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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

作者:母基金研究中心 来源: 头条号 58601/06

本文由母基金研究中心出品,为完整版全文共21805字,读完约需15分钟。目录一、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一) 母基金机构定义(二) 名单调整规则(三) 2021年名单更新二、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机构概况三、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入选机构分析(一)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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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母基金研究中心出品,为完整版

全文共21805字,读完约需15分钟。


目录


一、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一) 母基金机构定义

(二) 名单调整规则

(三) 2021年名单更新


二、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机构概况


三、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入选机构分析


(一) 新成立机构分析

(二) 全名单机构总规模分析


四、 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五、 总结


附录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发展与成熟,相对于直接投资的基金方式,私募股权母基金因其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以及高水平、专业化等特质迅速发展起来。而在连续几年快速发展之后,由于受到内部政策影响和外部环境冲击,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在2019年进入了深度调整阶段,行业内部发生了深刻的结构性变化。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黑天鹅的影响,行业调整速度进一步加快。进入到2021年,中国母基金行业迎来了期盼已久的春天,母基金设立呈现出遍地开花之势。


为了更进一步促进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整体信息相对不对称、透明度较低的问题,作为一家非营利的第三方母基金研究机构,母基金研究中心从2018年初到2021年初陆续整理发布了《2017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18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18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19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19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20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20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2021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八份报告,获得了母基金行业、整个股权投资行业和监管层等的广泛关注。


母基金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秉承专业性、前瞻性和高端性的服务宗旨,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行业内同仁们的支持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针对我国母基金行业发展过程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母基金研究中心通过举办大量行业内交流活动和募资对接活动等,为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得以站在研究者的角度,广泛而深刻理解我们所在的这个行业,获得了许多十分宝贵的数据、信息和经验。


因此,面对错综复杂的行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环境变化,为了更好反映中国母基金行业的现状,提高中国母基金行业的信息透明度,母基金研究中心在之前研究的基础上,梳理了2021年中国母基金行业的发展情况和最新动向,并分析预测了行业最新发展趋势,整理推出本报告。


本报告由以下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母基金全名单编制规则以及名单更新,主要针对2021年新成立的母基金和发生的事件进行补充和调整。第二部分为对母基金全名单入选机构在2021年的发展情况进行总结。第三部分我们总结了母基金行业在2021年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同时结合政策新动向,对母基金行业在2022年的发展方向进行了预测。


01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是母基金研究中心考虑到行业内部存在信息交流不对称、信息获取成本过高的问题,对中国母基金行业内的机构进行尽可能完整的梳理后,汇总编制而成。以下,我们对中国母基金全名单的编制方法进行进一步阐述,同时结合2021年新成立的母基金和母基金行业发生的事件对母基金全名单进行更新。


(一) 母基金机构定义


为了区别私募股权母基金与其他类型的私募股权基金机构,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的定义为:1、母基金银行账户到账的资金不低于五亿人民币;2、已经投资过至少三支基金;3、需要对外投资基金,而非仅投资于与母基金自身强关联的基金;4、有专门的母基金管理团队且不少于五人;5、已在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备案,全部为自有资金的除外。


我们认为,S基金也是母基金的一种。母基金研究中心对“S基金”的定义为:1、从基金的投资者手中收购基金份额或企业股权的母基金;2、有专门的S基金管理团队;3、S基金的存续管理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4、已在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备案,全部为自有资金的除外。


在对母基金定义的基础上,母基金研究中心对“市场化母基金”的定义为:1、没有返投地域的限制;2、没有投资狭窄行业的要求,未对基金投资标的进行非市场化的限制。所谓“狭窄行业”,是指并不能出现较多上市公司或发生较多并购行为的行业。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如果母基金仅要求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在当地,而没有返投地域限制或没有投资狭窄行业的要求、或未对基金投资标的进行其它非市场化的限制,则仍然认定该母基金为市场化母基金。母基金研究中心将市场化母基金之外的母基金定义为政府引导基金。


对于既拥有市场化母基金业务,又同时管理政府引导基金的机构,按照两类母基金业务中比重相对较大者归类。


对于母基金尤其是政府引导基金所在省市的认定,优先考虑政府引导基金出资政府所在地,兼顾考虑母基金管理机构所在地。对于国家级母基金的认定,母基金研究中心主要有三个标准判断:1、由财政部直接出资的母基金;或:2、由党中央、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参与或指导的母基金;或:3、母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往上穿透两层后,股东为党中央、国务院组成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或更高级别。


(二) 名单调整规则


当母基金或母基金管理公司有特殊事件发生时,我们需要对母基金全名单做出必要的调整,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母基金管理职能停止:当母基金管理机构不再受托管理母基金超过一年时,将其从名单中剔除。


母基金清算:当母基金发生清算时,则在清算后将其从相应的名单中剔除。


合同变更:当母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更时,将该母基金从相应的名单中剔除,并将变更后的基金视为一只新成立的母基金,当满足相应条件时,再将母基金重新纳入全名单。


母基金管理机构发生重大违规违法事件:对存在违规违法事件的管理机构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母基金从名单中剔除。在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之后,如果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正常运营,则将母基金重新纳入名单。


(三) 2021年名单更新


为了动态全景式反映中国母基金行业发展动向,我们基于《2021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中公布的名单,在本次报告发布前对母基金全名单进行了更新。


首先,我们根据母基金研究中心对母基金管理机构的定义,整理了2021年公开资料中涉及到的发起或成立的政府引导基金和市场化基金,并基于符合母基金研究中心定义的标准从中筛选出了部分母基金,加入中国母基金全名单。


其次,根据媒体的公开报道及母基金研究中心召开的会议、活动过程中的信息,我们发现一些产业集团或投资机构,开始或已经在实质上开展了母基金业务。在编制中,我们将符合母基金规模定义的此类机构也列入母基金全名单。


最后,部分母基金,尤其是政府引导基金存在管理机构组织架构调整、所管理母基金名称变更,或是原有引导基金资金整合补充后设立新引导基金,或是管理机构不再受托管理母基金的情况,对此我们经过比较详细的调研,尽量按照母基金实际运作机构的情况对名单进行了调整。


