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六大分拆上市条件,意味着上市公司并不能将其拥有的每一家子公司都进行分拆上市,但是并不妨碍市场炒作分拆上市概念股的激情。分拆上市之所以诱人,原因在于股权的二次溢价,特别是创业板目前的巨大估值溢价,对于主板公司进行子公司分拆上市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一旦子公司实现上市,原本仅能够享受子公司投资收益的母公司,将被赋予流动性溢价,这对主板上市公司估值来说是一次系统性的提升。四川能言律师事务所代盛兰律师解析一、当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达到了分拆上市的具体要求时,共有四种上市类型可供选择1.申请时,境内上市公司直接控股或通过其他公司间接控股。此种情况的主要条件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业务经营正常;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且控股股东作出承诺;发行人五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人员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发行人净利润占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超过50%,发行人净资产占上市公司净资产不超过30%等;董、监、高(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及其关联方直接或者间接持股发行人不超过10%。2.曾经由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报告期前或期内转让,目前不控股。此时,证监会主要关注上市公司转入或转出发行人股份是否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是否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另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未投向发行人业务;发行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无关联交易;发行人五独立;上市公司及下属企业董、监、高不拥有发行人的控制权;报告期间内转出的,监管层会重点关注。高管出来创业,损害原上市公司利益的,也属于监管层重点关注的内容。这些都是分拆上市必须符合的硬性条件。3.股份由境外上市公司持有。监管层关注的焦点为:不违反境外监管机构的规定,已获得境外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不存在同业竞争,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作出承诺;发行人五独立;保荐机构、律师发表意见;在招股书中披露境外上市公司情况。4.发行人下属公司在代办系统挂牌。由发行人披露挂牌公司的情况,挂牌时间、交易情况;如摘牌的,披露有关情况。代盛兰律师补充分拆上市需注意的主要问题1.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标准如何确定。(1)以分拆上市申报为时点向前推三年,若挂牌上市时间不足三年的上市公司,能否将计算时间延续到上市之前。公司在上市后接受证监会、交易所及社会股东的监管,规范运营环境。与上市前不同,证监会本着审核从严把握的标准,暂认为上市公司连续三年盈利需按照挂牌上市后的时间点开始计算。(2)上市公司盈利判断,是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分拆上市前的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证监会审核的重点关注内容,2010年第6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议中证监会要求分拆上市“不能搞垮一个上市公司,然后再拿一个公司来圈钱”,因此主观认为上市公司盈利标准应以扣除前与扣除后较低者为准。2.目前案例及社会评论均只关注主板公司分拆上市,创业板公司能否分拆上市尚未引起关注。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的规定,“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若创业板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上市主体持续经营三年且达到创业板上市的财务指标,则原上市公司在控制子公司期间涉及多主营业务经营,与原则上只能经营一种主营业务的规定冲突。分拆后若保留控制权,亦与该规定冲突。解决方案尚待与证监会沟通。代盛兰律师补充3.原上市公司分拆后是否必须保留控股权。原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后不必要保持控股权,控制权变更只要不影响拟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对上市主体持续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即可。4.如何判断分拆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能够独立自主的运营。分拆后拟上市公司独立性是IPO审核过程中重点关注点,需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对拟上市公司独立性的要求,且在申报材料中针对原上市公司对分拆后拟上市主体的影响作详细说明。
分拆上市有哪几种类型?分拆上市需注意什么问题?
作者:法妞问答 来源: 头条号 70912/26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六大分拆上市条件,意味着上市公司并不能将其拥有的每一家子公司都进行分拆上市,但是并不妨碍市场炒作分拆上市概念股的激情。分拆上市之所以诱人,原因在于股权的二次溢价,特别是创业板目前的巨大估值溢价,对于主板公司进行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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