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经营单位。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2.国有独资企业,是指完全由有权代表国家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单独投资形成的企业及该企业的全资下属企业。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2条;《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清产核资办公室关于一九九四年清产核资企业产权登记问题的通知》(国资产发[1994]76号);《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修订的产权登记表的通知》(国资综发[1993]65号)。
国资交易100问-4-什么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国有独资企业?
作者:乔路律师 来源: 头条号 91912/26
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经营单位。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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