在母基金规模方面,由于受到地方财政收入或政府投资方向转变影响,部分政府引导基金实际在管或计划规模受到影响;同时部分母基金因涉及违法违规事件,我们在进行统计时也对此两类情况进行了充分考虑并据此对名单内信息作出适当删减和针对预计规模的减计。


02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机构概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共包括290支母基金,在母基金数量上比初次统计的2017年年末增加13支,比2018年末减少99支,比2019年末减少17支,比2020年末增加17支。出现比2018年末、2019年末母基金数量减少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在近两年的统计中,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文提到的不再受托管理母基金的机构与引导基金整合的情况进行了删减与调整,所以尽管2021年新成立了不少母基金,但总数量相比2020年末增加不多。


290支母基金中,包括政府引导基金205支,总管理规模达到28027亿人民币,相对2020年底统计的在管规模增长27.48%;市场化母基金74支,总管理规模8408亿人民币,较2020年底统计的在管规模5803亿元增长44.89%;以及S基金(只做S基金并无正常母基金业务的机构)11支。全部290家母基金目前总管理规模达36597亿元,相比2020年底增长31.7%。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详见附录。



03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入选机构分析




(一) 新成立机构分析


2021年,新发起成立的母基金共87家。在这些新成立的母基金中,市场化母基金24家,政府引导基金63家。新发起母基金实际募资总额8480.2亿,其中市场化母基金实际新募集金额2585.2亿,政府引导基金实际新募集金额5895亿。


综合统计2021年的新成立母基金,我们对新成立母基金情况进行了统计。图1为2020年到2021年全国各地新设立母基金数量和规模情况统计。


图1 2020年至2021年新发起设立母基金数量和规模情况


我们可以很直观地从图1中看出,2021年相比2020年,新成立的引导基金在数量上以及规模上均出现了大幅增长,2021年,越来越多的地区大手笔投入设立引导基金,资本招商的重要性正在深入各级政府管理者的意识,母基金这一发展经济行之有效的手段也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地方的认可,其引领产业发展的作用正在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


市场化母基金方面,2021年新成立的市场化母基金数量与规模也均有所上升,这主要是由于产业资本的入场——多家央企设立产业相关的百亿规模市场化母基金。不过,与引导基金新成立63家相比,2021年新设立的24家市场化母基金还是很少。


图2为2021年新设立母基金分地域情况统计,可以发现,分地域来看,2021年,超过20个省级行政区均有新设立的母基金,这也意味着超过一半的省级行政区均有新增母基金,中国母基金行业呈现遍地开花之势。并且,新设母基金所在的地域范围更广:如海南设立100亿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西部的成渝地区新设多支母基金等。


2021年,江苏在设立母基金数量和母基金规模上处于领先地位。江苏依托发达的经济基础,已经在推出更多地区性针对更强、更适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政府引导基金,如集成电路、数字文化教育等产业母基金,在天使母基金方面也有所发展。并且,江苏的引导基金已经“下沉”到县域,如2021年新设立的100亿溧阳市政府投资基金、10亿江阴市政府投资基金、100亿无锡惠山区新旧动能转换母基金等。江苏作为全国股权投资市场活跃的地区,十分重视创投生态的培育,S基金相关交易也非常活跃,不少S基金选择在江苏设立。


浙江省在2021年表现同样突出。浙江省将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省农产品流通基金等整合组建成省产业基金,并且,省会城市杭州设立了千亿创新引领母基金。


除江苏和浙江外,广东、山东、北京、河南亦表现突出,辖下多个地区设立百亿母基金,河南省更是同时设立总规模1500亿元的省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总规模150亿元的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两支大型母基金。


图2 2021年新设立母基金数量分地域统计情况


在其它地区,也设立了不少主题更鲜明的专业化母基金,主要包含产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引导、新兴产业发展、绿色发展等。这也体现了目前政府引导基金的主要功能已经从单纯实现资金放大,向结合专业、产业引导以实施国家相关政策的方向转变。


(二) 全名单机构总规模分析


从实际在管规模看,截至2021年12月底,中国母基金在管规模(含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与S基金)36597亿元,其中政府引导基金28027亿元,市场化母基金8408亿元。


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2021年在管规模的增速达到31.7%,是2020年相较2019年增速13.31%的近三倍。


图3 中国母基金总体在管规模(亿元)趋势及年同期增速


从计划管理规模角度来看,截至2021年12月底,中国母基金计划管理总规模(含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与S基金)为41787亿元,突破四万亿大关,比2020年底增加7198亿元,增长20.81%。其中政府引导基金计划管理规模为32001亿元,市场化母基金计划管理规模为9586亿元。



图4 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机构预期规模(亿元)

变化情况


地方层面上,从存量角度分析,政府引导基金受地方政府政策和地方经济发展总体水平的影响相对更为明显。北京、广东和江苏因其相对市场化的营商环境、更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更强的政府政策支持,在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数量上显然占优。并且可以发现,地区内发展均衡的省份,其政府引导基金的数量相对较多,因为只有更均衡的地域经济发展,才能支持地域之间的良性竞争,从而带动更多的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


而市场化母基金则更加受到当地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影响,排名靠前的北京、广东和上海都是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领先省份,同样也是股权投资市场交易比较活跃的地区。也正因此,当前母基金行业新兴的发展热点S基金交易多活跃在这些地区。


总体来看,经济发达的省市依然在母基金设立规模上保持领先。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地区最为活跃,中西部地区则迎头赶上。


图5 各地母基金累计实际在管规模及预期规模情况

(单位:亿元)


04 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




根据母基金研究中心的观察和调研,从业人员普遍认为2019年以来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进入了深度调整期。在连续几年高速发展之后,从2018年开始,中国母基金行业面临金融监管加强、银行保险资金受阻的客观情况,投融资规模都有一定收缩。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中国母基金行业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政策环境,由于2020年初新冠疫情的冲击,受到经济环境影响,在下行的经济周期之下投融资相比之前又有了进一步收缩,行业近乎冰冻。不过,从2020下半年至今,随着各项政策利好,母基金行业出现了“回春”之势,尤其是进入到2021年,各地方母基金设立出现高潮。


