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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新材料产业主题基金之黄山市子基金管理机构招募公告

来源:投资界 188502/03

“十四五”时期,安徽省将加快推动新材料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材料产业规模达到1万亿元。为此,安徽省设立新材料产业主题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母基金总规模50亿元,拟带动社会资本,打造不低于13

标签: 黄山 新材料 基金

“十四五”时期,安徽省将加快推动新材料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材料产业规模达到1万亿元。为此,安徽省设立新材料产业主题母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母基金总规模50亿元,拟带动社会资本,打造不低于135亿元的母子基金丛林。母基金管理人为合肥产投资本,具体负责本次子基金管理机构的招募工作。黄山市为安徽省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为引导优质资源资本聚集,助力黄山市及全省新材料产业提质扩量增效,现诚邀优秀基金管理机构前来洽谈黄山新材料子基金合作。

一、申报子基金要求

(一)子基金注册地

子基金应注册于安徽省黄山市。

(二)子基金规模

单支子基金规模为5-10亿元人民币,具体规模以实际募集为准。

(三)投资方向

子基金投资于新材料产业链上下游的比例不低于总投资额的70%,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领域:

1.先进基础材料

先进金属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铜基、先进铝基、先进镁基等先进有色金属材料。

先进化工材料。工程塑料、特种橡胶、功能膜材料、电子化工新材料等。

硅基新材料。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新能源材料、特种硅基材料。

2.关键战略材料

生物医用材料。生物基新材料,医药包装材料、骨科植入材料、医用防护材料等医用新材料。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芳纶纤维及复合材料、玄武岩纤维及复合材料、玻纤及复合材料等。

3.前沿新材料

增材制造材料(3D 打印)、智能仿生材料、超导材料、石墨烯材料、液态金属、高熵合金等。

4.有助于提升新材料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其他相关领域。

(四)返投要求

子基金投资于安徽省注册企业的金额不低于母基金实缴出资的1.2倍,子基金投资于安徽省企业的金额计算包括(其中,符合下述第1-4条标准的金额不低于穿透后安徽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对子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2倍):

1.基金投资于安徽省注册企业的实际投资额;

2.基金投资于安徽省以外企业的实际投资额,需满足在基金存续期内,安徽省以外的被投企业注册地迁往省内(5 年内迁出的除外),或被安徽省注册企业收购(仅限于控股型收购或收购并表);

3.基金投资于安徽省以外企业的实际投资额,需通过对该项目投资,将其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纳税主体、生产基地、研发基地落户安徽省内,或在安徽省内成立子公司,实缴资本不低于基金投资安徽省外被投企业投资额;

4.基金管理公司或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管理公司在管的不属于安徽省引导基金体系内的其他基金,新增投资安徽省内注册企业或投资安徽省外注册企业且符合前述情形的实际投资额;

5.对于产业带动效应明显的项目,经审核认定的其他金额。

其中,子基金优先投资于黄山市,投资金额占上述安徽省总返投额的70%,结合母基金出资比例具体以协商为准。

(五)母基金出资比例

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的认缴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的40%。同时,安徽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或母基金、地方国有独资企业实际出资子基金的总和原则上不高于子基金实缴总额的 50%。

二、子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条件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具备丰富的新材料产业资源、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应的募资能力,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子基金管理机构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实缴资本或实际缴付出资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或承诺在正式签订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前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

2.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管理团队主要成员在3年内未受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刑事行政处罚及行业自律组织的自律处罚;

3.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管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引发社会重大质疑或者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符合监管部门规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子基金管理机构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风险隐患;

4.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在安徽省内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并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产业项目投资经验或相关行业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至少1名核心人员常驻安徽办公;

5.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对其管理的基金出资,认缴出资原则上不低于该基金认缴规模的 1%。

三、优先情形

以下申报的子基金在满足《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安徽省新材料产业主题基金组建方案》的要求下,可优先考虑:

1.募资进度较快的子基金,已有不低于子基金总规模50%的意向出资人;

2.子基金管理机构已储备多个可引入黄山市和安徽省的新材料项目,且至少有1个项目已与黄山市进行了深入对接,并具备产业落地可行性。

3.新材料上市公司、龙头企业或其关联方参与的子基金,且其出资比例不低于20%。

四、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按照附件申请报告格式和要求提供盖章扫描版申报材料至邮箱siyuan@hfctzb.com,材料提交后请与合肥产投资本联系,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联系人:郑经理,联系电话:0551-65110902

五、黄山市新材料产业介绍

黄山市地处中国华东长江三角洲地区,皖浙赣三省交界处,是杭州都市圈成员城市,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总面积9807平方千米、户籍人口147.44万人。2023年,黄山市前三季度GDP为747.0亿,同比增长5.9%。

新材料产业作为推动黄山市工业强市的重要力量,2022年全市新材料产业占规上工业总产值48.9%,产业规模居全市第一。产业主要布局在徽州经开区、歙县经开区、黄山高新区,并形成了以上市公司永新、行业龙头新远科技、恒泰等企业为代表具有区域特色的新材料产业链,成为全国聚酯树脂、环氧树脂等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的重要生产基地。

附件:申报须知

本文来源投资界,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401/5292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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