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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私募基金相关信息汇总

作者:私募小帮手 来源: 头条号 54312/29

保险资金具有资金量大、期限长、稳定性较高的特征,是私募股权基金理想的资金来源之一,在国外一直受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关注。保险机构亦可以通过保险私募基金参与股权投资,打造保险产业与实体产业发展共赢的“保险生态产业圈”。近年,随着我国保险监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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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具有资金量大、期限长、稳定性较高的特征,是私募股权基金理想的资金来源之一,在国外一直受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关注。保险机构亦可以通过保险私募基金参与股权投资,打造保险产业与实体产业发展共赢的“保险生态产业圈”。近年,随着我国保险监管政策的逐步宽松,我国保险资金参与私募基金的制度体系已基本搭建完成,诸多保险机构已纷纷涉水保险私募基金。

保险私募基金即保险资金设立的私募基金,其范围包括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夹层基金、不动产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以上述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母基金。

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投资方向应当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和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企业或产业;养老服务、健康医疗服务、保安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等符合保险产业链延伸方向的产业或业态。

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发起人应当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下属机构担任,主要负责发起设立私募基金、确定基金管理人、维护投资者利益并承担法律责任,是通过私募基金开展投资业务的载体。

基金管理人可以由发起人担任,也可以由发起人指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其他下属机构担任,主要负责资金募集、投资管理、信息披露、基金退出等事宜,是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机构。

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担任的,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管理能力,且实际投资的项目不少于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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