为支撑。

中国正处于一个向民主法治的“良序市场经济社会的历史转型时期”,需要深入探究“社会和市场运行中的公平、公正和正义问题”,这些与社会伦理道德息息相关。

然而遗憾的是,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对社会伦理道德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中的极度重要性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使之社会治理方面的种种要素欠缺,特别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这些现代文明的核心价值和社会规范并没有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在现实中确立起来,导致社会基本伦理道德、人文价值观体系在经济利益的冲击下遭到扭曲,加上包容透明不足,社会矛盾激化,社会公共服务短缺,社会浮躁,缺乏包容心,社会流动性缺乏和阶层间裂痕不断加深,等等。

社会失范的背后,是人们普遍缺乏共同的价值观基座,社会的人文关怀没有建立起来。之所以出现上述这些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既往改革基本只注重单一的经济改革,忽视了社会这一维度在政府与市场良好运行中的极度重要性。没有充分意识到社会与政府及市场是三位一体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体,处理不好社会与政府及市场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不进行包括社会、文化方面的综合联动改革,也就不可能真正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只有合理界定和理清了社会与政府、社会与市场的治理边界,才可能产生健全的国家治理及有效的市场和政府。

为什么社会伦理道德等社会规范和秩序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如此重要呢?如不重视,就会导致以上提及的众多问题呢?这是由于单纯依靠逐利的市场会使人自私和物质化,从而需要人类社会中的信仰(如共产主义信仰),社会规范与秩序(诚信、道德情操、伦理、平等、公平正义、包容、同情心、爱心、奉献精神),社会捐赠等这些公共文化来平衡个体的自私和物质化,倡导帮助他人。

同时,关系(包括营商关系和合作关系)的本质是信任和利益,经济主体逐利是以尊重他人逐利为前提,追求个人利益与参与公平竞争并行不悖。尊重别人的价值判断标准,是交易正常进行的前提。老子将“道”看作无形之手的自然规律而“德”(意为内在品格、正直、美德)则是“道”的具体体现,从而认为“德”和“道”同等重要,有着内在辩证关系,治国御人应采用天道、地德、无为的管理理念。

这就像亚当·斯密认为“看不见的手”和道德情操有着内在辩证关系一样,从而先后写下了《道德情操论》和《国富论》,并反复修改这两本书。这些都说明了市场与社会相辅相成的内在关系,要在恰当的制度牵引下,让人们自愿合作、自愿交换,从而客观上形成利他,塑造和谐、文明、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

通过市场的诱导性正向激励和政府的强制性法规治理,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在许多情况下既不需要“大棒”也不需要“胡萝卜”的、无欲则刚的社会规范、规则意识和价值观,这些非正式制度安排将会大大降低市场活动的交易成本。

特别是诚信,尽管诚信也是中国传统文化所提倡的,是一种传统美德和良好的社会规范以及激励机制,但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准则至今未能在社会上广泛建立,没有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

在现有的规章制度下,人们的诚信行为方式不构成均衡,致使许多人不按规则行事,不讲诚信的人没有受到惩罚,反而获利。其原因有三:

一是由于法律和制度的约束力不够,惩罚不能成为可置信的威胁。

二是由于政府的干预政策太多,而且常常朝令夕改缺乏一致性,人们缺乏对未来的合理预期。

三是由于经济主体缺乏远见,但长期来看短视的经济个体必将被市场竞争所淘汰。

通过对道德、利他和自利的内在激励结合,可以增加信任、同情心、正义感,促进社会文明与个人尊严,从而逐利的人也可以利他。“自利”并不等于“损人”。什么是关系?关系,特别是合作和经商,其前提实质就是信任和利益。不仅仅是口头上的,更需要检验、验证、互动和双赢。现代市场制度的最大好处就在于它把遵守社会规范作为必要的约束条件,能够运用自利的力量来抵消仁慈的弱点,使得那些默默无闻的人也能得到满足。因此,我们不应忽视仁慈和道德等社会规范在市场制度形成中的作用,社会的进步不能维系于那些总是想损害和伤害他人的人们。然而,当今却严重忽视社会的辅助作用,导致了许多问题,包括否定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舆论。我们不能将政策建立在无视个人利益基础上的经济理想主义,也不赞成以维护集体利益为名侵犯合理的个人利益,而是要把在法律法规约束下的自利行为与违反法律法规的损害他人的自私自利行为区分开来,保护前者,反对后者。