以下,我们结合母基金研究中心的研究成果,对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对当前行业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与挑战进行分析,同时对接下来一段时间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趋势做出判断。


1. 母基金遍地开花,“下沉化”趋势明显


2021年,各地区设立母基金捷报频传,中国母基金行业呈遍地开花之势,迎来以地级市和省会城市为主力的大爆发,江苏、浙江、广东、山东、河南等省份表现尤为突出,辖下多个地区设立百亿级母基金。


母基金也在向区县不断“下沉”,区县级母基金正在崛起。2021年,大规模区县级引导基金设立消息不断,在地域方面主要集中于江苏、山东、浙江等省份。多支区县级引导基金主要关注智能制造、新能源等新兴行业。同时,多地政府出台相关办法与条例明确鼓励县级政府设母基金:《河南省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办法》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创新创业发展需求,按照规定整合、新设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也可以参与上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在特定领域的引导和聚集放大效应;《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特别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发起设立或者参与设立科技成果转化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科技融资担保机构,引导社会资金扶持初创期和中小微科技型企业。


越来越多的地区大手笔投入设立母基金,恰恰说明母基金这一发展经济行之有效的手段,已经得到越来越多地方的认可,其引领产业发展的作用正在深入人心。“种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资本招商的重要性如今正在获得各级政府的重视。


母基金研究中心发现,当前,各地政府通过引导基金撬动了大量社会资本的参与,不仅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科技产业,也为大量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和资源帮助,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而且,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的重大创新,实现了财政产业扶持资金“可放大、可循环、可评估、可精准投向”的绩效预期,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是今后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式和发展方向。


母基金的“下沉化”趋势,也说明我国的引导基金正在进入存量优化阶段。多地正在构建完善的省市县多层次引导基金体系,根据不同地区的区位禀赋,设置专业化、产业化的引导基金。


从共赢的角度上来讲,创投机构与引导基金天然存在较强的合作契机。引导基金为创投机构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政策支持,创投机构的优势则在于对前沿新兴产业的发展趋势的判断,对项目企业真实情况的把脉,以及对地方政府区位优势的梳理。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强化产业基金的调节效应来实现招商引资的功能。在此模式下,创投机构能够在整体流程中实现专业化分工,充分发挥发现产业价值的角色,强化事前研究,加强投后服务。


投资与招商同步的“基金招商”新模式,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放大效应,让更多资金精准投向产业转型、撬动双招双引。目前,政府引导基金已经基本成为地方招商引资的标准配置和产业升级“核武器”。


可以预见的是,各地政府势必会越来越看好与重视母基金的作用,出于政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政府扶持下的母基金也将更易带动各路资本一路紧跟,在战略引领和创新经济中发挥“风向标”和“滚雪球”效应。


“母基金强,则创投聚;创投活跃,则产业兴。”我们认为,2021年,已经出现各地级市设立母基金的高潮,中国母基金的新增规模主要集中在地市级政府出资的政府引导基金;而在2022年,区县级政府的引导基金将会成为中国母基金行业的重要力量。


2. 各地优化整合存量基金,成立大型综合性母基金


2021年,中国母基金行业出现了一个重要趋势:各地区对现有存量基金进行优化整合,成立大型综合性母基金。这也符合2020年2月21日财政部发出的《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中“提高基金运作效率,减少资金闲置;支持地方政府推进基金布局适度集中,聚焦需要政府调节的关键性、创新型行业领域”的相关要求。


我们关注到,许多地区对现有母基金平台进行整合,成立母基金集团,据母基金研究中心统计如下:


2021年5月,主投初创期科技企业的重庆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重庆科创投”)正式成立,注册资本金达100亿元。重庆科创投以重庆产业引导基金公司、重庆科技金融集团为基础整合组建,未来将通过整合分散资金、新增财政投入、引入战略投资等方式补充科创基金。

据了解,重庆科创投布局了科创基金、科创投资、科创金融三个版块:科创基金,以母子基金方式,通过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高成长期中小科技企业。科创投资,采取跟投或直投方式,投资有市场潜力的初创期高成长企业、有持续竞争力的行业领先企业。科创金融,通过做优种子基金、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上市服务等方式,丰富科技企业培育金融体系。


2021年7月,浙江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将原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省乡村振兴投资基金、省农产品流通基金等整合组建成省产业基金。

2021年8月,福建省财政厅出台《福建省级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设立福建省级政府投资基金,优化整合省财政出资设立的政府投资基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规模为100亿元。拟整合的基金包括六支,由省财政厅按照政府投资基金分类治理情况,对继续存续的基金,在尊重出资人意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按照“成熟一个,整合一个”的原则整合注入省级基金。

2021年12月23日,上海市委市政府硏究决定,集聚整合上海市区两级资源,将上海两大国有创投企业上海科创集团和浦东科创集团联合重组,成立了新上海科创集团。联合重组后,新上海科创集团进入全国国有创投企业第一阵营,公司资本管理规模超过1200亿元,总资产超过700亿元,累计直接投资项目超过360家,参股创投基金超过160家,参股基金投资项目超过1800家,培育科创板上市企业51家,约占科创板上市总数的13%,占上海科创板上市企业总数的86%。

2021年年底,湖北省酝酿新组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产业集团计划在原省级股权投资引导等基金、长江经济带产业引导基金的基础上,重组扩容设立规模100亿元的长江创投基金、400亿元的长江产投基金,通过两支母基金引导放大设立5000亿元的各类基金,助力湖北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母基金研究中心了解,也有其他省份正在筹备省内母基金平台的整合工作。我们认为,整合能联动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吸附能力,打通政府引导基金之间的联系,体现引导基金和社会协同支持产业的作用,从而形成基金丛林,凸显对某个产业链或产业生态的支持合力。


3. 引导基金规范化、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2021年,母基金数量增多的同时行业也在向精细化发展,引导基金也对基金规范管理、运营效率提升做出更高要求。


