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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如何申请、认定和培育?

作者:尚普咨询集团 来源: 头条号 51001/24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定义和特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工业企业。所谓专,即专业化,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所谓精,即精细化,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国内领先,注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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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定义和特征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工业企业。所谓专,即专业化,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所谓精,即精细化,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所谓特,即特色化,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所谓新,即创新能力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突出者,在认定过程中还需同时满足“专、精、特、新、链、品”六方面的指标,即:专业化程度高,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精细化水平高,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特色化优势明显,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创新能力突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主导产品属于国家支持的重点领域;品牌影响力强,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重点领域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条件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条件分为基本条件、专项条件和分类条件三类。基本条件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专项条件包括:经济效益、专业化程度、创新能力、特色化优势、产业链地位、品牌影响力等方面的具体指标,具体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指南》。分类条件根据企业所属的行业类别和规模类别进行区分,具体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指南》。

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措施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 加强政策支持,落实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金融扶持、用地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准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优惠的发展环境;

- 加强技术创新,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技术服务等活动,提高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 加强品牌建设,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品牌战略、品牌培育、品牌推广、品牌保护等活动,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 加强人才培养,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人才引进、人才培训、人才激励、人才保障等活动,增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人才吸引力和竞争力;

- 加强服务保障,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服务平台、服务机构、服务网络、服务体系,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服务保障;

- 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动态管理机制、考核评价机制、退出机制、信息公开机制,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规范运行和持续发展。

五、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报流程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报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第一步,企业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自愿向所在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第二步,市级初审。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初步审核,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形成初审意见,将初审通过的企业名单报送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 第三步,省级复审。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企业进行复审,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形成复审意见,将复审通过的企业名单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 第四步,部级认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复审通过的企业进行认定,发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颁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 第五步,动态管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年向所在地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年度考核报告,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结果报送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退出处理,对新增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补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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