四、从国家治理视角看中国式现代化的共性与差异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根据字面,“中国式”是形容词,而“现代化”是名词,那么它既有共性,也有差异。因此,中国式现代化既要在中国特色、国家个性上加以理解,也要在现代化的共性上、普遍性上予以定位。

现代化共性的核心特征是国家治理三要素:包容性经济制度,国家强制力和政府执行力,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透明的社会规范和秩序。这三大要素是鉴别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否优良,是否能短期应对危机危情和长治久安最基本的综合治理要素,也大致对应了这个国家的政府、市场和社会三个基本制度安排及其边界是否得到合理界定。

一个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必然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让三者各归其位、互动互促的制度体系。这样,中国式现代化应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从而需要界定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三者间的关系,并发挥好它们的各自作用,三者缺一不可。这基本上是国家治理和良性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

古今中外的实践反复地说明了,凡是经济社会取得成绩或进步都是这三要素的某些方面得到改进,而出现问题一定是其中某些要素的欠缺而导致的。上述三大要素或制度安排是否被综合采用,基本可以解释古今中外的国家兴衰历史和应对灾难是否恰当。

中国在过去二千年大多时期中都是世界数一数二的经济体,这是由于中国等级森严的封建法制下的国家能力和政府的执行力都比较强,同时历朝历代往往在开朝时会与民休息、让利于民,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经济包容性,并且什么时期包容性越大,经济往往发展得越好,如汉朝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元之治和清朝康熙年间“永不加赋”之后的康乾盛世,但由于古代社会不是一个民主法治、包容和谐的公民社会,而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封建臣民社会,政府权力不受约束,就会与民争利,导致中国古代朝代更迭不止,引致社会大动乱,每次都造成人口剧减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为此,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深化这三个方面的基石性制度改革。在国家治理三要素中,包容性经济制度是首要的,如果过度强调政府作用、强调国有企业,而忽视与其他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兼容,就容易因此受到某些国家的限制和打压。

一方面,要建立平等对待国企和民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石性制度环境,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为中国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90%以上的市场主体数量,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必须在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党的二十大报告再度重申了“两个毫不动摇”,有利于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发展。下一步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真正落实、落地,这是市场化改革开放必然要求的基石性制度,应该旗帜鲜明,不受错误舆论干扰。

另一方面,要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制度化营商环境,优化服务改革,提高服务效能,加强产权保护,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加快形成以法治为基石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的首要作用就是制约政府的行为,约束其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限制政府的权力就是为了尊重市场规律,保护市场“看不见的手”不受“看得见的手”随意干扰,而将其职能限定在对私有产权的保护、契约和法律的执行、维护市场竞争等方面。建立以法治、规则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尽量减少时度效把握严重不足的政策干扰,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中国式”则意味着实现现代化应该有其特色、路径、元素方面的差异,所以应该有中国特色、中国路径和中国元素,但是这些特色、路径和元素应该成为发展的优势而不应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障碍。

政府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角色定位还存在越位、错位、缺位并存的现象,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有较大落差,需要以改革、发展、稳定、创新和治理五位一体的综合改革方式进行治理,建立有能、有为、有限、有效、有爱的刚柔相济的“五有”政府,而不是事事都有为的政府。

有能主要是讲政府执行力的问题,有为就是政府在应该作为的地方不缺位,有限就是制约政府任意干预经济活动和不应作为的地方不要去有为,有效是政府行政的效能和效率的问题,这四有主要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以促进有效市场形成为导向。有爱则是讲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

以有能、有为、有效、有爱的有限政府定位来考察,国家强制力的提升离不开三要素:法治、执行力、民主监督。

其一,如前所述,法治的首要作用是对政府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其次才是对市场经济个体的规范和约束。一个好的法治环境,可以起到支持和增进市场的作用,真正让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而政府只是起到维护和服务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压缩权力设租寻租腐败的空间。

其二,要增强改革的执行力和发展的驱动力,则必须从法治、激励和理念三个维度推进综合治理,特别是要发现和培养改革发展的开拓良将,将那些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人放到重要岗位或者一把手的位置上,使之成为一个个改革发动机。

其三,没有民主监督问责,没有权力边界、责任边界的划定,没有社会大众和媒体舆论的监督,这样的政府治理体系将是涣散失效的。同时,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还需要高质量的量化指标作为目标,否则就没了努力方向,也无法对官员加以问责,从而官员也就没有动力关注发展,推动改革,也不会勇于创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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