(1)绩效评价体系日渐完善,对子基金层面的管理愈加规范


早在2020年2月,财政部就发出《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 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明确要求实施政府投资基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财政部门可组织对基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但对于政府引导基金来说,虽然国家层面早已出台多项政策要求建立引导基金绩效评价体系,但是指标数据难量化、评价过程缺乏变通性、评价结果的可应用性不高等问题仍是各地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实际操作中的痛点。


不过,2021年以来,多地陆续推进引导基金绩效考核的完善工作,许多新设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都在强调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例如,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下称《评价办法》),河南省在引导基金的绩效评价体系方面先行一步,建立财政资金支持与省属投资公司经营业绩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尽责免责机制,充分调动省属投资公司积极性,防范重大投资风险。这份《评价办法》的发布可谓恰逢其时,也为其他省份的引导基金提供了“河南样板”,对引导基金规范化运作具有示范性带动作用。


此外,2021年8月20日,苏州工业园区创投引导基金管理中心对2020-2021年度园区创投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的评价予以公布。这应是国内首家政府引导基金公开发布参股子基金评级结果,对国内引导基金行业具有极大的示范作用,有利于提高市场化运作的效率,也是在引导基金绩效评价方面的有益探索——除政府引导基金本身外,对子基金层面的评价也是绩效评价的一部分。


2022年3月4日,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公示了对引导基金参股的市场化子基金进行2020年度运营情况绩效考核评价的结果。这是其规范化管理的体现,有利于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及放大作用,完善引导基金相关激励与约束机制。


我们认为,对子基金层面的规范管理与评价是引导基金规范运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发展至今,国内有些引导基金存在部分子基金设立、募资和投资进度缓慢,部分子基金返投的企业未在当地开展实质性业务等问题,而建立规范化的管理与评价体系则是避免这类问题的关键。


在2021年,越来越多的引导基金正在加强对子基金层面的规范管理。2021年3月下旬,深圳市引导基金公示终止合作及缩减规模的一批子基金,收回认缴出资额近60亿元。这已经是自2018年以来深圳市引导基金第五次清理不合规定的子基金,据悉,其未来将继续依据规定常态化清理子基金。此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管委会下辖的政府引导基金等均对相关子基金不合规的情况作出处理。


我们关注到,2021年4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部署预算管理制度新变革。其中,对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出资、绩效评价、信息公开4个方面做出了要求。《意见》要求政府投资基金、收费基金、国有资本收益、政府采购意向等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开;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此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这项要求也对引导基金行业意义重大。


我们认为,随着上述国务院《意见》真正落地,国家对政府引导基金从严管理,将涉及到募投管退各个环节,这将是一场很好的洗牌,也推动引导基金行业走向规范化,构建起更加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


(2)运作机制走向市场化,返投比例放宽


近年来,多数相关省市引导基金都在探索市场化运作的决策机制,逐步弱化政府干预,例如择优选取投研能力强的管理人,放权给专业的市场化管理团队运作引导基金,提高管理效率和专业能力,同时简化冗余的手续流程。


据我们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今,国内至少有20多家引导基金修订了管理办法,精简管理架构和审批流程,提升决策及管理效率。如山东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加快投资的意见》,不再设立基金决策委员会、政策审查委员会,取消基金设立环节的政府审批和政策性审查;确定合作机构、设立基金等事项,由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公司自主决策;政府相关单位不干预基金日常经营,不参与基金投资决策,不指定具体投资项目。深圳前海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将“管委会预审”和“前海管理局审核”环节变为“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投决”决定。青岛市引导基金也将之前由基金管委会审批的部分环节变为由引导基金管理公司自行决定。


此外,2021年,多地政府引导基金修改相关规定,将返投比例要求降低,并提高出资比例,如河北省、河南省、陕西省等。这也说明政府引导基金正在拥抱市场化大潮。


对于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的具体运作模式,母基金研究中心分析总结如下:


一是资金募集上,通过与市场化基金管理人合作,在政府出资以外,出资撬动社会资本,实现资金的市场化注入;


二是投资方面,政府引导基金可以总体把控投资方案和子基金投资方向,但开展股权投资时,应由其管理团队市场化选择企业和项目投资,政府引导基金除了某些返投地域及比例的限制之外,不再设其他要求;


三是基金管理上,专项基金日常管理、投资决策完全交由专业基金管理人负责,在专项基金中,政府引导基金参股不控股。在选择子基金的合作管理人时,可以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由产业技术专家、私募基金专家及行业主管部门代表等参加,严格按照一人一票原则评审,行业主管部门无权干预评审;


四是项目退出时,在市场化机制的作用下,视情况与其他社会资本一同退出。


通过与市场化的基金管理人合作,出资撬动社会资本设立专项基金,实现专业投资管理团队、资金与企业在市场机制下的合作,吸引资金投入到市场上的实体企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创新发展。这就是政府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模式,而且是经过实践检验了的市场化模式。


当然,政府引导基金在坚持市场化基础地位的同时,也应该运用好自身优势,以促进政府引导基金的全面发展,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行政资源支持上,可通过政府的统一部署,形成市级主管部门组成引导基金工作协调机制,涵盖产业发展的相关主管部门,为合作基金、被投企业发展提供技术引进、产业并购、渠道拓展、上市辅导等全方位的行政支持,助力企业快速成长壮大;


第二,项目资源支持上,可通过主管部门、合作机构开展项目征集,构建优质充足的备投企业项目库,为合作基金推荐优质项目,为入库企业推荐优秀基金,搭建基金和项目的综合对接平台。


总而言之,政府引导基金正在真正融入市场化的大潮之中,在市场化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转型与发展。


(3)健全容错免责机制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对引导基金而言,容错机制的设置至关重要,尤其是对种子期、初创期投资而言,容错免责机制的完善有利于天使基金更好发挥投资积极性,更好践行“投小、投早”,支持创新创业。


近两年,引导基金的容错免责机制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据母基金研究中心统计,已有多地的母基金在容错机制方面做出先进的探索:


浙江省产业基金: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出台《省产业基金投资运作尽职免责工作指引(试行)》,保护相关工作人员敢于担当、积极履职,营造改革创新、支持实干的良好氛围,着力破解“不敢投”“不想投”等问题。这是国内第一个出台并公布详细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的引导基金。

