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期】郑秉文:关于国资划转加大力度和提高透明度的提案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是国企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充分体现,也是优化股权结构和推动国企深化改革的重要手段。经过多年的努力,2021年1月宣布中央层面划转国有资本充实全国社保工作全面完成,划转比例统一为国有股权的10%,截至2020年年末,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中央层面国有资本划转完成至今正好一年多,2021年分红应该业已完成。根据公开发布的《关于2021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大体测算,2021年中央层面划转的国有资本分红大约200亿元左右:根据该《说明》,2020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117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8643亿元,而2021年中国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入1282亿元。据此可大致推算出,用于补充社保基金的划转10%国有股权获得的分红大致应为142亿元即(1282亿元/90%)×10%。此外,划转的股权分红还应包括部分中央金融企业,根据这些上市中央金融企业的公开数据,其股权分红约几十亿元,故2021年中央层面划转股权分红总额应为200亿元左右。200亿元只相当于一年全国城镇职工发放养老金总额的0.3%(例如,2020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301亿元),或说只够全国发放一天半的养老金,实属杯水车薪。据我主编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2019年4月出版),从2035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枯竭开始到2050年,各年当期收支缺口简单加总后高达86.8万亿元。在现有政策不变条件下,划转的国资从2035年出现缺口时就变现直至2050年全部变现,如果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2017年至2020年受托的各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平均投资收益率6.94%作为贴现率的话,需14.7万亿元的基金储备,而目前全国社保基金只有2.5万亿元,加上划转的1.68万亿国有股权,规模也仅超4万亿(此外还受托投资管理地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万多亿元)。即使划转国资首先以弥补转轨时期由于实施企业职工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基金缺口为基本目标和特殊用途,其划转规模与其未来实际需要相比也存在很大差距。基于上述分析,为充实和扩大全国社保基金储备规模,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建议尽快探索优化国有股权合理分红机制。《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9号)(以下简称“国发49号文”)指出:“探索建立对划转国有股权的合理分红机制”。国有全资企业税后利润收取比例按五类执行,从第一类企业收取比例25%,到第四类依次收取比例为20%、15%和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免收。目前五类企业平均收取比例为15%左右。对充实全国社保而言,200亿元的分红仅占1.68万亿元股权的1.2%。为提高分红收益,建议综合施策,尽快优化国有股权合理分红机制,例如,将划转国有股权转变为年分红收益率4%—8%的优先股;再如,在“双碳目标”指引下适当提高资源型和高排放的企业收取比例,等等。第二,建议研究进一步划转的可行性。在中央层面完成1.68万亿划转之前,业界和媒体对此抱以热烈期待、极大关注和积极评价,有些部门和专家曾预测划转10%可为全国社保基金带来5万亿元增量,有些专家预测是10万亿,甚至还有媒体说18万亿元。但近一年来,面对1.68万亿元的划转结果,业界和媒体皆袖手缄默。“国发49号文”明确规定:“若需进一步划转,再作研究”。考虑到目前划转规模和分红太少的情况,建议研究加快划转速度、提升划转比例、减少豁免划转范围的可行性。第三,建议提高国资划转的透明度。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0月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指出:“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从当年实施IPO部分股权或增发部分股权“减持”或“转持”10%,到现在股权划转10%,已有十几年,业内没有人会想到只有200亿的结果。据报道,截至2020年年底,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269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76万亿元。充实全国社保既是国资管理,又涉及民生工程,应提高透明度,让1.68万亿国资划转的范围成为透明账、明白账。第四,建议非上市与上市股权置换。除若干户上市的中央金融企业以外,其余划转的国有资本几乎均为非上市的集团股,全国社保在投资运营时,面临流动性很低、缺乏市场化定价以及中小股东权益保障不力等问题。绝大多数集团虽未整体上市,但旗下不乏上市的子公司。建议今后通过资本运作将集团层面的股权下沉到上市公司,逐渐将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账面资产置换为上市公司股权。第五,建议尽快出台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在中央层面,股权划转已完成,股权分红已开始,对如何加强管理和提高回报率,“国发49号文”要求中央和地方层面的承接主体接受考核和监督,这就需要承接主体形成股权管理、资产管理和资本运营三个环节的完整链条,当好“养命钱”的“红色管家”。2019年改制转企的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关注。为完善管理方式和提高管理效率,建议尽快落实“国发49号文”提出的制定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原文链接:关于国资划转加大力度和提高透明度的提案借助互联网、新媒体渠道与平台,历史虚无主义衍生出了新变体,即软性历史虚无主义。软性历史虚无主义的面貌是多重的,侧重于采用迂回的、隐蔽的、片段化的方式进行传播,必须加强辨识和防范。