深圳天使母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在项目投资过程中的超额收益全部让渡,同时最高承担子基金在一个具体项目上40%的投资风险,助力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跨越“死亡谷”。

《无锡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容亏机制上,整体容亏最高40%,亏损超过40%的部分,先由天使基金风险准备金弥补,不足部分以原天使管理人的收益奖励为限进行弥补;

南通天使母基金:据南通市财政局官网此前表示,天使母基金设置容错和尽职免责机制。基金运作坚持保护改革、鼓励创新、宽容失误,遵循市场运作规律,合理容忍正常的投资风险,不将正常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

《重庆市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建立科创引导基金管理运作容错机制。对科创引导基金已履行规定程序做出决策的投资,如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动或发生市场(经营)风险等因素造成投资损失,但不涉及违法违规、重大过失和其他道德风险的,则对决策机构、受托管理机构及相关人员不予追究责任。

河南省《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明确免责情形,给予一定的投资失败容忍度,鼓励省属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机构大胆创新探索、承担投资风险。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入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支持国有创投机构依法合规实施股权激励和跟投,建立容错免责机制。

《西安市创新投资基金设立方案》指出,创投基金坚持保护创新、鼓励探索、宽容失误、纠正偏差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和容错纠错机制,不将正常投资风险作为追责依据。对未谋取私利且严格遵循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程序,不存在违反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情形,没有实现预期目标或造成损失的,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和纠错纠偏,不对基金管理人员个人作负面评价。

4. 2021年未设立国家级母基金


在2020年,共有四支国家级母基金成立:357.5亿元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885亿元国家绿色发展基金、500亿元中国文化产业投资母基金、707亿元国企混改基金,规模共计2449.5亿。2021年,没有设立新的国家级母基金。


5. “F+D+S”成为中国母基金行业新的主流趋势


当前,“F+D+S”策略,正在成为席卷股权投资行业的最新趋势,尤其是在母基金行业。我们认为,在投资策略方面,早年的“拼盘式”投资已渐渐消失,F(投资于子基金)+D(直投或跟投投资项目)+S(参与基金的二手份额转让)成为越来越多母基金的“标配”。


此前,投资规则相对更灵活的市场化母基金已经开始将投资目标转向直投领域以及对专业能力要求相对较高但投资规模较小的早期项目。很多市场化母基金管理机构面对募资难的困境,正在不断转变思路,积极尝试“F+D+S”、FA业务拓展、海外财富管理的新模式,开发新赢利点,依靠强劲的投资能力和高效的管理能力去逐渐适应市场的现实情况。


不过,对政府引导基金来说,由于投资规则方面的限制,早年间的引导基金基本不参与直投或跟投。但近两年,由于产业投资基金的增多,同时更多的政府引导基金采用委托市场化母基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的模式,越来越多的政府引导基金开始参与直接投资,通过直接投资行业领先企业的方式,引进地方急需的战略新兴产业;通过母基金投资实现“精准引导”、通过直接投资实现“专业聚焦”。


“F+D+S”策略也是对国外母基金成熟运作经验引入国内后形成的特色模式。“S”策略近来在国内兴起,这也离不开中国S基金的大爆发,外资S基金涌入的同时,本土S基金也在迅速成长。2021年,重磅S基金交易接二连三达成,为中国的S基金行业带来新的活力与信心提振,为有类似想法的GP们进一步探明了道路。在中国目前信用相对缺失、退出受阻的环境下,整个资本市场对于基金退出路径多样性的需求随之提升,很多卖家出于流动性需求对价格不敏感,S基金的优势也越发凸显。


2020年底以来,证监会相继批复同意北京和上海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标志着VC/PE行业翘首以盼的S基金交易平台终于面世。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本土S基金设立与S基金交易平台的建设完善,中国私募股权二级市场也将在2022年迎来关键性的机遇。此外,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支持政策帮助S基金交易业务高效优质的发展,成为S基金发展的坚强后盾。


母基金正在成为最积极和最有实力的S基金支持者。S基金设立的初衷是在股权直投基金的J曲线触底并上升的时候进行交易,大幅提高回报LP的速度。S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备比普通GP更高的复合能力,既要有丰富的成功直投经验,还要善于在一级市场中捕获S交易的机会。


在这一点上,母基金管理人具备天然优势。母基金能够第一时间接触到优质的二手份额,和市场中的优秀GP保持合作关系,既有捕获投资机会的视野,也有参与投资的能力。许多希望进行S交易的LP,即便不是母基金出身,在后续的发展中也都设立了母基金,再利用构建的生态圈为后续的S交易提供雷达服务。


我们认为,“F+D+S”已经成为了中国母基金行业新的主流趋势。鉴于母基金存在双重收费、投资期限长、流动性较差和收益率爆发性不高等弱势,在当下竞争激烈的市场,“F+D+S”三者合一的新模式逐渐成为主流。具体来说,通过精选优秀基金,在母基金本源业务上精益求精,保证稳健运营;通过S基金的投资提高灵活度,补足母基金流动性;再通过精准直投(跟投),提升母基金收益爆发性。


根据母基金研究中心的数据显示,中国2021年母基金管理总规模为36435亿元,考虑到当前母基金庞大的规模,“F+D+S”的综合策略配置将得到越来越多母基金的青睐。并且,一些实力较强、背景较雄厚的新设投资机构也在越来越多的采用“F+D+S”策略,可以预见的是此趋势将在未来几年更为流行。


6. 国企助力市场化母基金回暖


在中国面临长期资本匮乏的现实环境下,近两年市场化母基金一直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由于相比政府引导基金更容易受到资本市场资金供给和需求影响,在私募股权资金供给趋紧的情况下,市场化母基金的募资不易,出资也更显得谨慎,让业内有看衰市场化母基金的声音。