软性历史虚无主义的传播较为隐蔽,通常将意见、主张、立场等嵌入某些事件和舆论之中,以“造氛围”“带节奏”的方式“夹私货”,对于党的历史,以细节遮盖总体,以虚假代替真实,在博眼球、赚流量中,使人不知不觉受到影响。甚或它会在一些所谓“正能量”“主旋律”“粉红色”的舆论信息中有意加载“低级红、高级黑”类型的意见主张,使一些舆论在传播中不知不觉变了味。主要存身于互联网新媒体舆论场的软性历史虚无主义的策略像游击战,将观点化整为零,以碎片化、“蹭热点”“搭便车”的方式输出。只要受众从某一个点上得出了符合其期待的看法,就算达到了目的。比如,一些电视剧和网络小说,以“重新评价”为名,为反面历史人物“正名”“洗白”,久而久之极易使社会大众模糊是非、对错、真假,从而混淆视听。软性历史虚无主义注重以其观点和看法影响足够多的人,从过去的专业或半专业圈子扩展到了一般网民,触网就有可能受到其影响。这种“全面撒网”“多点开花”的做法,更有助于其从一些价值观尚不成熟、判断能力不强、网络媒介素养不高的受众那里收割回响,从而对足够多的人造成一种整体上的影响。原文链接:加强对软性历史虚无主义的辨识与防范近年来,世界贸易组织(WTO)处于改革进程中,而气候变化问题与国际贸易的关联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欧盟正以立法方式推出碳边境调节税等新型贸易政策工具。WTO现有框架下主要推进环境产品协定谈判,尚无气候贸易政策的认定与协调机制,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在碳减排义务分担、碳关税合法性及低碳产品贸易自由化等议题上尚无共识。世贸组织改革如何协调气候与环境议题具有现实性与急迫性。鉴于欧盟推出碳边境调节税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法理依据尚不明晰,同时有可能对国际贸易体系的定价机制产生系统性的影响,建议WTO在改革过程中对贸易与气候问题进行系统性考量。第一,WTO应鼓励成员方碳市场建设。碳排放交易系统(ETS)是为温室气体排放定价的主要工具之一,也是具有减排效应的政策工具,未来WTO应当继续鼓励各成员方探索与尝试建立全国性碳市场为碳排放定价,以市场化的方式逐步实现减排目标。第二,推动气候问题的解决工具同WTO原则及其他国际多边框架与公约相调试。充分研究《巴黎协定》中气候变化的相关义务同WTO贸易规则的适应性,为碳边境调节税、环保产业补贴等政策工具寻找多边规则的法理依据。第三,加快绿色低碳与环境保护生产技术的转移与自由贸易的国际机制的建立,扩大低碳技术和绿色技术转移的强外溢性效益,推动低碳绿色产品和服务的贸易自由化与投资便利化,实现各国绿色低碳技术潜力的协调发展。原文链接:世贸组织改革须系统考量气候变化问题误区一:企业的收益生产率有差异就表明存在政策扭曲。根据Hsieh和Klenow(以下简称HK)指标的计算公式,即便在不存在要素市场扭曲的条件下,企业的收益生产率仍然可能不同。由于高效率企业的成本加成率更高,因此,高的收益生产率并不意味着这些企业面临的要素市场扭曲更为严重,而是体现了更高的利润率。误区二:贸易开放加剧中国的资源配置扭曲,从而带来福利损失。HK在理论上证明,平均生产率与边际产品收益的方差成反比。如果一个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存活,依靠的不是自身的低成本和产品质量优势,而是政府补贴,那么,关税下降意味着享受补贴的企业的边际收益进一步下降,从而加剧了资源配置扭曲。得出这一结论是因为采用HK指标测算企业面临的要素市场扭曲。如前所述,这一指标实际上包含了产品市场扭曲和第一类市场扭曲。一旦剔除成本加成率因素,这一结论就不再成立。也就是说,中国出口企业的边际产品收益依然是高于非出口企业的。因此,贸易开放不仅没有加剧资源配置扭曲,反而增加了社会福利。误区三:HK指标无差异就意味着不存在要素市场扭曲。HK指标测算的是要素的边际产品收益与要素价格的比例,并未包含所有扭曲。具体地,我们考虑两种形式的扭曲:第一类要素市场扭曲是企业之间工资相等,但边际产品收益不同;第二类要素市场扭曲是企业之间的工资不相等,但工资与边际产品收益相等。HK指标测算的是第一类要素市场扭曲,但无法捕捉第二类要素市场扭曲。第一类要素市场扭曲源于企业在要素市场上的买方或卖方垄断势力;对于第二类要素市场扭曲而言,要素边际产品收益的区别已经完全体现在要素价格差异上,但由于要素调整成本的存在,要素价格并没有实现均等化。原文链接:厘清资源配置效率研究的常见误区李石:共同富裕的具体目标初探笔者认为实现共同富裕要达到以下三个具体目标:第一,覆盖全民的、均质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着眼于低收入人群,为他们编织一张社会安全网。这张巨大的安全网应该覆盖人们的衣、食、住、行各方面,使人们无论处于国家中的任何位置,无论其天赋如何,无论其运气如何,都能维持一种体面的生活。更重要的是,这张安全网应该是覆盖全民的。因此,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必须保障不同社会成员的同等权利,尤其是给予低收入群体应有的重视。第二,跨区域的、优质的公立教育。任何人的全面发展都依赖于良好的教育,尤其是初等教育。因此,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是维护机会平等的关键所在。机会平等要求我们对资源的竞争定出统一的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执行,不因性别、民族、出身、家庭背景、宗教信仰等因素而歧视任何社会成员。与此同时,为了实现更为公平的竞争,国家还应通过相应的制度和政策,补足那些在社会境况和自然禀赋方面处于劣势的社会成员。第三,贫富差距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认为,社会中的不平等应该止于最小受惠者的所得开始减少的时刻。因为,如果不平等的程度进一步加剧,那么社会关系就变成一些人的兴旺和繁荣以另一些人的牺牲为代价。此时,社会合作就失去了“互惠”的特征,不再是正义的了。由此,我们得到实现共同富裕的第三个目标:将贫富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不追求收入和财富的平均。至于贫富差距应该被控制在什么范围内,应以社会中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为标准。原文链接:分配公正与共同富裕的具体目标初探来源: 光明网-学术频道
关于国资划转加大力度和提高透明度的提案
作者:光明网 来源: 头条号 97512/23
【第336期】郑秉文:关于国资划转加大力度和提高透明度的提案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弥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是国企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充分体现,也是优化股权结构和推动国企深化改革的重要手段。经过多年的努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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