2021年,中国母基金行业呈现遍地开花之势,随着各地区设立母基金出现高潮,市场化母基金的发展也出现了新的活力。尽管全年新设立的母基金大多数是引导基金,市场化母基金很少,但积极信号已出现。许多大型市场化母基金均由国企发起设立——2021年由国企主导设立的市场化母基金,包括江西金投产业发展母基金、国能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国科泰达科创母基金、长三角嘉兴母基金、国能绿色低碳发展投资基金等,央企华润资本更是发起了100亿国际品牌发展母基金。


母基金是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推动力量,其在引领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正在日益受到重视:2021年6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这次提到的“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的“引导基金”与通常意义上的政府引导基金并不相同,此处的“引导基金”指引导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引导基金,而没有返投和注册的要求,因为是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并非政府资本主导。


母基金研究中心对“市场化母基金”的定义为:1、没有返投地域的限制;2、没有投资狭窄行业的要求,未对基金投资标的进行非市场化的限制。所谓“狭窄行业”,是指并不能出现较多上市公司或发生较多并购行为的行业。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如果母基金仅要求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在当地,而没有返投地域限制或没有投资狭窄行业的要求、或未对基金投资标的进行其它非市场化的限制,则仍然认定该母基金为市场化母基金。母基金研究中心将市场化母基金之外的母基金定义为政府引导基金。


所以,按照母基金研究中心的定义,我们认为,“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提法可以理解成:鼓励社会资本(包括险资、银行理财等)设立专注引导创投的市场化母基金。


2021年由央企、国企主导设立的多支母基金,将为其他市场化产业母基金的设立起到有力的示范带动作用。我们期待着更多央企、国企能够为市场化母基金添薪。


7. 天使母基金爆发,引导投小、投早、投科技


当前,天使母基金正在爆发。由于投资风险大、回收周期长,早期投资一直是创投行业最薄弱的环节,不少投资人发出“拯救天使投资”的呼声,地方政府引导基金也开始出手。


对于天使投资,国家早有相关支持政策。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到“积极培育投资于民营科创企业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


我们发现,2021年,不少天使母基金设立,支持天使类子基金的举措也频频出现,以天使母基金带动早期投资已经蔚然成风:


2021年1月初,苏州打响了2021年天使母基金的第一枪——苏州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正式揭牌,规模60亿元。基金由市本级和各市、区共同出资设立,基金规模达60亿元,将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注入优质“资本活水”。值得关注的是,从正式成立至今,苏州天使母基金运行还不到一年,就交出了一份令人惊艳的“成绩单”:截至2021年11月,已设立42支天使子基金,子基金总规模超过100亿,投资行业均为苏州市重点关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此前,苏州市早就在天使投资方面有所布局。2014年,苏州市科技局开始启动天使投资引导工作,发布相关办法和细则,2016年起开展天使投资阶段参股工作。2020年初,苏州正式出台《关于推进苏州自贸片区金融开放创新的若干意见》,简称“金融16条”,表示要设立规模20亿元的天使母基金和100亿元的政府引导基金。


除苏州外,常州市也设立了天使母基金——2021年2月19日,常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该文件指出,常州将设立60亿元天使投资母基金,按规定会将母基金超额收益部分最高50%奖励子基金管理团队。


湖北武汉也在发力天使投资。据此前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军2021年透露,武汉将联合天使投资人,设立3000亿规模的产业投资基金,在基金收益方面最高返还40%。据悉,武汉将以更详实的举措扶持天使投资人,建立健全引导基金+天使投资的模式,联合天使投资和社会资金设立总规模3000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领投,跟投等方式强化对天使投资的定向支持。杨军提及,“武汉将建立健全产业引导基金退出机制,从天使投资,种子基金退出池可以只收回原始投资,对天使投资,种子基金收益最高返还40%。”


2021年7月8日,广州市发布《关于新时期进一步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风投创投之都,调整优化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管理运营方式,加大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天使投资子基金,更多投向天使类科技创新项目。对投资于广州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机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5%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支持。


2021年7月23日,《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管理办法》发布,提出将天使类子基金投资于广州地区项目所得的全部超额收益让渡给予天使类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并且,母基金对天使类子基金的出资比例最高能出到子基金规模的50%。


今年年初,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设立天津市天使母基金,目标总规模100亿元,首期40亿元,采用“1+N”模式,设立市、区两级联动的天使母基金群。天津市这支天使母基金不仅在规模上,在运作机制上也较为市场化,打响2022年天使母基金“第一枪”,拉开2022年天使母基金发展的序幕。


在国家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的背景下,受到各地天使母基金的鼓舞,不少市级、区级都在筹备天使引导基金。


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天使母基金要属深圳天使母基金,近一年来,深圳天使母基金的成绩也备受各方关注。2020年11月,在国务院开展的第七次大督查中,深圳天使母基金首次受到国务院点名表扬:“设立国内规模最大的天使母基金,100%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孵化发展项目,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据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在2021深圳全球招商大会上介绍,2018年设立的深圳天使母基金现在的规模已经达到100亿元,投资了567家高科技企业,培育出54家估值超1亿美元的企业。


国家发改委也“夸”了深圳天使母基金——此前,国家发改委在官方微信号公开发布了《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其中第四条提到发挥政府投资杠杆作用组建早期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具体内容为:以政府投资撬动社会资本,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成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构建引领和促进科技创新的风险分担机制。按照“全球化遴选顶级管理人、全球化引进早期硬科技、全球化招募合伙人、全球化让渡属地收益”的经营理念,成立完全市场化运作的早期创业投资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早期创业类项目和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在项目投资过程中的超额收益全部让渡,同时最高承担子基金在一个具体项目上40%的投资风险,助力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跨越“死亡谷”。


并且,母基金研究中心关注到,近日,深圳天使母基金还做出了极为创新的探索:国资母基金同时做天使直投。2021年11月3日上午,深圳市天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使一号直投基金”)正式启动。该基金是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首支天使直投基金,优中选优遴选子基金已投或拟投项目,进行同轮次或后续轮次的投资,对于培育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认为,国资母基金能够参与到风险相对较高的天使直投领域,这是一种创新与突破,在行业内颇具示范性意味。


此前,全国人大代表高钰也建议,设立国家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正因为有了这些关注长期价值、不看重短期投机回报的“国有天使”,才让众多创新创业项目能够得到更加强大的金融支持。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当前中国母基金行业迎来以地级市和省会城市为主力的大爆发,数量增多的同时行业也在向精细化发展,多元化、专业化、产业化的母基金频频设立。我们预计,今年将有越来越多的地区乘着东风设立天使母基金,为早期投资注入强心剂,国家级天使母基金也呼之欲出。


8. 保险资金、银行资金陆续入场母基金行业


此前中国母基金行业遇到的最大挑战就是募资难问题,但对于未来中国母基金行业的发展情况,目前国家层面为了促进经济复苏,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方面逐渐放松,母基金行业在资金渠道方面也不断迎来“放水”利好,中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资金紧张的局面有望逐步缓解。


从具体资金来源来看,保险资金和银行资金将成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LP领域更重要的参与者。


(1)险资加速进入母基金行业


首先,保险资金的特点在于规模大、期限长、来源稳定,更加适合长期限的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尤其是私募股权母基金的投资理念相匹配。


险资对股权投资行业“开闸”在2020年:2020年7月1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常会,会议指出,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2020年11月13日,银保监会发文《关于保险资金财务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对险资在财务性股权投资的限制,一改以往只能投资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局面,近20万亿资本蓄势待发。


保险资金规模体量较大、内部风控合规较严格,放开对投资行业的限制,引导其向处于成长期、成熟期或者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具有明确的上市意向及较高的并购价值的企业投资,对于新能源、新科技等与国家经济结构转型方向相一致的行业来说,有望得到长钱“活水”的助力。


“大水”并不只是指直投方式,由于险资庞大的资金体量,险资也会作为LP以私募基金管理人(GP)为桥梁去实现股权投资,也会去投资母基金,对于PE/VC和母基金的募资来说是重要的LP群体。


母基金作为连接资金方和优秀管理人的桥梁和纽带,是降低投资风险的有力工具和协助保险LP投资的专家顾问。具体来说,保险资金与母基金投资两者在属性需求、安全要求、专业化运作及构筑投资生态等方面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自2020年下半年“开闸”以来,2021年,险资在股权投资行业动作频频,做LP火力全开。在母基金方面,继2020年12月泰康乾亨股权母基金成立,中国母基金行业内首支由险资自主发起、进行财务性股权投资的母基金出现后,第二支险资发起的市场化母基金——太平医疗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于2021年12月正式宣布成立,该基金管理人由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旗下的保险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太平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已完成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注册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注册规模100亿元。据悉,太平创新在该基金的管理上将采取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结合的投资策略,充分发挥保险资金“F+D”投资策略的优势。除此之外,2021年7月11日,规模达100亿元的苏州高新阳光汇利股权投资母基金签约落地,由苏州高新区、阳光保险集团、阳光融汇资本和纽尔利资本联合组建,这是人民币市场第一支由保险公司大额出资的百亿规模市场化母基金。


2021年12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提出研究保险资金设立支持科技发展母基金的可行性,这意味着更多险资设立的市场化母基金有望面世。


2021年12月17日消息,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相关领域风险,中国银保监会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订,于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再次大幅放宽险资投资VC的要求:允许保险资金投资由非保险类金融机构实际控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取消投资单只创业投资基金的募集规模限制,支持保险机构加强与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合作,丰富创业企业长期资金来源。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长期来看,保险资金对股权投资的力度将加大,这是大势所趋与行业转型的需要。随着银保监会不断发声鼓励险资进行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适度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的要求,险资正在逐步成为VC/PE行业LP群体中的主力军。


(2)银行系资金陆续进场


在险资加速进入母基金行业的背景下,大体量的银行资金也正在进场。2021年1月31日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鼓励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依法依规与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和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合作。


此前,在市场的期待与期盼下,理财子公司的纷纷成立却并未给股权投资行业雪中送炭,几乎无法驰援母基金与基金。业内人士认为,目前阻碍银行理财子公司进入股权投资市场的主要原因不是制度障碍,而是市场障碍仍难消除,银行理财子公司进入股权投资市场的观望情绪尚浓。


而今,在中办、国办给予的明确政策信号下,我们发现,2021年银行系资金在股权投资行业动作频频。4月,国有五大行获准出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为未来银行能够出资母基金带来希望;5月,光大集团与中国银行签约,拟合作推出一支绿色产业基金,显示银行已经悄悄出手产业基金;8月,国家开发银行参与了一支母基金——广东中医药大健康基金的设立;此前,交银产投(杭州)股权投资基金、国寿(深圳)科技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均出现了银行资金的身影。


在母基金行业,已有银行背景的母基金管理人: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建信股权”)是建设银行旗下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专业子公司,管理着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简称“战新基金”)。战新基金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中国建设银行共同发起设立,以支持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为目标,是建设银行践行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承担大行责任的又一重要举措。战新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架构,母基金目标规模300亿,并通过设立子基金等方式进一步吸引社会资金,总目标规模3000亿元。战新基金重点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和数字创意等八大领域,对提升我国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大意义。战新基金已于2020年9月正式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业务。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又一支银行背景的市场化母基金正在赶来:据悉,2021年底,由中国银行实际控制的中银投私募基金担任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的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母基金正在筹备。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母基金目标规模预计300亿元,主要关注低碳能源、高端装备与高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民生科技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对前述领域的非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据了解,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母基金是中国银行支持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也是中国银行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重要布局。


202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探索银行机构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深化合作,开发多样化的科技金融产品。而今,这支由中银投私募基金担任GP的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母基金,亦是对上述《通知》的贯彻落实,也具有极强的示范性意义,有利于带动更多银行背景的母基金设立。


此外,多个银行理财子公司也悄悄入场成为LP。据母基金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银行理财子公司出资做LP,已投超120亿元。对于母基金,银行理财也已经有所参与:2021年10月,信银理财通过股权产品完成对国投创合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的出资,投资金额2亿元。这是全市场首支银行理财子产品对国家级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的投资。同时,信银理财、华夏理财等银行理财子公司也在入场S基金。


2021年12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这也将成为银行理财子公司积极布局股权投资行业的驱动性力量。


据母基金研究中心分析,银行理财子公司在做LP布局上,一方面,城商行理财子公司倾向于支持本地基金,如杭银理财、徽银理财等;另一方面,获得银行理财子公司出资的GP或是历史业绩优秀、实力较雄厚的综合性基金,或是在细分垂直领域具有优势的机构,如获得工银理财投资的正心谷资本。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2022一开年,国务院再次释放积极信号,强调探索银行机构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深化合作,将在新的一年里有力地鼓舞银行进一步推进股权投资业务。总体而言,随着银行股权投资业务的逐步推进,银行资金在母基金行业的表现值得进一步期待。


9. 券商系力量在母基金行业正在崛起


2022年2月18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正式揭牌,自贸港基金管理规模为100亿元,基金组织形式为公司制,功能定位为省级政府引导母基金,并由银河证券私募股权投资全资子公司银河创新资本担任管理人,这也反映出券商系力量在母基金行业的崛起。


关于券商私募,自2007年券商直投业务开展试点迄今已有10余年,券商直投业务正在步入快速发展成熟期。而在2016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和《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将券商直投明确区分为“私募基金管理”和“自有资金另类投资”,直接吹响了券商直投全面向券商私募子公司转型的号角。


按照规范要求,自有资金在私募基金子公司或其下设管理机构设立的单只私募基金中的投资不得超过该只基金总额的20%。券商直投被砸掉了“金饭碗”,开始探索市场化道路。


在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行业,券商私募管理公司主要是以母基金管理人的形象出现的。比如最知名的券商系母基金管理人——中金资本,就是来源于中国最知名的券商之一中金公司,其下管理了多支政府引导基金与市场化母基金,包括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中金资本作为重要的母基金管理机构,其专业化水平和投资能力逐渐得到了市场的认可。


也有券商发起自身的母基金:2020年12月消息,上海国泰君安创新股权投资母基金中心(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母基金”)已完成首轮封闭,并已正式进入投资期。这是近两年来唯一一支规模较大的券商系市场化母基金。按照计划,国泰君安母基金目标规模500亿元,分期分批设立,首期规模80亿元,定位为具有投资银行特色、服务于国家战略和深耕产业的市场化母基金。


在2021年,这支母基金也是动作频频,进入投资期一年多的时间,国泰君安母基金已悄然出资近26亿元:天眼查显示,国泰君安母基金已出资了上海生物医药基金、上海半导体装备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元禾原点、博裕资本、不惑创投、武岳峰资本、考拉基金、博远资本、硅港资本等。


母基金研究中心认为,券商私募管理公司将从简单的母基金管理人,向市场化母基金发起人+管理人角色发展。券商私募公司也将成为中国VC/PE行业重要的专业化力量,未来将有更多券商发起设立科技等专业化领域的投资基金。


总的来看,因为目前国内券商大多具有国资背景,并且依托多年母基金的管理经验和业绩,以及丰富的LP资源——各种央企、地方国有企业以及政府引导基金等出资大方的“金主”,加上与券商投行等部门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的上市公司,券商系私募股权母基金资金来源相对丰富。所以,即便面临着同样的募资环境,券商系母基金投资机构相对普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募资会更加容易,募资压力相对较小。


除了以上提到的LP资源优势可以为券商私募带来丰富的资金来源,券商私募发起设立母基金还具有很多其他的优势:作为带有鲜明券商风格的私募,券商私募子公司天然保持着与母公司乃至集团的综合金融条线的密切联系。例如券商投行、银行对公可以通过广泛的客户基础帮助筛选推送潜在项目;研究所、投行及公募机构研究团队可以随时提供宏观经济及行业研究的技术支持;而券商财富管理、商业银行等在资金募集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此外,券商私募还具有市场化制度优势:券商私募投资来源于券商自营投资部门,市场化投资管理机制健全。以国泰君安母基金为例,该母基金实行市场化资源配置,对所投的内外部子基金同时进行内含收益(IRR)考核,在外部子基金与内部子基金间两个维度实行赛马竞优机制,以决定资金在内外部子基金之间的配置比例。这种市场化的制度可以在引导目的达到的基础上,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


未来,我们也期待着更多券商系母基金与直投基金的设立,这也将为股权投资行业带来更多专业化的力量。


05 总结




2019年和2020年,中国母基金行业进入深度调整阶段,在国内国外经济环境的下行压力面前,积极调整适应,不断进取。2021年,面对相对稳定的政策环境,国家对经济增长要求的提高带来的资金面缓解,以及政策对于多来源资金的不断放开,中国母基金行业迎来发展的“第二春”,进入到更加健康有序发展的阶段。


为了促进我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发展,更好反映2021年中国母基金行业的发展动向,母基金研究中心在对全国的母基金进行梳理和总结的基础上,推出本报告,希望能够全景式分析中国母基金行业当前的发展情况,为国家双创政策制订、资管新规有关细则出台(特别是解决“期限错配”问题的细则)、长期资金来源拓宽、规范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与参考。同时为母基金机构投资人及时了解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提供智力支持。


母基金研究中心致力于在快速发展、不断变动的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中为更进一步促进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整体信息相对不对称、透明度较低等问题贡献自身的力量,如我们的工作中存在疏忽或遗漏,真诚希望行业内同仁对我们提出批评意见,以期逐步完善改进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和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更好助力中国私募股权母基金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中国母基金全景报告研究团队成员:


母基金研究中心:唐劲草、王爽、李瑶


附录:中国母基金全名单(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一)国家级母基金



(二)省级母基金



(三)国企母基金



(四)民营市场化母基金



(五)地市及区县级母基金



(六)S基金(只做S基金并没有正常母基金业务的机构)



(注:以下机构不计入本报告中国母基金全名单统计口径)

(七)外资母基金(在中国设有办事处)



(八)其他类机构LP(除母基金以外)


1、保险资管



2、银行理财子公司(目前大部分均未作为LP对股权类基金出资)



3、家族办公室/CVC(家族办公室是指非中介类或财富管理类、CVC是指在2021年作为LP比较活跃)



4、信托



5、大学教育基金会与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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